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注意事项(参赛人员所需资格) (1)不属于《预算、结算和审计法》(1947 年帝国条例第 165 号)第 70 条规定的人员。此外,受监护或协助的未成年人,若已取得订立合同所必需的同意,也属于该条所称有特殊原因的情形。 (2)不属于《预算、会计和审计法》(1947 年帝国令第 165 号)第 71 条规定的人。 (3)目前不受防卫省官房长官、防卫政策局局长、采购技术后勤局局长或陆上自卫队参谋长根据“设备等及服务采购暂停提名指南”暂停提名的限制。 (4) 与前项规定暂停指定对象者有资本或人事关系,且无意与国防部签订与其同类买卖、制造或承包服务契约者。 (5)目前中止招标的企业原则上不允许进行分包。但相关部委提名暂停机关认定有确实不可避免的情况时,不在此限。 (6)第四项中的“资本或者人身关系”,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情形: A.存在资本关系的情形:当双方属于下列(a)或(b)情形之一时。但是,这不适用于(a)是子公司(这意味着第2条,《公司法》第3条(2005年第86号法案)和《公司法执行法》第3条(司法部第12号法令第12号)(2006年第12号);在下面的第12号);法案(1952年第172号法案)(以下称为“重组的公司”)或经过《民事康复法》第2条第4款所定义的康复程序(1999年第225号法案)(以下是在案件中统治的案件(A)(A)(A) 《公司法执法条例》第3条适用于下面的同一子公司(b),如果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之间存在关系。
5. 注意事项 (1) 参加者的必要事项 a. 不符合临时命令条例第 70 条规定者。但未成年人、受助人或已取得订立合同必要同意的受助人,属于同条有特殊事由的情形。 (一)不属于初步决定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情形的人。 C. 即使不具备国防部竞争参与资格(各部委统一资格)也可以提交估价。 但若不具备相关资格,可申请中小企业管理强化法(1999年第18号法)第50条第1项或1999年第18号法第52条规定的“事业连续性强化计划”。根据第 1 条规定,已通过“协作业务连续性强化计划”认证的中小企业和小型企业。 此外,即使中小企业/微型企业没有获得此认证,也可以证明其不断地、连续地签订了与小型合同同等规模的合同等,以及作为国防部、其他部委或机构,可以通过过去的履行(例如与市政当局签订的合同)证明有足够的能力履行职责,并已获得合同官员批准参加。 (d) 正在根据《有关设备等和服务采购的中止提名等指南》或《中止措施指南》正在接受国防部中止提名措施的人员关于建筑合同等的提名等。”什么不是? (e) 申请人与根据前一项规定被暂停提名的人不得有资本或个人关系,并且该人不打算与国防部签订同类采购合同等作为那个人。存在“资本、私人关系”的情形,按照《招标投标指引》第三章第十二款第二项规定。 F. 不允许向目前被暂停任命的人员分包。 G. 根据《招标和合同指南》做出排除有组织犯罪集团承诺的人。
使用弯曲压电盘的 Tonpilz 压电换能器的频率特性估计 Applied Acoustics Elsevier 第 72 卷,第 12 期,2011 年 12 月 Tomonao Okuyama Kenji Saijo
《2023年度预算要求基本方针(2022年7月29日内阁批准)》(节选)3.预算编制中审议事项(4)“2022年基本方针”规定,“鉴于需要讨论根据今年年底修订的《国家安全保障战略》和《防卫计划大纲》制定的新《中期防卫计划》,并就该计划的第一年2023年度预算达成结论,我们将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审议预算并采取必要措施”,因此,将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审议具体措施。
2. 为了无缝且动态地履行防卫责任,包括对各种安全形势进行有效的遏制和应对,支持亚太地区的稳定,以及改善全球安全环境,我国将在注重进一步加强联合功能的同时加强防卫能力。我国将特别重视以下措施:情报、监视和侦察(ISR)能力;情报能力;运输能力;指挥、控制、通信、情报(C3I)能力;对偏远岛屿袭击的应对;对弹道导弹袭击的应对;对宇宙和网络空间威胁的应对;对大规模灾害等的应对;以及国际和平合作努力等。
就业、旅游、科学和创新部 11 楼,1 William Street Perth WA 6000 电话:+61 (08) 6277 3000 邮箱:investandtrade@jtsi.wa.gov.au 网站:www.investandtrade.wa.gov.au
2022 年 6 月 8 日 — 关于通过国防部情报总部公开柜台方式提出的报价请求……割草机替换刀片和其他 4 件物品。P. 规格。请参阅随附的报价单。数量。请参阅随附的报价单。交货日期(履行期限)。
属于以下任何类别的任何人都没有资格参加本次考试。 (1) 不具有日本国籍的人。 (2) 根据 1999 年修正前的民法规定,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人的人(因精神障碍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人的人除外)。 (3)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尚未成为执行对象的人。 (4) 根据法令规定,被处以纪律处分,自被处以纪律处分之日起未满 2 年的人。 (5) 组织或加入主张以暴力推翻日本宪法或根据宪法设立的政府的政党或其他组织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