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商店主席应协调临时商店协会,并根据各参展商的授权开展以下事项。 (一)有关申请使用国有资产的程序事项。 帐篷、桌子等租赁合同相关事宜 (c)与工业废物处理公司签订的合同相关事宜。 (e)未加入责任保险的企业加入责任保险的程序相关事宜。 五、各项费用征收、缴纳事宜。 (c)航展取消时的联络协调事宜。 设立销售总部(承担设立费用(国有财产使用费、帐篷费等))
邮寄等招标事项按照(公告第27号(2017年3月27日))执行。 6. 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免除 (2) 合同保证金:有(与国防部或其他部委签订合同的除外)。 (3) 以下项目可以作为保证金缴纳: 付款现金或银行支票是通常的付款方式,但如果您希望通过其他方式付款,请与合同官员核实。 7 保证金处理 中标人不签订合同的,投标保证金归国库所有;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合同保证金归国库所有。 8 免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与以国家为被保险人的保险公司签订了投标人保证保险合同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与以国家为被保险人的保险公司签订了履约保证保险合同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以国家为被保险人的保险公司,投标人免交合同保证金。免交保证金。 9. 无效投标 不符合第4条规定资格的人员的投标以及违反投标条件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0 适用合同条款 进口货物买卖的一般合同条款 部分免检特设条款*1 为确保进口货物等合同相关文件的可靠性及实施进口采购调查的特设条款进口货物合同条款等有关确保文件可靠性和实施进口采购调查的特别条款有关串通和其他非法活动特别条款有关排除有组织犯罪的特别条款有关部分释放特别条款限制债权转让的特约条款 ※2 ※1 中标 当时合同中列出的商品单价(含税)未满20万日元时适用。但采购清单所列交货期限在一年内的物品不在此限。 ※2 中标人为《中小企业信用保险法》第2条第1项所定义的中小企业的情况。 11 是否准备合同:是 12 投标需包含的内容
邮寄等招标事项按照(公告第27号(2017年3月27日))执行。 6. 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免除 (2) 合同保证金:有(与国防部或其他部委签订合同并有交货记录的除外)。 (3) 保证金通常可以用现金或银行支票支付。但是,如果您希望通过其他方式支付,请咨询合同负责人。 7 保证金处理 中标人不签订合同的,投标保证金归国库所有;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合同保证金归国库所有。 8 免交保证金 投标人与以国家为被保险人的保险公司签订了投标保证保险合同的,投标人免交等于或高于第6条规定保证金数额的保证金;与保险公司签订了履约保证保险合同的,投标人免交保证金。 9. 无效投标 不符合第4条规定资格的人员的投标以及违反投标条件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0 适用合同条款 进口商品买卖的一般合同条款 有关部分省略检查的特别条款*1 有关确保进口商品等合同相关文件的可靠性,及实施进口采购调查的特别条款 附加在上述条款中的特别条款 有关确保进口商品等合同相关文件的可靠性,及实施进口采购调查的特别条款 有关串通等不正当行为的特别条款 有关排除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特殊条款 有关部分解除限制债权转让的特别条款的特别条款*2 ※1 适用于中标时合同中品目单价(含税)未满20万日元的情况。但采购清单所列交货期限在一年内的物品不在此限。 ※2 中标人为《中小企业信用保险法》第2条第1项所定义的中小企业的情况。 11. 是否准备合同:是 12. 投标需包含的内容
5.检查等:(1)经驻军卫生官卫生检查合格的物品,将进行抽样检验。 (2)提交便当的配料和数量的详细清单。 (3)提交生产地点、专职人员以及生产流程的概要(例如工作时间表)。 (4)每期间(每年 4 次)提交一次食品卫生检查表(有保健所所长的印章)。期间:4 月至 6 月、7 月至 9 月、10 月至 12 月、1 月至 3 月。
4. 说明书发行地点、合同条款等签订地点、联系方式及提交地点 邮政编码 611-0011 地址:京都府宇治市五所官地 承包单位(负责人):关西供给仓库采购会计部合同科(北野) 电话号码(内线):0774-31-8121(291) 传真号码:0774-32-4580
通过邮寄等方式进行的招标程序按照(公告第27号(2017年3月27日))的规定办理。 6 担保 (1) 投标保证金 免除 (2) 合同保证金 是(不包括与国防部或其他部委机构签订合同有交付记录的人) (3) 每项可支付的金额保证金为:通常接受现金或银行支票,但如果您希望通过其他方式支付,请联系合同工作人员。 7 保证金的处置 中标人未签订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上缴国库,合同持有人不履行义务的合同保证金上缴国库。 8 免交保证金 金额超过 6 中规定的保证金的,以政府为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签订投标保证保险合同的,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是履约保证保险合同,则交纳投标保证金。签订合同后,免除保证金。 9 投标无效 4 不符合投标资格者提交的投标以及违反投标条件的投标均无效。 10 适用合同条款 进口商品买卖的一般合同条款 关于部分省略检查的特别条款*1 关于确保进口产品等合同相关材料的可靠性以及实施进口采购调查的特别条款与进口产品等相关的合同 与确保材料的可靠性和进行进口采购调查有关的特别条款 与串通投标等欺诈行为有关的特别条款 关于排除有组织犯罪集团的特别条款 部分取消限制转让的特别条款的特别条款索赔数*2 *1 适用于中标时合同项目清单中记载的单价含税不足 200,000 日元的情况。但是,这不包括采购项目清单中显示的交货时在一年内的项目。 *2 中标者为中小企业信用保险法第二条第一项规定之中小企业者。 11 是否已准备合同 是 12 需提交投标的事项
邮寄等招标事项按照(公告第27号(2017年3月27日))执行。 6. 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免除 (2) 合同保证金:有(与国防部或其他部委签订合同并有交货记录的除外)。 (3) 保证金通常可以用现金或银行支票支付。但是,如果您希望通过其他方式支付,请咨询合同负责人。 7 保证金处理 中标人不签订合同的,投标保证金归国库所有;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合同保证金归国库所有。 8 免交保证金 投标人与以国家为被保险人的保险公司签订了投标保证保险合同的,投标人免交等于或高于第6条规定保证金数额的保证金;与保险公司签订了履约保证保险合同的,投标人免交保证金。 9. 无效投标 不符合第4条规定资格的人员的投标以及违反投标条件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0 适用合同条款 进口商品买卖的一般合同条款 有关部分省略检查的特别条款*1 有关确保进口商品等合同相关文件的可靠性,及实施进口采购调查的特别条款 附加在上述条款中的特别条款 有关确保进口商品等合同相关文件的可靠性,及实施进口采购调查的特别条款 有关串通等不正当行为的特别条款 有关排除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特殊条款 有关部分解除限制债权转让的特别条款的特别条款*2 ※1 适用于中标时合同中品目单价(含税)未满20万日元的情况。但采购清单所列交货期限在一年内的物品不在此限。 ※2 中标人为《中小企业信用保险法》第2条第1项所定义的中小企业的情况。 11 是否准备合同:是 12 投标需包含的内容
邮寄等招标事项按照(公告第27号(2017年3月27日))执行。 6. 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免除 (2) 合同保证金:有(与国防部或其他部委签订合同并有交货记录的除外)。 (3) 保证金通常可以用现金或银行支票支付。但是,如果您希望通过其他方式支付,请咨询合同负责人。 7 保证金处理 中标人不签订合同的,投标保证金归国库所有;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合同保证金归国库所有。 8 免交保证金 投标人与以国家为被保险人的保险公司签订了投标保证保险合同的,投标人免交等于或高于第6条规定保证金数额的保证金;与保险公司签订了履约保证保险合同的,投标人免交保证金。 9. 无效投标 不符合第4条规定资格的人员的投标以及违反投标条件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0 适用合同条款 进口商品买卖的一般合同条款 有关部分省略检查的特别条款*1 有关确保进口商品等合同相关文件的可靠性,及实施进口采购调查的特别条款 附加在上述条款中的特别条款 有关确保进口商品等合同相关文件的可靠性,及实施进口采购调查的特别条款 有关串通等不正当行为的特别条款 有关排除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特殊条款 有关部分解除限制债权转让的特别条款的特别条款*2 ※1 适用于中标时合同中品目单价(含税)未满20万日元的情况。但采购清单所列交货期限在一年内的物品不在此限。 ※2 中标人为《中小企业信用保险法》第2条第1项所定义的中小企业的情况。 11. 是否准备合同:是 12. 投标需包含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