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节向你介绍根据经修订的 1971 年移民法 (1971 年法案) 第 8(4)(a)、(c) 和 (c) 条免于移民管制的国际武装部队成员。任何免于移民管制的人员无需事先办理入境许可。但强烈建议在前往英国前获取豁免签证,以避免抵达时不必要的延误。国际武装部队成员是指英联邦部队或根据殖民地、保护国或受保护国法律组建的部队的成员,正在或即将在英国接受本土部队任何机构、特遣队或支队(包括相关北约部队)的训练;作为 1952 年访问部队法案 (VFA) 所列的或通过枢密院法定文书加入 VFA 的访问部队成员在英国服役或被派往英国服役的人员;或经枢密院令指定的国际总部或防务组织成员,包括相关北约部队,或经枢密院令指定的国际总部或防务组织成员。《访问部队法》(VFA)
在 2024 年 4 月 11 日之前,已作为伴侣(包括未婚夫(妻)或拟议民事伴侣)或子女申请入境许可或居留许可,或在 4 月 11 日或之前作为英国武装部队成员或英国武装部队退役人员的伴侣(包括未婚夫(妻)或拟议民事伴侣)或子女获得许可的人,必须满足过渡财务要求。如果由于家庭子女数量导致财务要求超过 23,496 英镑,则申请人只需提供年总收入为 23,496 英镑的证据。在计算最低财务要求时,无需考虑英国公民或不受英国移民管制的儿童,但是,如果满足第 4 部分中的抚养要求,则需要考虑。有关财务要求适用于哪些儿童的完整详细信息可在内政部网站上找到。您需要满足的财务要求可能包括已获得担保但不属于此申请的儿童,您应该包括已获得担保但不属于此申请的儿童,并且您应该在 3.2a 中包括这些儿童(如相关)。包括儿童在内的一些申请人将需要满足不同的维护要求,如果适用,他们将需要填写第 4 部分而不是此部分。完整指南可在内政部网站上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