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要求 /信息(如果有)气候技术中心和网络(CTCN)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的运营部门,由联合国环境计划(UNEP)托管。CTCN的任务是应发展中国家的要求,以促进气候技术的加速发展和转移,以促进节能,低碳和气候弹性发展。ctcn使用其自己的资金(通过捐助者的自愿捐款来恢复)或通过其他资金来源为国家提供技术援助,特别是通过绿色气候基金(GCF)通过准备计划。由各个国家的国家指定实体(NDE)提交了技术援助请求(TA)。在本案中,CTCN制定了响应计划,并希望自己的资金实施技术援助。
巴塞尔大学 | 法学系 | 摘要:法律公地是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区域,例如深海海底、公海、南极洲、天体和外层空间。无论是国家还是私人行为者都不能对这些土地、海洋和物体主张所有权、主权或占有权。本文探讨了管理外层空间和海洋法律公地矿产勘探的不同原则和规则是什么。为此,本文采用了三重方法。首先,介绍了管理这些法律公地的不同原则的立法历史:即共同财产或自由和人类共同遗产。其次,它评估了这些原则是如何在外层空间、天体和深海海底矿产勘探规则下实施的。第三,它讨论了这些制度面临的共同挑战,尽管它们的发展阶段不同,即赞助或方便登记的问题。
•2023年11月在维也纳举行了为期四天的专家小组会议,以强调影响海洋环境的污染犯罪的关键问题。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和《国际预防船舶污染公约》(MARPOL)等关键国际法律公约(例如联合国法律公约)(MARPOL)的讨论框架。参与者致力于定义国旗,沿海和港口国家的作用,探索先进的调查技术,并消除国际合作来打击影响海洋环境的污染犯罪的细微差别。该聚会在完善拟议的模型立法规定方面起着重要作用,目的是在纳入会议的反馈和随后的审查后,在2024年第一季度完成立法指南和附件。
每一国应制定必要的法律和规章,确保悬挂该国旗帜的船舶或受其管辖的人故意或因过失破坏或损害公海海底电缆,以致中断或妨碍电报或电话通讯,以及同样破坏或损害海底管道或高压电缆,均属应受惩处的罪行。本项规定也适用于故意或相当可能造成此种破坏或损害的行为。但本项规定不适用于仅为了拯救其生命或船舶的合法目的而采取行为的人,在已采取一切必要预防措施避免此种破坏或损害后所造成的任何破坏或损害。
21。讨论强调了将整个渔业价值链脱碳的必要性,并提倡雄心勃勃的目标,以减少捕鱼机队的排放,特别是对于更可行的较小实施的较小舰队。一些案例研究强调了各种脱碳渔船的方法,包括通过替代燃料,冷藏,电气化和混合技术。像韩国,英国和加拿大这样的国家提出了计划和资金计划,以支持到2050年的过渡到低碳船,并支持小规模的沿海捕鱼机队,以更换引擎更替代其环境友好的替代方案。
关于除通过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以外,和平时期军事使用海洋空间的原则的思考。第一个,也许是最明显的空白,是由于没有任何法律著作全面审查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上提出的规则,这些规则旨在规范未来军事使用海洋空间。第二个,也是不太明显的空白,是由于缺乏关于和平时期使用海洋空间进行反潜战 (ASW) 的合法性的著作。作者要感谢乔治华盛顿大学国际和比较法项目主任 W.T. Mallison, Jr. 教授审阅了本研究的初稿,并感谢他的妻子 Catherine 在准备期间给予的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