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 年美国胃肠病学会指南根据疾病部位、疾病严重程度、疾病相关并发症和未来疾病预后为克罗恩病 (CD) 患者制定了治疗建议。治疗方法根据症状反应和对医疗干预的耐受性而个性化。当前的治疗方法应被视为治疗急性疾病或诱导临床缓解然后维持反应/缓解的连续过程。一般而言,临床改善证据应在 2 – 4 周内显现,最大改善应在 12 – 16 周内出现。症状持续的患者应接受轻度至中度疾病的替代疗法治疗,调整药物剂量以尝试优化治疗,或根据临床状况推进中度至重度疾病的治疗。 - 皮质类固醇主要用于治疗 CD 发作。常规皮质类固醇可有效减轻中度至重度活动性 CD 患者的活动性 CD 的体征和症状并诱导缓解。口服皮质类固醇是有效的,可以短期使用以缓解中度至重度活动性疾病的体征和症状。指南建议每天服用 40 至 60 毫克的泼尼松等效剂量。这些剂量通常维持 1-2 周,然后每周减少 5 毫克,直至 20 毫克,然后每周减少 2.5-5 毫克。一旦开始,应注意确保成功停用皮质类固醇,并使用类固醇减量剂。- 对于中度至重度 CD 患者,如果尽管目前或之前接受过皮质类固醇治疗,但仍有症状,巯嘌呤、硫唑嘌呤和肌肉注射或皮下甲氨蝶呤是有效的类固醇减量剂,指南建议使用。这些药物的最大效果可以在治疗开始后 8 至 12 周内看到。还建议将甲氨蝶呤与类固醇联合使用,作为中度活动性类固醇依赖/耐药性 CD 的有效治疗方法。不建议使用环孢菌素、他克莫司和霉酚酸酯治疗 CD。- 建议使用 TNFi 等生物制剂治疗对皮质类固醇、硫嘌呤或甲氨蝶呤治疗有耐药性的 CD。指南还建议将生物制剂与免疫抑制剂联合使用,以帮助减少针对生物疗法的抗体的形成。没有强有力的已发表研究支持联合使用生物制剂 - 2021 年美国胃肠病学协会 (AGA) 指南对中度至重度 CD 的管理提出了与 2018 年 ACG 指南中引用的建议类似的建议。两项指南都建议使用皮质类固醇而不是不治疗来诱导缓解。此外,两项指南均推荐使用硫嘌呤类药物(如硫唑嘌呤或 6-巯基嘌呤)作为维持缓解的类固醇减量剂。AGA 指南还推荐使用 ACG 指南中引用的相同生物制剂治疗 CD,但 Tysabri®(那他珠单抗)除外,ACG 建议不要使用该药物,因为它存在进行性多灶性白质脑病 (PML) 的相关风险。
- Omvoh 是一种白细胞介素 (IL)-23 拮抗剂,可选择性结合 IL-23 的 p19 亚基,用于治疗成人中度至重度活动性溃疡性结肠炎 (UC)。 - UC 和克罗恩病 (CD) 是两种最常见的炎症性肠病 (IBD)。UC 和 CD 都是胃肠道 (GI) 的慢性、复发性、缓解性炎症疾病。UC 仅影响大肠,而 CD 可影响从口腔到肛门的胃肠道任何部分。CD 还可以影响整个肠壁厚度,而 UC 仅影响大肠的最内层。UC 可能表现为腹部不适或排便稀软(包括带血)的症状。UC 或 CD 的病因尚不完全清楚;然而,研究表明,环境因素、遗传和肠道菌群之间的相互作用可能导致 UC 或 CD 的发展。UC 的发病率为每年每 100,000 人 9 至 20 例。其患病率为每年每 100,000 人 156 至 291 例。 - 2019 年美国胃肠病学会指南和 2020 年美国胃肠病学协会指南指出,UC 的治疗管理应以具体诊断、疾病活动评估和疾病预后为指导。治疗选择不仅应基于炎症活动,还应基于疾病预后。可以使用多种药物诱导缓解,包括口服 5-氨基水杨酸 (5-ASA)、皮质类固醇或生物制剂。硫嘌呤,如硫唑嘌呤和巯嘌呤,可用于维持缓解。肿瘤坏死因子 (TNF) 抑制剂英夫利昔单抗、阿达木单抗和戈利木单抗可有效治疗 UC 患者。治疗指南不建议使用一种药物而不是另一种药物,因为没有进行过对这些药物进行头对头比较的试验。维多珠单抗是指南推荐的另一项选择,适用于中度至重度活动性 UC 患者诱导缓解,以及适用于之前抗 TNF 疗法失败的中度至重度活动性 UC 患者诱导缓解。鞘氨醇 1-磷酸 (S1P) 受体调节剂未包含在这些指南中。- Omvoh 的疗效基于 LUCENT 计划的结果,该计划包括两项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的 III 期临床试验,包括一项 12 周诱导研究 (UC-1) 和一项 40 周维持研究 (UC-2),持续治疗 52 周。 LUCENT 项目中的所有患者均需对一种或多种用于治疗 UC 的糖皮质激素或免疫调节剂反应不足、失去反应或无法服用(即常规治疗失败),或对用于治疗 UC 的生物疗法或 Janus 激酶 (JAK) 抑制剂反应不足、失去反应或无法服用(即生物制剂或托法替尼治疗失败)。在整个试验过程中,患者可以以稳定剂量口服 5-ASA、口服糖皮质激素、硫唑嘌呤、6-巯基嘌呤或甲氨蝶呤。
- Omvoh 是一种白细胞介素 (IL)-23 拮抗剂,可选择性结合 IL-23 的 p19 亚基,用于治疗成人中度至重度活动性溃疡性结肠炎 (UC)。 - UC 和克罗恩病 (CD) 是两种最常见的炎症性肠病 (IBD)。UC 和 CD 都是胃肠道 (GI) 的慢性、复发性、缓解性炎症疾病。UC 仅影响大肠,而 CD 可影响从口腔到肛门的胃肠道任何部分。CD 还可以影响整个肠壁厚度,而 UC 仅影响大肠的最内层。UC 可能表现为腹部不适或排便稀软(包括带血)的症状。UC 或 CD 的病因尚不完全清楚;然而,研究表明,环境因素、遗传和肠道菌群之间的相互作用可能导致 UC 或 CD 的发展。UC 的发病率为每年每 100,000 人 9 至 20 例。其患病率为每年每 100,000 人 156 至 291 例。 - 2019 年美国胃肠病学会指南和 2020 年美国胃肠病学协会指南指出,UC 的治疗管理应以具体诊断、疾病活动评估和疾病预后为指导。治疗选择不仅应基于炎症活动,还应基于疾病预后。可以使用多种药物诱导缓解,包括口服 5-氨基水杨酸 (5-ASA)、皮质类固醇或生物制剂。硫嘌呤,如硫唑嘌呤和巯嘌呤,可用于维持缓解。肿瘤坏死因子 (TNF) 抑制剂英夫利昔单抗、阿达木单抗和戈利木单抗可有效治疗 UC 患者。治疗指南不建议使用一种药物而不是另一种药物,因为没有进行过对这些药物进行头对头比较的试验。维多珠单抗是指南推荐的另一个选择,用于中度至重度活动性 UC 患者的诱导缓解,以及用于先前抗 TNF 治疗失败的中度至重度活动性 UC 患者的诱导缓解。鞘氨醇 1-磷酸 (S1P) 受体调节剂未包含在这些指南中。- Omvoh 的疗效基于 LUCENT 计划的结果,该计划包括两项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的 III 期临床试验,包括一项 12 周诱导研究 (UC-1) 和一项 40 周维持研究 (UC-2),持续治疗 52 周。 LUCENT 项目中的所有患者均需对一种或多种用于治疗 UC 的糖皮质激素或免疫调节剂反应不足、失去反应或无法服用(即常规治疗失败),或对用于治疗 UC 的生物疗法或 Janus 激酶 (JAK) 抑制剂反应不足、失去反应或无法服用(即生物制剂或托法替尼治疗失败)。在整个试验过程中,患者可以接受稳定剂量的口服 5-ASA、口服糖皮质激素、硫唑嘌呤、6-巯基嘌呤或甲氨蝶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