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公司而言,指分支机构或营业处的官员或代表;对于组织而言,指代表、董事等,或任何其他实质参与管理的人员。同下。 )不是黑社会组织(指《关于防止黑社会组织不法活动的法律》(1991年法律第77号)第2条第2款所定义的黑社会组织;下同)的成员,也不是黑社会组织成员(指该法律第2条第6款所定义的黑社会组织成员;下同)。 (3)董事等故意为自己、公司或第三方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向第三方提供不正当利益
*4 超热 AO:与室温相比具有极大热动能状态的原子氧 *5 FRP:纤维增强塑料 *6 质子磁力计:质子 利用质子(质子)发射电磁波现象的磁力计频率与磁场大小成正比
2 “特定秘密保护法”(2013 年第 108 号法律)第 3 条第 1 款定义的“特定秘密”。 3 日美防卫互助协定相关保密保护法(1954年法律第166号)第1条第3款及防卫省关于日美防卫互助协定相关保密保护法(1954年法律第166号)第1条第3款所定义的“特殊防卫机密”。保密法(2007 年国防部指令第 36 号)。“秘密”定义见国防采办局保密法第 2 条第 1 款(2015 年国防采办局指令第 26 号)。
“布鲁克菲尔德”,“公司”,“我们”,“我们”或“我们的”是指布鲁克菲尔德公司及其合并子公司。“公司”由我们的资产管理,保险解决方案和运营业务中的所有权利益组成。我们的资产管理业务包括Brookfield Asset Management ULC(“ BAM”)以及我们直接投资于BAM管理的私人资金。我们的保险解决方案业务是通过我们在单独的发行人布鲁克菲尔德再保险有限公司的股权核算投资。我们的“经营业务”包括布鲁克菲尔德可再生合作伙伴L.P.,布鲁克菲尔德基础设施合作伙伴L.P.和布鲁克菲尔德商业合作伙伴L.P.,它们是我们可再生能力和过渡,基础设施和私募股权分别包括我们在布鲁克菲尔德房地产组中的发行人,分别包括我们的可再生能力和过渡,基础设施和私募股权。有关其业务和结果的其他讨论可以在其公开文件中找到。我们使用“私人资金”来指我们资产管理业务的房地产基金,过渡基金,基础设施基金,私募股权基金和信贷基金。我们的其他业务包括我们的公司活动。请参阅第135页上的术语表,该术语表定义了我们用来衡量业务的关键绩效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