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少有哪一年能如此清晰地体现出英国打击经济犯罪的重要性。俄罗斯入侵乌克兰已经充分表明,将经济犯罪概念化为发生在会议室和摩天大楼中的普通白领犯罪是一种谬论,其后果与日常生活相去甚远。我们已经看到,黑钱给人类造成的真正代价充斥着我们的报纸头版和晚间新闻:收受贿赂、逃税和现金悄悄融入我们金融体系的真正代价。我坚定不移地致力于维护英国在打击经济犯罪方面的高标准,并致力于倡导我们的海外合作伙伴也这样做。英国与国际经济犯罪标准保持密切一致——以及我们在制定这些标准方面发挥的作用,仍然是我们在国际舞台上施加影响的最有效工具之一。在脱欧的鼓舞下,我们将继续发挥打击经济犯罪的全球领导作用。与此同时,政府打击经济犯罪的行动将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在国内继续进行。最近的《经济犯罪(透明度和执行)法案》、即将实施的公司注册处改革以及第二部《经济犯罪计划》正在加强英国全面经济犯罪应对措施中相互关联的组成部分。《洗钱条例》和此次审查只是整体努力的一部分,但却是至关重要的一部分。我们继续取得良好进展,但仅靠政府无法打击经济犯罪。我们依靠全国各地的企业对风险的理解和条例的应用。我感谢私营部门为预防和发现经济犯罪所做的一切,但显然还有更多工作要做。事实上,虽然我们的立法控制措施很强大,但黑钱仍在不断流入英国经济。因此,我们必须超越单纯的勾选框合规,建立一个全面而动态的控制系统,以应对我们面临的实际风险。我们必须加强问责制,改善监督,分享更多信息,并且不要害怕在必要时进行干预以改善结果。这次审查
BEREC 在一份报告中发布了关于所谓“看门人”平台的事前监管提案,目的是促进平台之间的竞争,保护最终用户的利益,以适当和量身定制的方式处理已发现的问题,并通过加强监督制度确保监管的有效实施。这些提案已提交公众咨询,并得到了不同利益相关者的大力支持。
提供了欧洲数字身份钱包。这应该需要有关负责电子识别方案的当局或当局的详细信息,适用的监督制度,有关提供钱包的一方的责任制度,有关暂停或撤销电子识别方案的暂停或撤销的安排,或有关折衷的部分以及根据该电子识别方案的证书和认证评估报告。该信息应足以使委员会能够在欧盟官方杂志上建立,以机器可读的形式保存一份经过认证的钱包的清单。用于提交信息的安全电子渠道应避免会员国对相同信息的重复提交。
• 加强 BMA 的监管和监督制度,以满足当今金融服务公司不断变化的需求 • 将员工参与度和多元化、公平和包容性 (DEI) 战略作为运营成功的基础 • 制定保险行为准则,以维护财务透明度、消费者保护和教育举措的重要性 • 继续嵌入环境、社会和治理 (ESG) 模型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以促进环境管理、社会责任和经济复原力 这些举措与管理局将在 2024 年实现的持续目标相契合,例如使用数字工具和创新简化其工作流程、加强监管和监督制度以确保它们保持灵活并适合目的,并帮助公司加强其网络安全协议以应对网络安全风险和事件。在该文件的前言中,英国医学协会首席执行官 Craig Swan 表示:“该机构的战略以深厚的专业知识和跨职能观点为基础,旨在倡导创新。该计划的许多精心策划的目标将优化卓越性,同时让组织做好准备,迎接和应对影响监管环境的新兴挑战。在不断变化的商业环境中,这种方法使英国医学协会能够开辟新的途径,以增强我们当前和未来许多年的能力和创新实践。” 感兴趣的各方可以在英国医学协会的网站 https://www.bma.bm/publications/business-plan 上找到该文件。媒体联系人:Marianne Suschak-Matvey,企业事务总监;直线电话:(441) 278-0642;电子邮件:msmatvey@bma.bm
金融机构(FIS)越来越多地直接和间接地在数字资产市场中参与其中。1并行,其他电子货币技术继续发展以支持实时或接近实时付款的规模,以预见的是与现有的法定货币竞争。数字资产的创新带来了新的和新兴的金融犯罪风险。尽管许多国家正在不断发展洗钱和恐怖融资(ML/TF)风险框架,并且尽管通过建议通过建议来实现金融行动工作组(FATF)的驱动力,但就要求的实施而言,仍有大量不一致。许多司法管辖区仍在确定基本的基础要素,例如分配负责监督的保诚监管机构,并定义市场参与者以任何适当的监督制度。
压力是不可避免的,即使无法预测。即使金融监管和监督制度在许多方面都有效,情况也是如此。政府的干预能力可能决定困境是局限于金融部门还是会蔓延到实体经济。虽然有足够的处置权来处理破产的金融公司是当前监管改革的必要目标,但逐一处理公司问题的方法无法解决重大的系统性失败。对金融系统的重大打击,例如 2007-2009 年的金融危机,可能需要金融部门的资本支持,以防止严重的经济损害。因此,我们建议设立系统性紧急保险基金(“SEIF”或“基金”),最初设定为 1 万亿美元,但会定期根据美国经济规模进行调整。SEIF 的资金来源(部分为预先筹资)应来自对所有受益于系统稳定性的大型金融公司(包括对冲基金)的风险调整评估。美国财政部(“财政部”)将管理该基金,其使用将由财政部、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和美联储(“美联储”)之间的“三重关键”一致决定。与纳税人的“救助”不同,这种基金将通过监管机构监督的机制,在金融公司之间共同承担系统性风险。此外,其融资机制将使金融公司有更大的动力警告监管机构系统性风险的增加。而且,这种备用紧急权力将避免在危机中期采取高风险的立法行动,即使成功,这种行动也可能造成不稳定,如果不成功,则会带来灾难性的后果。这种方法优于新颁布的多德-弗兰克金融改革法案所体现的金融部门国有化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