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件人:海军记录更正委员会主席 收件人:海军部长 主题:海军记录 ICO 审查 参考:(a) 第 10 章 USC § 1552 (b) 2022 年联合旅行条例 (JTR) 附件:(1) DD 表格 149 及其附件 (2) 主体的海军记录 1. 根据参考 (a) 的规定,主体(以下称为请愿人)向海军记录更正委员会(委员会)提交了附件 (1),要求更正其海军记录,以显示请愿人已获得个人采购移动 (PPM) 的报销。 2. 委员会于 2023 年 5 月 4 日审查了请愿人的错误和不公正指控,并根据其规定,确定应根据现有的记录证据采取以下指示的纠正措施。委员会审议的文件材料包括附件、请愿人海军记录的相关部分以及适用的法规、规章和政策。3. 在向委员会提出申请之前,请愿人已用尽海军部现行法律和法规规定的所有行政补救措施。委员会审查了与请愿人的错误和不公正指控有关的所有记录事实,发现如下:a. 2022 年 6 月 2 日,请愿人在驻扎期间收到正式的离职令(BUPERS 命令:1532),离职生效日期为 2022 年 7 月。请愿人选择的居住地为,离职生效日期为 2022 年 7 月 11 日。b.申请人以光荣服役身份退伍,并获得了 2014 年 2 月 12 日至 2022 年 7 月 11 日期间的现役解除或退伍证书 (DD 表格 214),以便就读平民学校。c. 2023 年 5 月 3 日,NAVSUP 舰队后勤中心通知海军记录更正委员会,审计系统显示迁移日期为 2022 年 5 月 28 日。
发件人:海军记录修正委员会主席 收件人:海军部长 主题:海军记录 ICO 审查 参考:(a) 标题 10 U.S.C.§ 1552 (b) NAVADMIN 108/20,20 年 4 月 15 日 (c) FY22 SRB 奖励计划 (Nl3 SRB 004/FY22),22 年 8 月 9 日 附件:(1) DD 表格 149 及其附件 (2) CMSB BUPERS-328 的咨询意见,23 年 3 月 23 日 (3) 主体的海军记录 1。根据参考 (a) 的规定,主体(以下简称为请愿人)向海军记录更正委员会 (Board) 提交了附件 (1),要求更正其海军记录,以显示请愿人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重新入伍,并且有资格获得并收到了选择性重新入伍奖金 (SRB)。2.委员会于 2023 年 5 月 2 日审查了请愿人的错误和不公正指控,并根据其规定,确定应根据现有的记录证据采取以下指示的纠正措施。委员会审议的文件材料包括附件、请愿人海军记录的相关部分以及适用的法规、条例和政策。3.在向委员会提出申请之前,请愿人已用尽海军部现行法律和法规规定的所有行政补救措施。委员会审查了与请愿人的错误和不公正指控有关的所有记录事实,发现如下:a.2015 年 8 月 27 日,请愿人开始服现役。b.2019 年 8 月 30 日,请愿人重新入伍 3 年,现役义务服役结束 (EAOS) 为 2022 年 8 月 29 日。c. 2020 年 2 月 1 日,请愿人签署协议,根据海军标准综合人事系统延长服役 15 个月,软 EAOS (SEAOS) 为 2023 年 11 月 29 日。
外科服务需求证明 (CON) 审查标准(根据经修订的 1978 年公共法案第 368 号法案第 22215 节以及经修订的 1969 年公共法案第 306 号法案第 7 和 8 节授予 CON 委员会的权力,即密歇根州汇编法第 333.22215、24.207 和 24.208 节。)第 1 节 适用性第 1 节 (1) 这些标准是批准启动、更换、扩展或获取外科设施提供的外科服务以及根据法典第 222 部分提供这些服务的要求。独立外科门诊设施、根据第 XVIII 章认证的门诊手术中心或根据法典第 215 部分获得许可并提供住院或门诊手术服务的医院外科部门提供的外科服务均属于受保临床服务。该部门应在应用法典第 22225(1) 节(即密歇根州汇编法第 333.22225(1) 节)和法典第 22225(2)(c) 节(即密歇根州汇编法第 333.22225(2)(c) 节)时使用这些标准。第 2 节 定义 第。 2. (1) 就这些标准而言:(a) “门诊手术中心”或“ASC”是指根据第 42 篇第 416 部分的规定由 Medicare 认证为 ASC 的任何独立实体,该实体专门为在 CON 批准的手术室为不需要住院的患者提供手术服务而运营,并根据法典第 222 部分定义为医疗机构。(b) “烧伤护理”是指在经核实符合美国烧伤协会于 1988 年 3 月发布的“烧伤中心开发和运营指南”或烧伤中心的同等标准的持牌医院场所为烧伤患者提供的手术服务。(c) “需求证明委员会”或“委员会”是指根据法典第 22211 节(即密歇根州汇编法第 333.22211 节)设立的委员会。 (d) “法规”是指经修订的 1978 年公共法案第 368 号法案,即《密歇根州汇编法》第 333.1101 节及以下各节。 (e) “危重病人医院”或“cah”是指根据 42 cfr 485.606 由 cms 指定的医院。 (f) “膀胱镜检查”是指使用膀胱镜对尿道进行直接目视检查。 (g) “膀胱镜检查病例”是指在手术室进行一次或多次膀胱镜检查的单次就诊。 (h) “专用透析接入中心”是指专门用于透析接入病例的 FSOF 或 ASC。 (i) “专用内窥镜或膀胱镜手术室”是指专门用于内窥镜或膀胱镜检查病例的房间。(j) “部门”是指密歇根州卫生与公众服务部 (MDHHS) (k) “透析通路”是指用于为患者提供透析服务的物理管道。 (l) “透析通路病例”是指在为患者执行一项或多项程序期间单次进入手术室,以建立或维持透析通路,从而为治疗晚期慢性肾病、终末期肾病或其他需要透析的合格疾病提供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这些程序可能包括静脉造影、中央静脉透析通路装置的荧光透视引导、血管导管置入、修复、移除和更换、血管导管血栓溶解、清除阻塞物、瘘管造影、
密歇根州卫生与公众服务部计算机断层扫描 (CT) 扫描仪服务需求证明 (CON) 审查标准(根据 1978 年公共法案第 368 号法案第 22215 节(经修订)以及 1969 年公共法案第 306 号法案第 7 节和第 8 节(即密歇根州汇编法第 333.22215、24.207 和 24.208 节)授予 CON 委员会的权力。)第 1 节 适用性第 1 节 这些标准是批准启动、扩展、更换或获取 CT 服务以及根据法典第 222 部分提供服务的要求。根据法典第 222 部分,CT 是一项涵盖的临床服务。该部门应使用这些标准来应用《法典》第 22225(1) 节(即《密歇根州汇编法》第 333.22225(1) 节)和《法典》第 22225(2)(c) 节(即《密歇根州汇编法》第 333.22225(2)(c) 节)。第 2 节 定义 第 2 节 (1) 就这些标准而言: (a) “获得现有 CT 扫描仪服务”是指通过合同、所有权或其他类似安排获得现有固定或移动 CT 扫描仪服务或现有 CT 扫描仪的所有权或控制权。对于涉及移动 CT 扫描仪的拟议项目,这适用于中央服务协调员和/或主办机构。 (b) “可计费程序”是指作为单个单元计费并在密歇根州进行的 CT 程序。 (c) “身体扫描”包括所有脊柱 CT 扫描和颈部以下(包括颈部)解剖部位的任何 CT 扫描。 (d) “捆绑式全身扫描”是指作为一次 CT 程序收费的两次或多次全身扫描。 (e) “中央服务协调员”是指负责移动 CT 扫描仪操作的组织单位,并且是获准在密歇根州开展业务的法人实体。 (f) “需求证明委员会”或“委员会”是指根据《法典》第 22211 节(即《密歇根州汇编法》第 333.22211 节)设立的委员会。 (g) “法典”是指经修订的 1978 年《公共法案》第 368 号法案,即《密歇根州汇编法》第 333.1101 节及以下各节。 (h) “计算机断层扫描”或“CT”是指使用射线和计算机技术生成头部或身体的横截面图像。 (i) “CT-血管造影混合单元”是指由位于同一房间的 CT 和血管造影设备组成的集成系统,专为介入放射学或心脏手术而设计。CT 单元是一种引导机制,旨在作为手术的辅助手段。除非患者目前正在接受 CT-血管造影混合手术并且需要进行二次诊断研究,否则 CT 单元不得用于诊断研究。(j) “CT 当量”或“CTES”是指将每个类别的可计费程序数量乘以第 16 节中列出的相应转换系数后产生的单位数。 (k) “CT 扫描仪”是指能够对头部、其他身体部位或全身患者程序进行 CT 扫描的 X 射线 CT 扫描系统,包括仅用于 CT 程序的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 (PET)/CT 扫描仪混合系统。该术语不包括使用内部管理的单光子伽马射线发射器的发射计算机断层扫描系统、正电子湮没 CT 系统、磁共振、超声计算机断层扫描系统、仅用于与 MRT 装置结合治疗计划目的的 CT 模拟器、非诊断性、术中引导断层扫描装置以及牙科 CT 扫描仪,这些扫描仪产生的峰值功率为 5 千瓦或更低(经制造商认证),专门设计用于生成 CT 图像,以方便持牌牙医在牙科执业期间进行牙科手术。 CT 扫描仪的任何其他用途(例如但不限于脊椎按摩治疗),产生的峰值功率为 5 千瓦或更低
委员会的观点:7.1.1.3 根据 2005 年 TNERC(确定关税的条款和条件)条例第 5 条,被许可人必须在每年 11 月 30 日或之前提交 ARR/True-up/关税请愿书。2017 年之后,被许可人直到 2022 年才提交关税请愿书。尽管它已提交杂项请愿书(2019 年 MP13、2020 年 MP4),寻求延长提交 ARR/TP 的时间,但提交不当。现在,请愿人已于 2022 年 7 月 13 日提交请愿书,要求根据 MYT 概念确定为期 5 年的关税,期限为 2022-23 财年至 2026-27 财年。注意到这一点,委员会指示许可证持有者按照 2005 年 TNERC(确定关税条款和条件)条例和 MYT 条例的规定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ARR/True up/Tariff 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