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 机场:公共交通和飞行指导 66. 政府机场的使用 67. 机场合格证 67A. 机场手册 67B. 《机场标准手册》 67C. 遵守《机场标准手册》和机场合格证条件 67D. 运行和维护人员的能力 67E. 机场运行和维护 67F. 机场运营人的安全管理系统 67G. 进入机场 67H. 通知和报告 67I. 特殊检查 67J. 障碍物处理 67K. 警告通知 67L. 偏离《机场标准手册》 67M. 豁免 67N. [ 已删除 ] 68. 政府机场和经认证的机场的收费 69. 缔约国航空器对机场的使用 70. 航空器在机场造成的噪音和振动 71. 航空灯光 72. 危险灯光 72A. 机场的航空燃料 72B. 机场救援和消防培训组织 72C. [ 已删除 ]
欧盟委员会条例 No 552/2004 要求制定互操作性实施规则 (IR) 以及欧洲空中交通管制组织规范,并在适用的情况下制定支持欧洲 ATM 网络互操作性的指导方针文件,其中包括航空数据质量 (ADQ)。欧洲空中交通管制组织监管和咨询框架 (ERAF) 定义了制定监管材料时要使用的流程和模板。欧洲空中交通管制组织规范模板已应用于数据保证级别规范 (DAL 规范) 的制定。DAL 规范作为欧洲空中交通管制组织规范编写,主要是为了满足委员会条例 (EU) No 73/2010 的要求,以满足航空数据处理的数据质量要求,从起源到航空信息服务提供商 (AISP) 向下一位预期用户发布。其内容被视为一种可能的合规手段,是在充分考虑了符合性评估 (CA) 指南以支持实现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制定的。数据完整性级别在 ICAO 附件中定义,并在欧洲数据质量要求规范协调清单中记录和扩展。DAL 规范为每个数据完整性级别定义了数据质量保证目标,并解决了委员会条例 (EU) No 73/2010 中的具体规定。对于按照委员会条例 (EU) No 73/2010 实施和运营的所有各方和利益相关者来说,这是一份重要文件。本规范作为一份单独的文档制定,但应结合其他相关文件和欧洲空中导航安全组织规范阅读,例如数据质量要求规范和数据来源规范。DAL 规范的主要目的是解决委员会条例 (EU) No 73/2010 第 6(2) 条和附件 IV B 部分中的要求。但是,该规范还涵盖了第 4 至第 10 条和第 13 条,并为它们提供了补充目标,但仅限于解决与这些规定相关的数据质量问题所必需的范围。本文进一步讨论了这样做的理由。委员会条例 (EU) No 73/2010 的以下条款不包含在内:成分的一致性或适用性(第 11 条)、系统验证(第 12 条)、过渡性规定(第 14 条)和生效和适用(第 15 条)。对于已经参与航空数据提供并获得有效 ISO 9001:2008 认证的各方而言,其 QMS 和数据流程很可能已经符合许多 DAL 规范要求。认识到这一点,DAL 规范将一组目标归类为与 ISO 9001:2008 标准中的条款相关,并在专用附件(附件 J)中单独列出这些目标。
制定了一项行动计划,以升级 RCAG 站的设备,更换 5 个 VSAT 位置的 VSAT 站,以便中继链接到 RCAG 站点,从而改善供电系统。2017 年将在 Coco Island 安装额外的 VSAT-RCAG 站。从 2016 年 5 月 26 日起,缅甸 DCA 开始使用 4 个 VHF 频道为覆盖仰光 FIR 的 4 个 ACC 扇区供电。最新更新请参阅缅甸向 CNS SG/20 会议发送的 IP/22 缅甸 DCA 已将所有 6 个 RCAG 站点的设备替换为数字 VHF 系统,并为所有站点提供了 VSAT 链路和太阳能供电系统。新 ATM 系统与 CSP 之间的接口于 2013 年 3 月从 X.25 升级到 IP。连接稳定,但 ATM/FANS 系统表现出一些不稳定性。缅甸 DCA 需要进一步改进,包括运营和技术安排
1. 引证和生效 12 第 1 部分 解释和分类 第 1 章 解释事项 2. 解释 12 3. “飞行中”的含义 12 4. “运营人”的含义 13 5. “机场交通区”的含义 13 6. “公共交通”的含义 14 7. “商业运营”的含义 14 第 2 章 归类为公共交通或商业运营 8. 本章的应用 14 9. 公共交通 – 针对个人协会的特殊规则 14 10. 公共交通 – 针对公司集团的特殊规则 15 11. 公共交通和商业运营 – 例外 – 飞行表演 15 12. 公共交通和商业运营 – 例外 – 慈善飞行 15 13. 公共交通和商业运营 – 例外 – 费用分摊 15 14. 公共交通和商业运营 – 例外 – 跳伞 16 15. 公共交通 – 例外 – 介绍性航班 16 16. 公共交通和商业运营 – 例外 – 滑翔机牵引 17 第二部分 命令的适用范围 17. 命令的域外效力 17 18. 在英国某些领海上空飞行的飞机 17
1. 引用和开始 12 第 1 部分 解释和分类 第 1 章 解释事项 2. 解释 12 3. “飞行中”的含义 12 4. “运营人”的含义 13 5. “机场交通区”的含义 13 6. “公共交通”的含义 14 7. “商业运营”的含义 14 第 2 章 归类为公共交通或商业运营 8. 第 14 章的应用 9. 公共交通 – 针对个人协会的特殊规则 14 10. 公共交通 – 针对公司集团的特殊规则 15 11. 公共交通和商业运营 – 例外 – 飞行表演 15 12. 公共交通和商业运营 – 例外 – 慈善飞行 15 13. 公共交通和商业运营 – 例外 – 费用分摊 15 14. 公共交通和商业运营 – 例外 – 跳伞 16 15.公共交通——例外——入门航班 16 16. 公共交通和商业运营——例外——滑翔机牵引 17 第二部分 命令的适用范围 17. 命令的域外效力 17 18. 在英国领海上空飞行的飞机 17
我们的优先事项 ................................................................................................................................................ 21 模块优先事项和最短路径 .............................................................................................................................. 23 支持 ASBU 模块实施的 ICAO 工具 ............................................................................................................ 24 培训、招聘和人员绩效考虑 ...................................................................................................................... 25 GANP 实施的灵活性 ...................................................................................................................................... 26 ATM 逻辑架构 ............................................................................................................................................. 27 财务方面指导 ............................................................................................................................................. 27
欧洲空中航行安全组织绩效审查委员会 (PRC) 和绩效审查组 (PRU) 将使用数据通过欧洲空中航行安全组织临时理事会向欧洲空中航行安全组织委员会提供建议,以符合其职权范围,该职权范围要求其提供建议以帮助“通过强大、透明和独立的绩效审查和目标设定系统确保有效管理欧洲空中交通管理系统”。具体而言,所收集的信息将用于分析和比较 ANSP 之间的绩效(基准测试)以及随时间推移的绩效,并将支持定期生成 ANSP 成本效益绩效报告。这些信息和衍生分析也是有效实施单一欧洲天空绩效计划的关键要素,包括欧盟范围内的目标设定、绩效计划评估和年度监测。
本文件为空中导航服务提供商 (ANSP) 以及风能开发商提供了指南,指导他们如何评估风力涡轮机是否会影响目前提供的监视服务,并确定了一些可能的缓解措施。本文件旨在保持与监视相关的空中交通服务的必要安全和效率水平,同时尽可能地支持风能的发展。拟议的流程根据简单的标准为每种类型的传感器(暂时仅限雷达)定义了不同的地理区域。对于每个区域,都定义了不同的条件,以确保风力涡轮机的影响是可以容忍的。在“保护”区域,即最靠近传感器的区域,不允许建造风力涡轮机。在第二个区域,只要特定的影响评估分析表明影响是可以容忍的,就可以建造风力涡轮机。在第三个区域,可以根据简单而通用的影响评估分析的结果建造风力涡轮机,本文件将对此进行进一步描述。在最后一个区域,影响是可以接受的,甚至不存在。
1.简介 国际民航组织全球空中航行计划介绍 1.1.国际民航组织全球空中航行计划 (GANP) (Doc 9750) 是一个总体框架,其中包括关键的民航政策原则,旨在协助国际民航组织各地区、次地区和各国制定其地区和国家空中航行计划。1.2.全球空中航行计划的目标是提高全球民航系统的能力和效率,同时提高或至少保持安全。全球空中航行计划还包括解决其他国际民航组织战略目标的战略。1.3.全球空中航行计划包括航空系统区块升级 (ASBU) 框架、其模块及其相关技术路线图,涵盖通信、监视、导航、信息管理和航空电子设备等。1.4.航空系统组块旨在供各地区、次地区和国家使用,当它们希望采用相关的组块或单个模块时,通过在各地区和世界范围内一致应用,帮助实现协调和互操作性。1.5.全球空中航行计划与国际民航组织的其他高级计划一起,将帮助国际民航组织各地区、次地区和国家确定未来 15 年的空中航行优先事项。1.6.全球空中航行计划概述了国际民航组织指导全球、地区和国家空中航行规划的 10 项关键民航政策原则。
识别和分析航空事故和事件,其中恶劣天气和相关大气条件被报告为重大因果和/或促成因素。调查数据的收集和分析得到了 ATM 恶劣天气风险管理概念模型的建立支持。该模型识别了恶劣天气对飞行运营影响的风险,并描述了一般风险管理功能、涉及的参与者及其相互作用(见第 3 章)。审查与恶劣天气风险管理相关的可用信息来源(见第 2 章)以及与 ANSP 的专门会议和与相关专家的访谈,积累了足够的信息,以建立欧洲当前恶劣天气风险管理实践的可靠大纲。该大纲在第 5 章第 5.1 节“调查结果摘要”中介绍。通过将概念模型应用于调查结果,可以识别和分析一系列可用和使用的航路和 TMA ATC 恶劣天气影响管理策略。调查结果和策略分析促成了风险汇总表(见图 5-7)的制定,该表展示了应用不同策略对恶劣天气影响相关风险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