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II.雇员在受雇期间向其雇主提供服务,或任何公职人员在履行其职责时提供服务,不应被视为从事贸易,只要构成《税法》第十三附表第 1 段“报酬”定义中规定的报酬的任何金额已支付或应支付给该雇员或公职人员(视情况而定),并且不适用于任何人在独立于支付或应支付报酬的雇主或企业的情况下从事其所从事的任何贸易而接受的任何工作或职务;
(i) 经营目的不是为了任何东主、成员或股东的利润或收益;(ii) 就其备忘录、章程、书面规则或构成或管理该社团、协会或组织活动的其他文件而言 — A. 只能将任何财产或收入用于实现其目标和宗旨;并且;B. 禁止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转让其任何部分以使任何人受益,但向该社团、协会或组织的任何官员或雇员真诚支付合理报酬以作为其为此类社团、协会或组织提供服务的报酬除外;并且C. 在该社团、协会或组织清盘或清算时,有义务将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资产赠予或转让给与该社团、协会或组织宗旨类似的其他社团、协会或组织;“当局”是指《税收法》第 3 条设立的津巴布韦税收当局; “工作日”是指除周六、周日或公共假日以外的任何一天;“资本货物”是指任何资产,或任何资产的任何组成部分,其性质应受扣减-
会计与税务杂志 第 3(2) 卷,第 32-39 页,2011 年 6 月 可在线访问 http://www.academicjournals.org/JAT ISSN 2141-6664 ©2011 学术期刊 全文研究论文 增值税对印度社会的影响 Ravindra Tripathi、Ambalika Sinha* 和 Sweta Agarwal 印度阿拉哈巴德尼赫鲁国立科技学院人文与社会科学系。2011 年 4 月 13 日接受 增值税 (VAT) 是一种对商品和服务征收的间接税。有时,当政府预算盈余或希望增加收入以弥补预算赤字时。一个问题是,增值税对印度这样的发展中国家是福还是祸。大约有 136 个亚洲国家已经认识到增值税的重要性。印度终于同意从 2005 年 4 月 1 日起以 12.5% 的税率开始征收增值税,这是过去 50 年来该国公共财政最大规模的改革之一。该税率由各邦财政部长在新德里开会确定,旨在提高会计透明度,减少贸易壁垒并增加税收收入。Chanakya 认为,“政府应该像牧羊人剪羊毛或蜜蜂从花中采蜜一样向人民征税”。不仅对产品征税,而且对服务征税,这是政府规划发展行动的收入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