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其他 a.须在投标开始前提交《资格审查结果通知书》副本。若您已经提交过,则无需再次提交。 若申请人由代表人或其他代理人代为竞投,则其须于竞投开始前提交《授权委托书》。 邮寄投标应清楚写明公司名称、投标日期和时间、投标主题,并用红色写明“投标附件”,并于6月21日星期五中午12点之前邮寄到下述地址。此外,投标人还将提前通过邮件收到投标意向通知。 如果您希望参与竞标,您必须在 6 月 19 日星期三中午 12:00 之前通过电话联系我们并提交市场价格调查。 投标同等产品时,其标准必须等于或高于标准栏所示的标准或规格。 该产品必须被视为等效产品,并必须在 6 月 19 日星期三下午 5:00 之前向合同官员提交“等效性判定请求”以获得批准。 投标者在参与前必须同意《驻军使用标准合同》和《投标及合同指南》(在东部陆军会计司令部网站(https://www.easternarmy.gov/accountingcommand/eae/kaikei/eafin/index.html)或在泷原驻军会计司令部办公室公布)。 (k)通过提交投标文件,您将被视为已经按照“关于排除有组织犯罪集团的承诺”作出承诺。投标文件中应当包含下列声明作为接受的表示: “本公司(本人(若为个人)、本公司(若为团体))谨此承诺本誓约书所列事项,以排除有组织犯罪为目的。” 此外,拒绝提交上述“排除有组织犯罪承诺事项”的誓约书的,将无法参与投标。 Q 如果有投标人在首次投标时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了投标,则重新投标的时间如下。
每年,《国防授权法案》(NDAA)都会批准资金水平并为美国军队和其他关键国防优先事项提供权力,确保美国军队拥有执行任务所需的训练、装备和资源。2023 年 6 月 22 日,参议院军事委员会以 24 比 1 的投票结果将《2024 财年国防授权法案》提交参议院审议。美国面临着一系列危险且日益严重的国家安全挑战。最紧迫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已成为美国的主要竞争对手,是唯一一个既有意图又有能力对美国的安全和经济利益发起持续挑战的国家。此外,俄罗斯已证明自己是一支暴力和破坏稳定的力量,伊朗和朝鲜继续突破军事边缘政策的界限。为了遏制和克服这些威胁,美国军方必须拥有维护国家安全所需的资源、训练、装备和能力。最重要的是,国会的基本职责是照顾美国的军人、他们的家人以及文职人员。2024 财年国防授权法案的通过是实现这些目标的重要一步。2024 财年国防资金水平
国防部的“生物制造策略”确定了在生物经济中支持新兴行业的越来越多的需求:“生物制造革命现在正在发生,美国将继续领导生物技术。…但是,国家必须迅速而故意采取行动,以保持其竞争优势。” 15美国的创新者,研究人员和监管机构历史上领导了粮食生物技术为了维持和增强我们的竞争优势,我们必须增加公共投资。中国,以色列和新加坡等国家正在越来越优先考虑对该行业的投资。全球2022年,政府投资了6.35亿美元,用于替代蛋白质技术,而美国的历史投资仅为4500万美元。通过DPAI计划进行的16次投资将为研究人员,企业家和生产者提供维持美国农业领导力所需的支持,并确保稳定且安全的粮食供应。通过DPAI计划进行的16次投资将为研究人员,企业家和生产者提供维持美国农业领导力所需的支持,并确保稳定且安全的粮食供应。
每年,《国防授权法案》(NDAA)都会批准资金水平并为美国军队和其他关键国防优先事项提供权力,确保美国军队拥有执行任务所需的训练、装备和资源。2024 年 6 月 13 日,参议院军事委员会以 22 票对 3 票通过了 2025 财年(FY)的 NDAA 提交参议院审议。国会、国防部(DOD)和美国各机构就美国国家安全面临的威胁达成了广泛共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对美国以及我们在印度太平洋地区的盟友和伙伴构成了越来越大的威胁。俄罗斯致力于扩大其在全球舞台上的恶意影响,并愿意为实现其目标而实施大规模暴力。伊朗试图利用中东的暴力,将美国赶出该地区,并进一步破坏自由世界的利益。朝鲜的威胁日益严重,其核武库中拥有更多核能力。跨国犯罪组织不断发展,危害国内外的美国人。为了遏制和克服这些威胁,美国军方和美国军人必须拥有保障国家安全所需的资源。2025 财年国防资金水平
第十二条 外国国家与包括中华人民共和 国在内的其他国家的 组织或者个人 之间的 商业活动产生的争议,根据书面协议被提 交仲裁的,或者外国国家通过国际投资条 约等书面形式同意将其与包括中华人民共 和国在内的其他国家的 组织或者个人 产生 的投资争端提交仲裁的, 对于需要法院审 查的下列事项 ,该外国国家在中华人民共 和国的法院不享有管辖豁免: (一)仲裁协议的效力; (二)仲裁裁决的承认 和执行 ; (三)仲裁裁决的撤销;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 的法院 对仲裁进行审查的事项。 第十三条 外国国家的财产享有司法强制 措施豁免,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外国国家以国际条约、 仲裁协议、 书面合同 或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院提 交书面文件的方式明示放弃司法强制措施 豁免; (二)外国国家已经拨出或者专门指定财 产用于司法强制措施执行的; (三)为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院的生 效判决,且外国国家的财产用于商业活 动、与诉讼有联系、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领域内的。 外国国家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院管 辖,不应视为放弃司法强制措施豁免。
– 实现工业基础现代化、扩张或转型的有效途径 – 创造和维持市场需求的一种方法 – (有时)是生产过程中的最后一站 – 跨领域的投资工具,解决根本原因而非症状 – 能够从战术上与行业接轨,从战略上与政策和立法接轨 – 规划五年,优先应对挑战和不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