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遗嘱时需要考虑很多事情。本讲义将帮助您完成 Fort Hamilton 法律援助办公室提供给您的遗嘱工作表。法定居住地:您的法定居住地是您拥有真实、固定和永久住所的州,如果您暂时不在,您打算返回该州。投票、纳税、拥有财产、机动车登记等是法定居住地的一些指标。如果您是美国公民,您必须是某个州的合法居民。您不能是普通公民。如果您是入籍美国公民,则您被视为入籍所在州的居民。您的法定居住地可能会影响您的遗嘱认证地点以及死亡时支付的州继承税或遗产税金额。按条分遗产与按人分遗产:有两种方式可以将遗产留给子女:按条分遗产和按人分遗产。例如,如果您的配偶去世,但您有两个孩子,那么每个孩子将获得您遗产的 50%。假设一个孩子在您之前去世,留下一个孩子(您的孙子)。如果您希望孙子继承已故孩子的份额,那么该份额将按条分遗产继承。如果您希望尚存的孩子获得全部遗产(从而排除已故孩子的孩子),那么遗产将按人分遗产。请随时与您的律师讨论每种方案的好处。如果您未指明任何一项,我们将假定您打算按条带分配(因为这是最常见的)。剥夺继承权:您通常可以自由处置您的财产。但是,大多数州都有法律规定配偶有权获得另一方配偶至少一部分财产。此“法定份额”通常为另一方配偶财产的 1/3 到 1/2。某些州(例如路易斯安那州)还向死者的子女提供遗产份额。特定遗赠:特定遗赠是将特定物品赠予某个人、慈善机构或公司。您应该尽可能具体地描述该物品。在大多数情况下,最好将个人财产全部留给一人或多人(称为受益人)。如果不止一人,他们可以按照他们同意的方式分割财产,如果他们无法达成一致,则由您的遗嘱执行人决定。您可能还想留下一封指示信。剩余遗产:剩余遗产是您未明确作为特定遗赠赠予或在遗嘱之外处置的所有财产。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这是他们财产的大部分。第一受益人(或受益人)将获得所有财产(您的特定遗赠除外)。通常,第二受益人不会得到任何财产,除非所有列为第一受益人的人都先于您去世。通常,您的配偶被列为第一受益人,而您的孩子被列为第二受益人。遗嘱执行人/个人代表:遗嘱执行人(在某些州称为个人代表)是负责根据遗嘱分配您的遗产的人。因为此人通常需要将你的遗嘱提交到你当地的遗嘱认证法院,所以最好让遗嘱执行人住在你大部分财产所在州或附近。你的遗嘱执行人有权从遗产收益中收取服务费。他/她可能还需要聘请其他人(如遗嘱认证律师)来满足遗嘱认证法院的要求。这些费用通常也从你的遗产收益中支付。
准备遗嘱时需要考虑很多事情。本讲义将帮助您完成汉密尔顿堡法律援助办公室提供给您的遗嘱工作表。法定居住地:您的法定居住地是您拥有真实、固定和永久住所的州,如果您暂时不在,您打算返回该州。投票、纳税、拥有财产、机动车登记等是判断一个人法定居住地的一些指标。如果您是美国公民,您必须是某个州的合法居民。您不能是普通公民。如果您是入籍美国公民,您将被视为入籍所在州的居民。您的法定居住地可能会影响您的遗嘱认证地点以及您去世时支付的州继承税或遗产税金额。按家庭分配 VS 按人口分配:有两种方式可以将遗产留给您的孩子:按家庭分配和按人口分配。例如,如果您的配偶去世,但您有两个孩子,那么每个孩子将获得您 50% 的遗产。假设一个孩子在您之前去世,留下一个孩子(您的孙子)。如果您希望孙子继承已故孩子的份额,那么份额将按比例分配。如果您希望幸存的孩子获得全部遗产(从而排除已故孩子的子女),那么遗产将按人头分配。您可以随时与您的律师讨论每种方案的好处。如果您没有表明,那么我们将假定您打算按比例分配(因为这是最常见的)。剥夺继承权:您通常可以随意处置您的遗产。但是,大多数州的法律规定配偶有权获得另一方遗产的至少一部分。这个“法定份额”通常为另一方遗产的 1/3 到 1/2。有些州,例如路易斯安那州,还为死者的子女提供遗产份额。特定遗赠:特定遗赠是将特定物品赠予某个人、慈善机构或公司。您应该尽可能具体地描述该物品。在大多数情况下,最好将个人财产作为一个整体留给一个或多个人(称为受益人)。如果不止一个人,他们可以按照他们同意的方式分配财产,如果他们无法达成一致,则由您的遗嘱执行人决定。您可能还想留下一封指示信。剩余遗产:剩余遗产是您没有明确作为特定遗赠赠予或在遗嘱之外处置的所有财产。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这是他们财产的大部分。第一受益人(或受益人)将获得所有财产(您的特定遗赠除外)。通常,除非所有列为第一受益人的人都先于您去世,否则第二受益人将一无所获。通常,您的配偶被列为第一受益人,而您的子女被列为第二受益人。遗嘱执行人/个人代表:遗嘱执行人(在某些州称为个人代表)是负责按照遗嘱分配您的遗产的人。由于此人通常需要在您当地的遗嘱认证法院提交您的遗嘱,因此最好让遗嘱执行人居住在您大部分财产所在的州或附近。您的遗嘱执行人有权从遗产收益中获得服务费。他/她可能还需要聘请其他人(例如遗嘱认证律师)来满足遗嘱认证法院的要求。这些费用通常也从您的遗产收益中支付。
6. 職務内容 职责 在为美国公务员 (USCS) 人员提供服务时,担任有关外国津贴计划 (FAP) 和差旅津贴信息的监管要求专家。 确定生活区津贴 (LQA) 权益的资格,协助和建议客户进行足够的公用事业估算以支付账单费用并避免多付,并解决差异。 根据适用法规、指南和政策声明以及租赁合同等,基于每种情况下可用的具体信息计算津贴。 审计/处理需要授权的海外津贴和预付款,并提交给国防财务和会计 (DFAS) 进行支付。 将收据、水电费账单和租赁合同从日语翻译成英语。 每年核对生活区津贴 (LQA) 和/或在员工离职或调动时核对权益,以确定薪酬和权益核对是否符合国务院标准化条例 (DSSR)。将海外津贴数据输入国防文职人员数据系统 (DCPDS),并与指挥部的客户服务代表 (CSR)、国防财务会计服务处 (DFAS)、工资办公室、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HRSC) 合作解决海外津贴问题。根据需要对不准确或错误的索赔进行彻底审查和分析,如果无法在其级别解决,则提升至主管。为所有其他海外津贴计划的员工、HRO 卫星人员或经理提供指导和帮助,并在适当的情况下维护暂记日志和记录。审查有关津贴计划权利的新规定、程序和指示信,制定当地政策变化建议以及对各种替代行动方案的影响的评估。准备并在新员工入职培训时发表演讲,并根据需要制定特定的目标简报。特别な职务状况 杰出工作状况(如有) 7. 资格要件/身体条件 资格/身体要求 * 必须具备符合第 1 项中指定的语言能力水平 (LPL) 的英语语言能力。 1 项に示された语学能力等级reberuに相当する英语の语学能力が必要となります。一年相关工作中相当于 1-5 级的文书、技术或行政工作经验,或完成相关领域的 4 年制学院/大学课程。 b.了解或有能力了解海外津贴的相关规定。 c.熟练使用 Microsoft Word、Excel 和 Outlook 等应用程序操作计算机。 d.具备书面和口头沟通能力,提供有关海外津贴的程序指导和信息。 e.能够运用与海外津贴有关的规则和法规知识来确定资格和授权,例如国务院标准化法规 (DSSR)。f.能够识别客户需求并协助客户获取适当的信息。g. 能够流利地说、读、写英语(LPL-3)。 * 不完全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的申请人可能会被考虑为以下较低等级:1-4:a. 在任何领域拥有一年的文职、技术或行政工作经验,或在任何领域完成 4 年制大学/学院学业。 * 残疾申请人可能会被录取,具体取决于残疾程度和类型。将考虑残疾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