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约、规则和船旗国海事局的附加要求 1。船旗国 MA 要求应优先于 RS 规则的类似要求。载客量超过 36 人的游艇应完全遵守上述适用于客船的 RS 规则的所有要求。登记处采用的安全标准清单如下:红旗组 - 游艇规则 B 部分 - 乘客游艇规则 (PYC)、马耳他商业游艇规则、马绍尔群岛游艇规则。在没有国家 MA 标准的情况下,建议使用 PYC。如果游艇属于本文规定的分类,并且是在 2022 年 4 月 14 日之前签订建造合同,则应适用船旗国 MA 要求。对于俄罗斯联邦的国旗,应适用红旗组 - 游艇规则 B 部分,除非 RS 规则另有规定。
马耳他海事局根据附件发布了技术通告 SLS.6 Rev.3“消防系统、设备和压缩气体气瓶定期维护、检查和测试”。本技术通告旨在将 IMO MSC.1/Circ.1516 纳入技术通告的先前版本,即技术通告 SLS.6 Rev.2。MSC.1/Circ.1516 于 2015 年 6 月在 IMO 获得批准,部分修订了 IMO MSC.1/Circ.1432,加强了有关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维护、检查和测试的指导方针。本 ClassNK 技术信息取代了之前的 ClassNK 技术信息 No.TEC-0980。[技术通告的应用] 1.本通告适用于所有悬挂马耳他国旗的船只。2.我们的检验员将在每次安全设备检验时确认马耳他注册船只上有消防系统和设备的维护和测试记录。3.本通告的摘要请参阅附件 1。“技术通告 SLS.6 Rev.3:消防系统、设备和压缩气体气瓶定期维护、检查和测试”,可在马耳他政府网站 (http://www.transport.gov.mt/) 上查阅。
马耳他海事局发布了技术通告 SLS.6 Rev.3“消防系统、设备和压缩气体钢瓶定期维护、检查和测试”,如附件所示。本技术通告旨在将 IMO MSC.1/Circ.1516 纳入技术通告 SLS.6 Rev.2 的先前版本。MSC.1/Circ.1516 于 2015 年 6 月在 IMO 获得批准,部分修订了 IMO MSC.1/Circ.1432,加强了有关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维护、检查和测试的指导方针。本 ClassNK 技术信息取代了之前的 ClassNK 技术信息 No.TEC-0980。[技术通告的应用] 1. 本通告适用于所有悬挂马耳他国旗的船只。 2. 我们的检验员将在每次安全设备检验时确认马耳他注册船只上有消防系统和设备的维护和测试记录。 3.本通知摘要请参阅附件1“技术通知SLS.6 Rev.3:消防系统、设备和压缩气体气瓶的定期维护、检查和测试”,可在马耳他政府网站(http://www.transport.gov.mt/)查阅。
摘要 本文在海事安全框架下研究了墨西哥湾的海盗和武装抢劫行为。结果表明,墨西哥政府很可能少报了海盗袭击事件。研究结果记录了 2020 年上半年发生的 14 起针对补给船和海上平台的袭击事件;同一时期,船只(外国)船旗管辖区仅正式报告了 3 起相关袭击事件。然而,墨西哥海事局在事件发生期间并未改变任何港口或领海的安全级别。尽管国际海事界发出了数次警报,但 2020 年的海事安全级别保持不变(1 级)。受访者(船长、SSO、CSO 和 PFSO)建议在墨西哥湾南部实施永久性提高的安全级别(2 级),直到这个具体问题得到解决。与会者建议采取额外的特殊措施来解决这一问题,包括评估将该地区列为高风险地区(HRA)和建立一份谅解备忘录(MOU),以便与美国海岸警卫队当局开展国际合作和能力建设,促进必要的合作,有效应对这些安全威胁。
感谢您的电子邮件。OceanGate 于 2019 年联系了 BMA,要求在巴哈马注册潜水器“Titan”。1987 年《巴哈马商船(潜水器注册)条例》(经修订)规定,“潜水器注册簿应保存在巴哈马海事局办事处”(条例 3(1))。此外,此类船舶的设计和建造应符合 1981 年《MS(潜水艇建造和检验)条例》,并应符合 1987 年《MS(潜水艇作业)条例》操作。我们于 2016 年 3 月发布了 BMA 信息公告 159,对上述内容进行了总结(已被海事通告 74 取代),但也表示,如果我们的某个认可组织推荐,我们将接受按照 IMO MSC/Circ.981 或其他类似标准设计和建造的潜水艇。请注意,由于涉及的高风险,我们要求潜水艇进行分类。Oceangate 已获悉上述要求,但未提供潜水器的技术数据、建造标准、是否接受检验、由谁检验、是否有任何形式的安全证书等。因此潜水器 Titan 未在巴哈马注册。希望这能有所帮助。诚挚问候
6 Purcell. N.,“什么是蓝色经济?”可在 https://bluerobotics.com/what-is-the-blue- economy/#:~:text=The%20blue%20economy%20encourages%20the,reduce%20fuel%20consumption%20 and%20emissions 获取。(访问日期:2023/07/17) 7 同上 8 肯尼亚海事局,“2018 年 11 月 26 日至 28 日肯尼亚内罗毕全球可持续蓝色经济会议报告”。可在 http://kenyaforimo.kma.go.ke/wp-content/uploads/2019/11/SBEC-FINAL-REPORT-8-DECEMBER-2018-rev-2-1-2-PDF2-3-compressed.pdf 获取(访问日期:2023/07/17) 9 Bove. T.,“蓝色经济的承诺是什么?” Op Cit 10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实现可持续、有弹性和包容性的蓝色经济。”可在 https://www.unep.org/explore-topics/oceans-seas/what-we-do/enabling-sustainable-resilient-and-inclusive-blue-economies 获取(2023 年 7 月 17 日访问) 11 联合国发展计划署,“目标 14:水下生物。”可访问 https://www.undp.org/sustainable-development-goals/below-water?gclid=Cj0KCQjwzdOlBhCNARIsAPMwjbyodp8PZIkguJb9OPW9JC-jZ2fPWPOOvlgrRnGolWtE86-55pcSV5saAqJCEALw_wcB(2023 年 7 月 17 日访问)12 联合国,“可持续蓝色经济对小国和沿海人口至关重要。”可访问 https://news.un.org/en/story/2022/06/1121562(2023 年 7 月 17 日访问)
IALA 在 AIS 标准制定中的作用 国际航标协会 (IALA) 是赞助和协调自动识别系统 (AIS) 开发的主要组织。1996 年,IALA 的船舶交通服务 (VTS) 和无线电导航委员会准备了一份建议草案,经 IMO NAV 进一步完善,成为 IMO AIS 性能标准的基础。1997 年 10 月,应几家新兴 AIS 设备制造商的要求,IALA 主办了一个由制造商和海事局组成的工作组,以商定 AIS 站的标准技术。该小组正式被指定为 IALA AIS 工作组,完成了一份建议草案,由瑞典代表芬兰、德国、加拿大、南非和美国提交给国际电信联盟无线电通信部门 (ITU-R)。该机构更名为 IALA AIS 指导小组,在 IALA 的领导下每年召开两次会议,继续开发系统标准和应用,以及制定“IALA 船载自动识别系统 (AIS) 指南”,这本身就是一个重大项目。1999 年 12 月,IALA 理事会同意,鉴于 AIS 实施的国际意义,指导小组应成为 IALA 的 AIS 委员会。
AToN 助航设备 CPA 宿务港务局 COLREG 国际海上避碰规则 DA 农业部 DENR 环境与自然资源部 DICT 信息和通信技术部 DOST 科学技术部 DOTr 交通部 DND 国防部 MARINA 海事局 PAGASA 菲律宾大气、地球物理和天文服务管理局 FSI 船旗国实施 GISIS 全球综合航运信息系统 GMDSS 全球海上遇险和安全系统 ICS 国际航运公会 IALA 国际航标与灯塔管理局协会 IHO 国际水文组织 III 规则 IMO 仪器实施规则 IMDG 国际海上危险货物规则 IMO 国际海事组织 IMSAS 国际海事组织成员国审计机制 ISO 国际标准化组织 KPI 关键绩效指标 MAIIF 海事事故调查员国际论坛 MARPOL 国际防止船舶污染公约 MIDP 海事产业发展计划 MSI 海上安全调查 NAMRIA 国家测绘和资源信息机构 NTC 国家电信委员会 PCG 菲律宾海岸警卫队 PN 菲律宾海军 PPA 菲律宾港务局 PSC 港口国管制 PSCO 港口国管制官员 MRCC 海上救援协调中心 MRSC 海上救援分中心 RO 认可组织 SAR 搜救 SBMA 苏比克湾大都会管理局 SOLAS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 STCW 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 TSS 分道通航制 VTS 船舶交通系统
2017 年 4 月 21 日法规号挪威海事局根据 2007 年 2 月 16 日法案号于 2017 年 4 月 21 日制定的关于船上住宿、娱乐设施、食品和餐饮的第 515 号法规。9 有关船舶安全和安保(船舶安全和安保法)第 2、6、9、21、22、25、26、28a、29、30、43 和 47 节,参见2007 年 2 月 16 日正式授权号171 和 2007 年 5 月 31 日正式授权号590。第 1 章 引言 第 1 节 适用范围 (1) 本条例适用于挪威船上工作人员的住宿、娱乐设施、食品和餐饮:a) 客船;b) 货船;c) 驳船,由于其运营,船上有人员执行与系泊或拖带准备相关的操作以外的操作。(2) 本条例不适用于 2014 年 6 月 17 日条例第768 号关于载有 12 名以上乘客的受保护或历史船舶的特殊规则的船舶。第 2 节 对 1992 年 11 月 1 日之前建造的船舶的新要求 (1) 1992 年 11 月 1 日之前安放龙骨或处于类似建造阶段的总吨位在 50 至 500 吨之间的船舶,在下列情况下可被命令遵守本条例的规定: a) 改建; b) 影响起居室的重大修理; c) 起居室不足。(2) 只有在根据船舶的总体结构设计、设备、布置和船舶状况对船上安全进行具体评估后,才能根据第一款做出命令决定。第 3 节 定义 为本条例的目的,应适用以下定义: a) “饮用水”:用于饮用、烹饪和个人卫生的水; b) “休息室”:仅供船上工作人员使用的休息室; c) “起居室”:娱乐室、卧室、办公室、无线电室、走廊、卫生间、病房、厨房、粮食室、冷藏室和冷冻室、休息室等。; d) “高级船员”:除船长外,根据现行海员资格和证书规定被指定为高级船员并在船上担任此类职务的人员; e) “娱乐室”:大厅、餐厅、休息室、休息室和类似的永久封闭空间; f) “特殊用途船舶”:根据国际海事组织特殊用途船舶安全规则认证的货船。第 2 章 关于文件和住宿的一般规定 第 4 节 第 2 章的适用范围 第 5 节至第 16 节适用于以下船舶: a) 在 2013 年 8 月 20 日或以后安放龙骨或处于类似建造阶段的船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