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01节管道系统和不可易燃的医用气体系统103.01(a)范围。俄亥俄州定义的所有建筑物的管道系统在富兰克林县一般健康区的管辖范围内修订了3781.06,应遵守俄亥俄州行政法规4101:3-1至4101至4101:3-15的规定,俄亥俄州的管道代码(修订)第2-15章,该章节(修订版)是该章节的第2-15章。 应根据国家消防保护协会(“ NFPA”)99:医疗保健设施法规设计,测试和标记,医疗气体,非易燃的医疗气体系统,吸入麻醉系统和真空管道系统应设计,测试和标记。 应按照俄亥俄州水暖代码第12章和NFPA 99系统的当前版本安装不可易燃的医疗气体系统。 103.01(b)责任。 所有者,所有者代理人,承包商或任何其他人修改,更改,延长或维护管道或医疗气体系统的人应符合本法规。俄亥俄州定义的所有建筑物的管道系统在富兰克林县一般健康区的管辖范围内修订了3781.06,应遵守俄亥俄州行政法规4101:3-1至4101至4101:3-15的规定,俄亥俄州的管道代码(修订)第2-15章,该章节(修订版)是该章节的第2-15章。应根据国家消防保护协会(“ NFPA”)99:医疗保健设施法规设计,测试和标记,医疗气体,非易燃的医疗气体系统,吸入麻醉系统和真空管道系统应设计,测试和标记。应按照俄亥俄州水暖代码第12章和NFPA 99系统的当前版本安装不可易燃的医疗气体系统。103.01(b)责任。所有者,所有者代理人,承包商或任何其他人修改,更改,延长或维护管道或医疗气体系统的人应符合本法规。
(1)“附件结构”是指永久性的非可付液结构,该结构不是由供水提供的,并被偶然地用于住宅或非住宅建筑。附件结构包括但不限于独立的车库,开放甲板,工具和草坪设备存储棚,凉亭和谷仓。(2)“建筑物转换”是指将季节性使用建筑物冬季使用的行为,通过提供以下一项或多种:(a)对转换区域的积极加热供应;或(b)可保护的饮用水供应;或(c)以绝缘形式的节能,以防止热量损失。(3)“使用中的更改”是指对建筑物的任何结构,机械或物理变化,从而使占用率增加;或建筑物内的活动进行扩展或改变,以使建筑物充分利用时,设计流或所需的有效浸出区将增加。(4)“兼容代码区域”是指可以安装地下污水处理系统的一个区域,该区域可以安装符合康涅狄格州立机构规定的第19-13-B103条的所有要求,除了在技术标准的第VIII条中提到的100%储备区域外,技术标准除外。(5)“设计流”是指根据技术标准的第四节和VIIIF确定的建筑物的预期每日排放。这些标准可以从P.O. MS#51Sew的公共卫生部获得公共卫生部。Box 340308,Hartford,CT 06134-0308,或致电(860)509-7296。 (b)建筑物转换,使用中的更改。Box 340308,Hartford,CT 06134-0308,或致电(860)509-7296。(b)建筑物转换,使用中的更改。(6)“潜在的维修区域”是指可用于修复或更换现有或失败的化粪池系统的物业区域,并包括该物业的区域,其中康涅狄格州机构法规第19-13-B103条的例外情况可以由当地卫生局局长或公共卫生专员或公共卫生专员授予,但不包括超出系统维修和exped Lock Rock的领域。(7)“技术标准”是指公共卫生专员在最新的出版物中制定的标准,该出版物的题为“根据第19-13-B103D(D)条规定,题为“地下污水处理系统的技术标准”。如果不可用的公共下水道,则不得更改建筑物或部分下水道,以便通过执行任何建筑物转换来使其连续占用,除非当地卫生总监确定在使用或使用变化后,使用使用代码兼容的区域,以安装下面的供应面积供应系统。当地卫生总监确定财产是否存在竞争代码区域的确定应基于对现有土壤数据的分析。如果没有土壤数据,则财产所有人应进行土壤测试。财产所有人或所有者的授权代理人应提交设计计划或草图,以演示该财产如何包含可以容纳污水处理系统的代码的区域。(c)建筑物增加。如果没有土壤数据,则财产所有人应进行土壤测试。当地的卫生总监可能需要在使用变更时在使用变更时安装现有污水处理系统或安装新的污水处理系统,只要拟议的使用变化会导致设计流量增加了50%以上。如果没有公共下水道,除非当地卫生总监确定在建筑物增加后,则不得允许任何建筑物增加任何建筑物。一旦确定了兼容代码的区域,就可以利用该指定区域以外的部分财产来进一步开发该物业。当地卫生总监的确定应基于对现有土壤数据的分析,以确定是否存在竞争代码区域。财产所有人或所有者的授权代理人应提交设计计划或草图,以演示该财产如何包含可以容纳污水处理系统的代码的区域。如果申请人提交土壤测试数据,设计计划或草图,并且无法证明与代码相连的区域,则应允许建筑物增加:
根据该法第 157(1)(e)、157(1)(k)、180 和 190(1)(p) 条的规定,已发出指示,要求特定人员或特定类别的人员在某些情况下以首席卫生官批准的形式提供其疫苗接种状况的证据,或证明该人已接种 COVID-19 疫苗(以下简称“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