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需要大量新的太阳能和/或风能资源来为模型选择的电解可再生氢或甲烷提供服务。然而,这取决于电解可再生燃料与生物可再生燃料的比例。在当前方法中,用于供应电解可再生燃料生产的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摊销投资已包含在燃料成本中。例如,2 美元/千克氢气将包括可再生电力的成本和电解器的资本成本。
国际民航组织:国际民航组织Corsia:国际航空EPA的碳抵消和减少计划:环境保护局RFS:可再生燃料标准CA:加利福尼亚州| LCFS:低碳燃料标准或:俄勒冈州俄勒冈州:华盛顿|欧盟:欧盟|红色:可再生能源指令
如果有促进研发活动和进一步生产资料的监管框架支持,可再生液化气将提供一条长期、经济有效的途径,减少交通运输和农村供暖等难以脱碳行业的碳排放和空气污染物排放。与煤炭、取暖油、柴油和汽油等传统高碳燃料相比,液化石油气是最清洁的燃料之一。从燃油锅炉改用液化石油气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使用液化石油气时)高达 55%,使用生物液化石油气时高达 83%。2此外,与其他能源相比,来自化石和可再生能源的液化石油气在减少空气污染方面具有巨大的潜力。与固体和液体燃料锅炉(如煤、取暖油、泥炭和生物质)相比,使用液化石油气的锅炉可减少 80-99% 的 PM 排放和 50-75% 的 NOx 排放。液化石油气汽车几乎没有其他有害空气污染物排放。
基础设施要求:•BEV - 从机载电力化学电池存储中的100%能量 - 网格电源(地质或可再生) - 轻度(本地或在道路上充电);中型和重型(在本地或on途中充电)•HEV - 汽油,柴油或气体燃料冰,电池组和电动机从液体或气体燃料来源发电的电动机发电•PHEV - 汽油,汽油,柴油,柴油或气体燃料,电池,电池,电动机,电动机,燃油式电动机•运行式电动机•型号的电动机(典型的电源)(典型的电源)(典型)燃料型电动机(典型)到车轮
IR 货物规定第 18 条第 3 款。为了追踪互联基础设施中受相同质量平衡系统约束的液体或气体燃料的货物,可持续性和温室气体减排特性以及第 1 款所述的其他信息应在第一个入境点登记在联盟数据库中,并在最终消费点登记为消耗量。如果从互联基础设施中取出气体燃料并进一步转化为气体或液体燃料,则最终消费点被视为最终气体或液体燃料的最终消费点。在这种情况下,从从互联基础设施中取出气体燃料到最终气体或液体燃料的最终消费点的所有中间阶段都必须在联盟数据库中登记。
(1) 散装运输液化气体的船舶,使用货物作为燃料,并符合《钢质船舶入级规范》第7篇第5章的要求 (2) 使用其他低闪点气体燃料散装运输液化气体的船舶,但此类气体燃料的燃料储存和分配系统的设计和布置符合《钢质船舶入级规范》第7篇第5章的要求。(3) 尽管有(1)和(2)中规定的要求,但如果《钢质船舶入级规范》第7篇第5章有规定,本规则的一些要求可适用。(2021)
闪点燃料和其他燃料油相关问题、船用柴油机替代蒸汽系统、数据的可访问性和运输工作数据的纳入以及国际海事组织船舶燃料消耗数据库(IMO DCS)的增强粒度)该决议通过了对 MARPOL 附则 VI 的修正案,涉及燃料油和气体燃料的定义、与用船用柴油机替代蒸汽系统有关的 NO x 要求、对低闪点燃料和气体燃料的取样点和燃油交付说明的澄清以及与 IMO DCS 相关的所需数据的扩展。该修正案将于 2025 年 8 月 1 日生效,并将通过对《防止海洋(空气)污染规则》的修正案生效。 3. MEPC81 还通过了以下决议:
1.本规则适用于使用低闪点燃料的船舶。但是,不适用于下列规定的船舶。(1) 以货物为燃料散装运输液化气体的船舶,且符合钢质船舶入级规范第7篇第5章的要求 (2) 使用其他低闪点气体燃料散装运输液化气体的船舶,但此类气体燃料的燃料储存和分配系统的设计和布置符合钢质船舶入级规范第7篇第5章的要求。2.尽管有1中规定的要求,但对于下列(1)或(2)规定的船舶,本规则的一些要求可酌情修改。(1) 不适用 SOLAS II-1 的船舶;或 (2) 受韩国船舶安全法和通知约束且限于国内航线的船舶。3.本规则第 5 章至第 15 章适用于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的船舶,无论是液化还是气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