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除非随附的市长关于野火的第 13 号紧急声明中有关临时建筑的规定另有规定,否则毛伊县法典的以下规定应全部或部分暂停执行:第 10 章(车辆和交通);第 11 章(公共交通);第 12 章(街道、人行道和公共场所,但允许重建被野火摧毁的建筑物的情况除外,在这种情况下必须遵守第 12.08 章,除非公共工程部主任另有指示);第 14 章(公共服务);第 16 章(建筑物和施工,但允许重建被野火摧毁的建筑物的情况除外,在这种情况下必须遵守夏威夷州能源法规,除非公共工程部主任另有指示);第 19 章(分区);第 20 条,并附有以下特别规定:(1)此类暂停应包括用相同或类似的装置紧急更换在拉海纳野火中损坏或毁坏的所有户外路灯装置,
联合媒体声明 1.第十三次东盟-俄罗斯磋商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19 日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万象举行。磋商会议由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工业和贸易部长马莱通·科马西斯阁下和俄罗斯联邦经济发展部副部长弗拉基米尔·伊利切夫阁下共同主持。会议还欢迎东帝汶民主共和国工商部长菲利普斯·尼诺·佩雷拉阁下作为观察员与会。 2.会议指出,根据 2023 年东盟统计数据,东盟与俄罗斯之间的双向贸易额达到 158 亿美元。2023 年俄罗斯对东盟的外国直接投资 (FDI) 为 2.007 亿美元。 3.会议就可能影响该地区供应链弹性的区域和全球经济挑战交换了意见,例如气候变化、通胀压力等。会议重申了进一步加强经济一体化与合作的承诺,特别是在数字化转型和可持续性领域,以应对这些挑战并增强供应链的弹性。4.会议注意到《东盟-俄罗斯贸易和投资工作计划2021-2025》的进展,该计划已通过2023-2024年的各种联合项目和活动得到实施。会议强调加强东盟与俄罗斯接触的重要性,以通过在共同关心的领域开展联合活动进一步促进经济关系,包括贸易和投资促进、旅游促进、数字化转型、农业、能源转型、科学技术、气候变化和创意经济。会议还指出,2024年1月,俄罗斯联邦已被接纳为东盟数字高级官员会议(ADGSOM)的对话伙伴。会议注意到2024年8月6日东盟秘书处与俄罗斯气候变化问题启动专家会议的成果,包括举行东盟-俄罗斯全面气候变化磋商的可能性。此外,会议还欢迎2024年恢复东盟-俄罗斯对话伙伴关系金融基金。
第十三个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2023-2027 年)是一项二级计划,是将国家战略付诸实施的关键机制,也是制定三级计划的框架,以使相关发展伙伴能够发挥作用,支持在预期时间内实现国家战略的目标。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委员会法案 BE 2561 (2018) 规定,第十二个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应有效期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这意味着第十三个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五年期限将于 2022 年 10 月 1 日生效,并属于 2023-2027 年国家预算基金的范围——国家战略的第二个五年实施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