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众可以在内阁委员会会议上发言,只要该事项尚未在总览和审查委员会上听取。他们必须在会议前一天的 12:30 之前联系民主服务部门,注册发言。2. 会议场地适合轮椅通行,并设有感应环路,以帮助听力障碍人士。3. 欢迎所有人使用您认为合适的任何非干扰性方法录制理事会及其委员会的会议。如果您打算这样做,请向民主服务官员提及,并且不要使用闪光灯拍照,除非您之前已询问是否可以这样做。如果您对此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民主服务部门(新闻界人士请联系新闻办公室)。请注意,如果主席认为继续这样做会损害会议进程,会议主席有权撤销许可并停止任何录制。原因可能包括拍摄或录制造成的干扰或正在进行的业务的性质。要求拍摄会议的任何人只关注那些积极参与的人,但也请注意,您在参加理事会会议时可能会被拍摄或录音,如果发生这种情况,参加会议即表示您同意。还提醒您,诽谤法适用,并提醒所有参与者,无论是发言、拍摄还是录音,都应尊重民主进程中的所有人。要求录制人员不要对制作的材料施加不当限制,以便所有当地人民和组织可以在非商业基础上重复使用和编辑这些材料。如果会议通过了一项将媒体和公众排除在外的动议,那么与此同时,所有记录会议的权利都将被取消。4. 本议程中包含的信息可在其他语言版本中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