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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本文件提供创新及科技基金资助计划的背景资料,以及议员在相关事务委员会及小组委员会会议讨论有关事宜时所表达的意见及关注的摘要。 背景 2. 创新及科技基金根据立法会于一九九九年六月三十日通过的决议成立,为《公共财政条例》(第 2 章) 下的法定基金,旨在资助有助香港制造业和服务业提升及发展创新及科技的项目,从而促进香港的经济发展。财务委员会于一九九九年七月九日批准拨款 50 亿元给创新及科技基金,并于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一日生效。截至 2023 年 6 月,财务委员会已批准向创新及科技基金拨款合共 509.25 亿元。创新及科技基金下的资助计划 3. 现时,创新及科技基金下设多项资助计划,1 为超过 50 个研究中心╱实验室提供资助,1 除资助计划外,创新及科技基金亦全额或部分资助研发中心、大学技术转移办公室及实验室的营运开支,以协助它们进行更多研发工作、技术转移及人才培训,或将其研发成果商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