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最近在 Andy Warhol Foundation for the Visual Arts, Inc. v. Goldsmith 案中做出的裁决明确了转换性使用的范围以及这些使用在合理使用分析中的作用。这一重要案例对人工智能的合理使用分析具有重要意义。本文评估了版权法的合理使用原则与人工智能的典型来源和用途之间的相互作用。换句话说,本文将评估使用受版权保护的材料“训练”人工智能程序(人工智能输入)以及人工智能程序的产品(人工智能输出)是否可能根据 Warhol 框架被发现具有转换性。本文根据 Warhol 的分析框架评估了生成性人工智能应用的潜在合理使用分析。Warhol 案的核心问题是转换性使用的范围与衍生性使用的范围,后者取代了原始版权作品的市场。根据沃霍尔框架,使用受版权保护的材料“训练”人工智能程序及其产品是否可能被视为具有变革性,这是一个高度事实性的调查。本文的结论是,在大多数情况下,使用受版权保护的材料作为训练人工智能程序的输入本身就可能被视为变革性的合理使用。更困难的问题是如何分析人工智能的输出。合理使用必然是一个逐案调查的问题。鉴于沃霍尔和谷歌诉甲骨文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