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该项目将围绕两个主要主题开展:(1)工作是低收入成人学生的必需品,大学必须设计考虑到这一现实的项目和支持;(2)时间是不可协商的,要求大学重新考虑政策和做法,以满足成人学习者的需求,这需要改变学术日历、课程提供时间以及其他政策和做法。 • 一个工作组正在制定一项计划,确定更好地支持在职学习者的行动、政策和做法,包括出勤核算修改以支持短期连续课程和计划、为先前学习授予学分提供资金激励、建立从非学分到学分的途径、提供公平的服务机会和其他问题。该工作组将从各学区学习可以扩展的做法,以改善结果和公平性。
本文对与克里姆林宫有关联的俄罗斯行为者为推进俄罗斯非法资金流动 (IFF) 而使用的做法进行了分类,并在一个新颖的框架中描述了这些做法以及它们彼此之间的关系以及它们与 IFF 的关系。本文认为,由于威权主义法律体系的政治化性质以及不可避免的数据缺口,在威权主义环境中确定和追踪 IFF 非常困难。我们的框架试图通过绘制俄罗斯行为者与精英海外伙伴合作实施的恶意做法来解决这些挑战,这些做法旨在从三个方面为俄罗斯 IFF 创造有利条件:1) 政治活动,模糊正式和非正式的外交和政治影响手段,以推广亲俄候选人和政党;2) 媒体活动,通过构建和传播将俄罗斯和亲俄行为者描绘成正面形象的叙述来模糊真相和谎言;3) 政治暴力,模糊合法和非法使用武力来确保投资项目、破坏地区稳定和破坏或消灭反对派。我们认为,这些做法的实施与俄罗斯的外交政策目标有着密切的联系,而这些目标部分建立在与国内精英的非正式和庇护关系之上。因此,俄罗斯外交政策制定和执行的主要参与者不是国家机构,而是精英、中介机构、私营公司和有组织犯罪集团。
自然和人为灾难中有效协调外国军事资产 (FMA) 的人道主义军民协调建议做法的目的:这些自然和人为灾难中有效协调外国军事资产 (FMA) 的人道主义军民协调建议做法(以下称为“做法”)旨在更好地满足自然、人为或技术灾难中受影响人员的需求,并通过有效的人道主义军民互动有效地支持有原则的人道主义行动;协助改进决策;应用经验教训和良好做法;并在适当情况下,改进外国军事资产 (FMA) 的部署、使用和过渡,以支持人道主义救援行动。与现有人道主义军民准则的关系:这些做法的制定是为了总结数十年来人道主义紧急情况的经验和教训,在这些紧急情况中,人道主义、军事和其他政府行为者在同一地理空间内开展行动,在某些情况下,共同努力解决受危机影响的人们的需求。这些实践的制定是为了将现有 CMCoord 指南(见附件)中包含的关键原则和概念付诸实施,并协助人道主义、军事和其他政府行为者在人道主义行动的各个方面建立更有原则、更一致、更适当、更有效的协调。
企业采用各种做法来披露其研发活动产生的知识,包括但不限于在科学期刊上发表研究成果、为新技术申请专利以及为制定标准做出贡献。虽然参与上述做法对企业创新的个别影响是众所周知的,但现有文献尚未考虑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因此,我们的研究考察了这三种做法在企业向市场推出新产品创新方面的表现是互补的、替代的还是无关的。我们的分析基于德国社区创新调查中的创新活跃企业样本,其中包括有关标准制定的信息,并补充了企业参与专利和出版的信息。我们发现 26% 的创新活跃企业至少参与了这三种做法中的一种,22% 的参与企业将它们结合起来。使用超模性测试,我们表明出版和专利以及专利和制定标准是替代的。出版和制定标准没有显著的联系。根据我们的研究结果,我们得出了对创新管理和政策的启示。
关于签发海员身份证件的要求和建议的程序和做法 各成员国根据本公约第 5 条采取的有关签发海员身份证件的程序的最低要求,包括质量控制程序,在附件 III 中定义。A 部分给出了强制性结果,B 部分给出了非约束性建议的做法和程序。
关于签发海员身份证的要求和建议程序及做法 各成员国根据本公约第 5 条规定应采取的签发海员身份证程序的最低要求,包括质量控制程序,载于附件 III。强制性结果载于 A 部分,非约束性建议做法和程序载于 B 部分。
关于签发海员身份证的要求和建议程序及做法 各成员国根据本公约第 5 条规定应采取的签发海员身份证程序的最低要求,包括质量控制程序,载于附件 III。强制性结果载于 A 部分,非约束性建议做法和程序载于 B 部分。
关于签发海员身份证的要求和建议程序及做法 各成员国根据本公约第 5 条规定应采取的签发海员身份证程序的最低要求,包括质量控制程序,载于附件 III。强制性结果载于 A 部分,非约束性建议做法和程序载于 B 部分。
第 6 部分使用附件 6 第 I、II、III 部分和附件 8 中的标准和建议做法,提供了注册和监控核准维护机构 (AMO) 的指令。飞机的正确维护是航空安全的基础,需要细致的记录。缔约国之间的现代做法各不相同。第 9 部分介绍了没有 AMO 证书的综合维护机构的 AOC 持有者的维护要求以及加纳 AOC 持有者为维护加纳注册飞机而签约的 AMO 的批准。第 6.2.1(1)(d) 节要求 AMO 申请人披露申请人持有的来自加纳以外任何缔约国的所有 AMO 证书。许多地区航空联盟在一个缔约国使用共同的维护设施。这种做法并不免除加纳批准其 AOC 持有者使用的 AMO 的义务。了解其他缔约国的 AMO 许可和监管做法将使该机构既能与监督 AMO 证书的机构进行沟通,又能权衡其他缔约国的 AMO 要求以满足加纳自己的指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