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吉尼亚州福尔斯彻奇 22042 公告:2025 年 1 月 失窃通知 6000 失窃-N10C2 2024 年 1 月 10 日 失窃通知 6000 来自:医学和外科局局长 主题:分娩和围产期损失后的疗养假 编号:(a) USD(P&R) 2023 年 1 月 4 日备忘录 (b) CNO 华盛顿特区 191946Z 1 月 23 日 (NAVADMIN 008/23) (c) CMC 华盛顿特区 272030Z 1 月 23 日 (MARADMIN 051/23) (d) CMC 华盛顿特区 081100Z 3 月 23 日 (MARADMIN 129/23) (e) NAVPERS 15560D 附件:(1) 国防卫生机构妇女和婴儿临床社区关于围产期损失后恢复期假的共识表 1. 目的。为医疗服务提供者提供指导,推荐在怀孕、分娩和围产期损失后休恢复期假,以支持身体康复和医疗准备。 2. 范围和适用性。本通知适用于所有预算提交办公室 (BSO) 18 个司令部和作战活动,这些司令部和活动有受医学和外科局局长授权、指导和控制的医务人员,以及有海军医疗部人员的船只和站点。 3. 背景。参考 (a),DTM 23-001 军事育儿假计划扩展,可在 https://www.esd.whs.mil/DD/DoD-Issuances/DTM/ 上查阅,授权在分娩、合格收养或长期寄养情况后提供 12 周的育儿假。此外,参考文献 (a) 和参考文献 (e),海军军事人员手册,第 1050-180 条授权亲生父母休疗养假,由其医疗保健提供者推荐并经单位指挥官批准。参考文献 (a) 至 (e) 未指定授权的疗养假天数。参考文献 (b) 至 (d) 为参考文献 (a) 提供了特定于服务实施的指导。4. 政策。为确保从怀孕和分娩中完全恢复生理机能,在怀孕 20 周及以上时,42 天仍然是从怀孕和分娩中恢复的适当时间。在围产期损失的情况下,提供者应利用附件 (1) 根据孕龄获取适当的疗养假指南。医疗服务提供者在确定怀孕和分娩后建议的疗养假的适当时间时不会考虑育儿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