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流和清算有限公司,香港有限公司和香港证券清算有限公司的证券交易所对此招股说明书的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的任何责任都没有代表,并且明确不承担任何责任,无论对所有损失或依赖于所有范围或任何一部分的损失所造成的损失。该招股说明书的副本已附加了“附录VII - 交付给香港公司注册官并展出的文件”中指定的文件,并已由香港公司的注册官按照第342C条的要求(公司的第342C条)(结束了第342C章)的规定(第342章)的规定(第32章)。证券和期货委员会和香港公司的注册商对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或上述任何其他文件不承担任何责任。要约价格预计将取决于总协调员(对自己和代表承销商)与公司确定日期之间的协议确定,预计将在2023年12月14日(星期四)上市或左右,无论如何,无论如何,在2023年12月14日星期四中午12:00时,该日期将不晚于12:00。报价价格预计不超过每股20.60港元的港币,并且预计将不小于每股股票的18.20港元,除非另有宣布。有关更多详细信息,请参见“全球发行结构”和“如何申请香港要约股票”。我们已成立,大多数业务都是在中国经营的。此类理由在“承销”中列出。总体协调员(对于本身和代表承销商)可能认为适当并同意,减少了全球发行和/或指示性要约价格范围低于本招股说明书中所述的报价价格范围(在本招股说明书中所述的价格范围低于该招股说明书的任何时间,该份额为18.20 hk $ 20.60 hk $ 20.60),在上一天的时间为公众申请。在这种情况下,将在全球发行和/或指示性价格范围下提供的要约股票数量减少的通知将发布在www.hkexnews.hk的香港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网站上的网站上。潜在的投资者应意识到中国和香港之间法律,经济和金融体系的差异,并且存在与PRC成立企业的投资有关的风险因素不同。潜在的投资者还应意识到,中国的监管框架与香港的监管框架不同,并应考虑H股的不同市场性质。以“风险因素”,“附录IV - 本金法律和监管条款的摘要”和“附录V - 协会章程摘要”中的“危险因素”,“附录IV - 摘要”。潜在的投资者应仔细考虑本招股说明书中规定的所有信息,尤其是在上述部分中讨论的事项。请参阅“承销 - 承销安排和费用 - 香港公共奉献 - 香港承销协议 - 终止理由”。香港提供股份的潜在投资者应注意,香港承销商的义务是香港承销商的承销商的承销公司的承保协议,并为订阅订阅者的订阅者,香港提供的股份,要约的股份,要由共同的赞助商和整体协调员(如果是在某些地下作者中)的终止。重要的是您参考该部分以获取更多详细信息。报价股份尚未根据《美国证券法》或美国的任何州证券法注册,并且不得在美国提供,出售,承诺或转让,但要在美国依靠规则144A或其他豁免行为或在美国的QIB中提供的股票或在美国的QIB中,或在美国的QIB中提供(a)的股份或其他豁免行为,或在美国的QIB中提供(a)的行为,或者是在美国的另一项豁免行为,或在美国的QIB中提供(a)的行为,或者是在美国的其他规则中,或者在某种程度上签发了股份,或者是在某种程度上避免了该行为,或者是在美国的范围内或(a)。在美国以外的近海交易中,依赖于法规S。在做出投资决定之前,潜在投资者应仔细考虑本招股说明书中规定的所有信息,包括“风险因素”中规定的风险因素。如果香港承销协议下的香港承销商的义务应由联合赞助商和整个协调员终止(对于本身,代表承销商),如果某些理由在上市日期之前出现。
该招股说明书的副本已附加在“向香港的公司注册师交付给公司注册店中并在附录V上显示的文件”中指定的文件,并已由香港公司的注册官根据第342C条的要求(结束了up和其他规定)(第32章)(第322章)的公司注册。香港的证券和期货委员会和香港公司注册官对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或上述任何其他文件不承担任何责任。要约价格有望通过代表承销商之间的整体协调员之间的协议来确定,并在2024年12月19日星期四或在当事方之间可能会达成协议的以后的时间,但无论如何,无论如何,但无论如何,但无论如何,不得较晚,不迟于2024年12月19日星期四中午12:00。如果出于任何原因,代表承销商的整体协调员,以及我们的公司将在2024年12月19日(星期四)中午12:00之前就报价价格达成协议,则全球发行将不会变得无条件,并且会立即失效。
香港交流和清算有限公司,香港有限公司和香港证券清算有限公司的证券交易所对此招股说明书的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的任何责任都没有代表,并且明确不承担任何责任,无论对所有损失或依赖于所有范围或任何一部分的损失所造成的损失。附有此招股说明书的副本,并在本节中指定的文件“向香港的公司登记官交付给公司注册官并在附录VI上进行检查”,并已由Hong Kong的公司注册人注册,该公司根据第342C条的规定(根据第342C条的规定)(裁员和MISIDISISIONS)(第342C条)(第342C条)(第342C条)。香港的证券和期货委员会和香港公司注册官对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或上述任何其他文件不承担任何责任。预计要约价格将由美国与共同代表(代表承销商)于2021年2月24日(星期三)或大约在2021年2月24日(星期三)左右确定。要约价格将不超过每股股票的18.80港元,目前预计除非另有宣布,否则目前预计将不低于每股17.20港元。如果出于任何原因,我们与2021年2月25日星期四或之前的联合代表(代表承销商)之间未达成报价价格(香港时间),则全球发行(包括香港公共奉献)将不会进行,不会进行。申请香港优惠股的投资者必须按申请支付每股收价18.80港元的最高报价价格,同时经纪1.0%,SFC交易税率为0.0027%,香港证券交易所交易费用为0.005%,如果要约价格低于HK $ 18.80的报价,则应退还0.005%。在我们同意的情况下,联合代表(代表承销商代表承销商)可能会降低本招股说明书中规定的指示性价格范围和/或减少根据全球发行的份额在最后一天或在最后一天早晨在香港公共销售下提出的申请的报价份额的数量。在这种情况下,降低指示性要约价格范围的通知和/或要约股数将在香港证券交易所的网站上发布,网址为www.hkexnews.hk和我们公司的网站www.sciclone.com,并不晚于最后一天的早晨,在闲逛申请的最后一天,用于寄宿公共公共官方。在本招股说明书中的“全球发行结构”和“如何申请香港要约股票”的“全球发行结构”部分中列出了更多详细信息。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潜在投资者应仔细考虑本招股说明书中规定的所有信息,包括本招股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的部分中规定的风险因素。如果香港承销协议下的香港承销商的义务应由共同代表(代表承销商)终止,如果在上市日期的上午8:00之前出现了某些理由。请参阅“承销 - 承销安排和费用 - 香港公共奉献 - 终止理由。”重要的是要参考该部分以获取更多详细信息。股份尚未根据美国证券法或美国的任何州证券法进行注册,并且不得在美国内部提供,出售,承诺或转让,但根据豁免或不受《美国证券法案》和《美国国家证券法》的注册要求和适用的美国证券法的豁免外,不得在美国内部注册。在美国在美国规则144a中根据《美国证券法》的豁免和(ii)在美国境外在离岸交易中的豁免规则所定义的QIB的股份仅针对QIBS。在美国在美国规则144a中根据《美国证券法》的豁免和(ii)在美国境外在离岸交易中的豁免规则所定义的QIB的股份仅针对QIBS。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对本招股章程的内容概不负责,亦不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对于因本招股章程全部或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概不负责。本招股章程的副本连同“附录六 — 交付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并展示的文件”所列文件,已根据《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香港法例第 32 章)第 342C 条的规定,获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登记。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及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对本招股章程或上述任何其他文件的内容概不负责。发售价预期将由独家全球协调人(为其本身及代表承销商)与本公司于定价日期协商确定,定价日期预期为 2022 年 3 月 25 日(星期五)或前后,且无论如何不迟于 2022 年 3 月 27 日(星期日)。除非另有公布,否则发售价预期不超过每股发售股份 28.24 港元,且预期不低于每股发售股份 21.82 港元。如因任何原因,独家全球协调人(为其本身及代表承销商)与我们未能于 2022 年 3 月 27 日(星期日)之前就发售价达成一致,则全球发售将不会进行并将失效。独家全球协调人可代表其本身及承销商,在认为适当的情况下并经本公司同意,于香港公开发售申请截止日期上午前任何时间,将香港发售股份数目及╱或指示性发售价范围减至低于本招股章程所载的水平(即 21.82 港元至 28.24 港元)。在此情况下,有关香港发售股份数目及╱或指示性发售价范围减少的通知将于作出有关减少决定后尽快刊登于本公司网站 www.ferrettigroup.com 及香港联交所网站 www.hkexnews.hk,但无论如何不得迟于香港公开发售申请截止日期上午。进一步详情载于本招股章程「全球发售的架构」及「如何申请香港发售股份」两节。在做出投资决定之前,潜在投资者应仔细考虑本招股说明书中列出的所有信息,包括“风险因素”中列出的风险因素。若在上市日期上午八时正之前出现若干理由,独家全球协调人(为其本身及代表承销商)可终止香港承销商根据香港承销协议所承担的责任。该等理由载于本招股章程「承销」一节。请参阅该节以了解更多详情,十分重要。发售股份并无且不会根据美国证券法或美国任何州证券法登记,且仅可(a)根据美国证券法第144A条或根据美国证券法其他豁免而在美国向合资格机构发售及出售,或以不受美国证券法登记要求约束的交易发售及出售;及(b)根据美国证券法S规例在美国境外进行离岸交易。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对本招股章程的内容概不负责,亦不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对于因本招股章程全部或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概不负责。本招股章程的副本连同“附录六 — 交付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并展示的文件”所列文件,已根据《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香港法例第 32 章)第 342C 条的规定,获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登记。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及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对本招股章程或上述任何其他文件的内容概不负责。发售价预期将由独家全球协调人(为其本身及代表承销商)与本公司于定价日期协商确定,定价日期预期为 2022 年 3 月 25 日(星期五)或前后,且无论如何不迟于 2022 年 3 月 27 日(星期日)。除非另有公布,否则发售价预期不超过每股发售股份 28.24 港元,且预期不低于每股发售股份 21.82 港元。如因任何原因,独家全球协调人(为其本身及代表承销商)与我们未能于 2022 年 3 月 27 日(星期日)之前就发售价达成一致,则全球发售将不会进行并将失效。独家全球协调人可代表其本身及承销商,在认为适当的情况下并经本公司同意,于香港公开发售申请截止日期上午前任何时间,将香港发售股份数目及╱或指示性发售价范围减至低于本招股章程所载的水平(即 21.82 港元至 28.24 港元)。在此情况下,有关香港发售股份数目及╱或指示性发售价范围减少的通知将于作出有关减少决定后尽快刊登于本公司网站 www.ferrettigroup.com 及香港联交所网站 www.hkexnews.hk,但无论如何不得迟于香港公开发售申请截止日期上午。进一步详情载于本招股章程「全球发售的架构」及「如何申请香港发售股份」两节。在做出投资决定之前,潜在投资者应仔细考虑本招股说明书中列出的所有信息,包括“风险因素”中列出的风险因素。若在上市日期上午八时正之前出现若干理由,独家全球协调人(为其本身及代表承销商)可终止香港承销商根据香港承销协议所承担的责任。该等理由载于本招股章程「承销」一节。请参阅该节以了解更多详情,十分重要。发售股份并无且不会根据美国证券法或美国任何州证券法登记,且仅可(a)根据美国证券法第144A条或根据美国证券法其他豁免而在美国向合资格机构发售及出售,或以不受美国证券法登记要求约束的交易发售及出售;及(b)根据美国证券法S规例在美国境外进行离岸交易。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对本招股章程的内容概不负责,亦不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对于因本招股章程全部或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概不负责。本招股章程的副本连同“附录六 — 交付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并展示的文件”所列文件,已根据《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香港法例第 32 章)第 342C 条的规定,获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登记。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及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对本招股章程或上述任何其他文件的内容概不负责。发售价预期将由独家全球协调人(为其本身及代表承销商)与本公司于定价日期协商确定,定价日期预期为 2022 年 3 月 25 日(星期五)或前后,且无论如何不迟于 2022 年 3 月 27 日(星期日)。除非另有公布,否则发售价预期不超过每股发售股份 28.24 港元,且预期不低于每股发售股份 21.82 港元。如因任何原因,独家全球协调人(为其本身及代表承销商)与我们未能于 2022 年 3 月 27 日(星期日)之前就发售价达成一致,则全球发售将不会进行并将失效。独家全球协调人可代表其本身及承销商,在认为适当的情况下并经本公司同意,于香港公开发售申请截止日期上午前任何时间,将香港发售股份数目及╱或指示性发售价范围减至低于本招股章程所载的水平(即 21.82 港元至 28.24 港元)。在此情况下,有关香港发售股份数目及╱或指示性发售价范围减少的通知将于作出有关减少决定后尽快刊登于本公司网站 www.ferrettigroup.com 及香港联交所网站 www.hkexnews.hk,但无论如何不得迟于香港公开发售申请截止日期上午。进一步详情载于本招股章程「全球发售的架构」及「如何申请香港发售股份」两节。在做出投资决定之前,潜在投资者应仔细考虑本招股说明书中列出的所有信息,包括“风险因素”中列出的风险因素。若在上市日期上午八时正之前出现若干理由,独家全球协调人(为其本身及代表承销商)可终止香港承销商根据香港承销协议所承担的责任。该等理由载于本招股章程「承销」一节。请参阅该节以了解更多详情,十分重要。发售股份并无且不会根据美国证券法或美国任何州证券法登记,且仅可(a)根据美国证券法第144A条或根据美国证券法其他豁免而在美国向合资格机构发售及出售,或以不受美国证券法登记要求约束的交易发售及出售;及(b)根据美国证券法S规例在美国境外进行离岸交易。
要约价格预计将取决于唯一的整体协调员(本身和代表承销商)与公司确定日期之间的一致性,预计将在2023年12月22日星期五左右,但无论如何,无论如何,无论如何,在2023年12月22日(12月22日星期五)中下午12:00,不得晚于2023年12月22日星期五。要约价格预计不超过每股38.45港元的港元,而且预计不少于每股27.47港元,除非另有宣布。香港要约股的申请人必须按申请支付每股38.45港元的最高要约价格,同时经纪1.0%,AFRC交易税为0.00015%,SFC交易税,0.0027%的0.0027%和证券交易所交易交易税,如果股票为0.00565%,则比股票较少,如果股价为0.00565%,则比HK价格较低。如果出于任何原因,该公司与唯一的整体协调员(本身和代表承销商)在2023年12月22日(星期五)中午或之前在2023年12:00中午之前或之前均不同意要约价格,则全球募股(包括香港公共奉献)将不会进行和乐意。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对本招股章程的内容概不负责,亦不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对于因本招股章程全部或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概不负责。本招股章程的副本连同“附录六 — 交付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并展示的文件”所列文件,已根据《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香港法例第 32 章)第 342C 条的规定,获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登记。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及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对本招股章程或上述任何其他文件的内容概不负责。发售价预期将由独家全球协调人(为其本身及代表承销商)与本公司于定价日期协商确定,定价日期预期为 2022 年 3 月 25 日(星期五)或前后,且无论如何不迟于 2022 年 3 月 27 日(星期日)。除非另有公布,否则发售价预期不超过每股发售股份 28.24 港元,且预期不低于每股发售股份 21.82 港元。如因任何原因,独家全球协调人(为其本身及代表承销商)与我们未能于 2022 年 3 月 27 日(星期日)之前就发售价达成一致,则全球发售将不会进行并将失效。独家全球协调人可代表其本身及承销商,在认为适当的情况下并经本公司同意,于香港公开发售申请截止日期上午前任何时间,将香港发售股份数目及╱或指示性发售价范围减至低于本招股章程所载的水平(即 21.82 港元至 28.24 港元)。在此情况下,有关香港发售股份数目及╱或指示性发售价范围减少的通知将于作出有关减少决定后尽快刊登于本公司网站 www.ferrettigroup.com 及香港联交所网站 www.hkexnews.hk,但无论如何不得迟于香港公开发售申请截止日期上午。进一步详情载于本招股章程「全球发售的架构」及「如何申请香港发售股份」两节。在做出投资决定之前,潜在投资者应仔细考虑本招股说明书中列出的所有信息,包括“风险因素”中列出的风险因素。若在上市日期上午八时正之前出现若干理由,独家全球协调人(为其本身及代表承销商)可终止香港承销商根据香港承销协议所承担的责任。该等理由载于本招股章程「承销」一节。请参阅该节以了解更多详情,十分重要。发售股份并无且不会根据美国证券法或美国任何州证券法登记,且仅可(a)根据美国证券法第144A条或根据美国证券法其他豁免而在美国向合资格机构发售及出售,或以不受美国证券法登记要求约束的交易发售及出售;及(b)根据美国证券法S规例在美国境外进行离岸交易。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对本招股章程的内容概不负责,亦不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对于因本招股章程全部或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概不负责。本招股章程的副本连同“附录六 — 交付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并展示的文件”所列文件,已根据《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香港法例第 32 章)第 342C 条的规定,获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登记。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及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对本招股章程或上述任何其他文件的内容概不负责。发售价预期将由独家全球协调人(为其本身及代表承销商)与本公司于定价日期协商确定,定价日期预期为 2022 年 3 月 25 日(星期五)或前后,且无论如何不迟于 2022 年 3 月 27 日(星期日)。除非另有公布,否则发售价预期不超过每股发售股份 28.24 港元,且预期不低于每股发售股份 21.82 港元。如因任何原因,独家全球协调人(为其本身及代表承销商)与我们未能于 2022 年 3 月 27 日(星期日)之前就发售价达成一致,则全球发售将不会进行并将失效。独家全球协调人可代表其本身及承销商,在认为适当的情况下并经本公司同意,于香港公开发售申请截止日期上午前任何时间,将香港发售股份数目及╱或指示性发售价范围减至低于本招股章程所载的水平(即 21.82 港元至 28.24 港元)。在此情况下,有关香港发售股份数目及╱或指示性发售价范围减少的通知将于作出有关减少决定后尽快刊登于本公司网站 www.ferrettigroup.com 及香港联交所网站 www.hkexnews.hk,但无论如何不得迟于香港公开发售申请截止日期上午。进一步详情载于本招股章程「全球发售的架构」及「如何申请香港发售股份」两节。在做出投资决定之前,潜在投资者应仔细考虑本招股说明书中列出的所有信息,包括“风险因素”中列出的风险因素。若在上市日期上午八时正之前出现若干理由,独家全球协调人(为其本身及代表承销商)可终止香港承销商根据香港承销协议所承担的责任。该等理由载于本招股章程「承销」一节。请参阅该节以了解更多详情,十分重要。发售股份并无且不会根据美国证券法或美国任何州证券法登记,且仅可(a)根据美国证券法第144A条或根据美国证券法其他豁免而在美国向合资格机构发售及出售,或以不受美国证券法登记要求约束的交易发售及出售;及(b)根据美国证券法S规例在美国境外进行离岸交易。
冠状病毒,101 危机,37,87–88,109,157,178–180 破坏性影响,2 影响,5–6,110 法律,145 长期影响,109 病毒,61 富有创意的全球虚拟团队,159–162 创造力,157,161 承销商的信誉,69 信用卡,272 信用债务凭证,70 信用违约掉期,70 危机,13,17,41–43,88,143,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