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咨询。有关信贷管理和债务催收政策实施的更多信息,请参阅美国财政部财政服务局《管理联邦应收账款》和 OMB 备忘录-04-10《债务催收改进法案要求》。有关信贷计划预算和立法政策的咨询,请联系管理和预算办公室预算审查司预算分析处,地址:新行政办公大楼 6025 室,17 街 725 号,西北,华盛顿特区 20503;电话:(202) 395-7511 或电子邮件:CreditCrew@omb.eop.gov。有关本通函其他章节的问题,请直接咨询联邦财务管理局 (202) 395-4534。对于与结构化融资问题或对资本市场的影响有关的咨询,请联系财政部国内金融办公室、联邦计划融资办公室,邮箱地址为 FederalProgramFinance@treasury.gov。
新冠疫情带来的全球冲击使政策制定者面临着标准政策工具在刺激经济方面的局限性。标准的货币和财政政策不足以迅速为现金流突然下降的企业提供流动性。鉴于冲击的规模及其与信贷摩擦和企业(主要是中小型企业)的复杂相互作用,此外,它们还面临信贷配给,这可能会将流动性冲击转变为偿付能力冲击。为了缓解企业的流动性短缺问题,政府迅速采取了非常规信贷政策,例如为企业贷款提供公共担保或中央银行流动性工具为由政府担保的贷款提供资金。我们认为,这些信贷政策被称为非常规政策,并被归类为与 C´urdia 和 Woodford(2011 年);Gertler 和 Karadi(2011a 年)研究的传统信贷政策不同,原因有二:1) 贷款由政府担保的信贷政策发放; 2)信贷政策产生的贷款所需回报率是货币政策利率本身,而不是市场决定的银行贷款所需回报率,后者不含企业违约风险溢价,但包含信贷供应摩擦造成的溢价。第二个原因为货币政策考虑中央银行在信贷获取中的中介作用打开了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