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nst-Ulrich Petersmann:Petersmann 教授是圣加仑大学国际法、欧共体法和瑞士公法教授,日内瓦国际问题研究生院客座教授,自 1981 年起担任 GATT/WTO 法律顾问。John Toulmin CMG QC:John Toulmin 是英国律师协会成员。他参与了乌拉圭回合法律服务部分的谈判,也是 WTO 争端解决机构的提名小组成员。John H Jackson 是乔治城大学法学教授。他曾任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总法律顾问,撰写过多部国际贸易法相关著作。Pierre Didier:Pierre Didier 是布鲁塞尔的一名律师,专门研究国际贸易法。Richard Johnson:Rick Johnson 是华盛顿特区 Arnold & Porter 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专门研究国际贸易事务。 1979 年至 1981 年,他担任美国商务部国际贸易副总法律顾问。詹姆斯·卡梅隆:詹姆斯·卡梅隆是英国律师协会会员、国际环境法和发展基金会 (FIELD) 创始董事、布鲁日欧洲学院法学教授、贸易和环境政府间专家小组成员以及贝克·麦坚时国际律师事务所的法律顾问。金·安德森:金·安德森曾就职于关贸总协定秘书处,现任阿德莱德大学经济学教授和国际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雅各布·沃克斯曼:杰克·沃克斯曼是 FIELD 董事、加州律师协会律师,在伦敦大学亚非学院教授国际经济法,是 Rowe and Maw 贸易集团的成员。伊恩·麦克维:伊恩·麦克维是 Rowe and Maw 贸易集团的成员。此前,他曾就职于加拿大外交和国际贸易部,为乌拉圭回合和贸易争端解决提供法律咨询。约翰·库克曾任英国贸易和工业部国际贸易政策司司长、经合组织贸易委员会主席,现任英国保险协会国际事务主管。弗里德尔·韦斯是阿姆斯特丹大学欧洲研究所国际(经济)法和组织教授,也是欧洲自由贸易联盟秘书处和关贸总协定/世贸组织秘书处的法律顾问。杜瓦尔·德诺罗尼亚是巴西律师事务所 Noronha Advogados 的高级合伙人,曾任 1992 年和 1993 年乌拉圭回合的巴西政府代表、巴西律师协会关贸总协定委员会主席和世贸组织仲裁员。
循环经济转型过程的基础 我们的出发点 循环经济愿景与可持续发展转型 循环经济愿景与可持续发展转型:德国可持续发展战略和联合国 2030 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为向更可持续的经济转型提供了指导。 2030 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目标 12 呼吁确保可持续的消费和生产模式,特别是通过可持续管理和高效利用自然资源(目标 12.2)。它还敦促逐步提高全球消费和生产资源效率,努力将经济增长与环境恶化脱钩(目标 8.4)。 涵盖材料和产品生命周期所有阶段的循环经济是实现这些可持续发展目标和实现向可持续和碳中和经济转型的关键要素。这种方法可以大大减少材料和产品在其整个生命周期中的负面影响——例如,通过节省初级材料和替代二次材料。循环经济的目的是节约自然资源、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并确保原材料的安全供应。循环经济能够而且需要在气候行动中发挥作用,因为它具有减轻温室气体排放的巨大潜力。循环经济不仅仅是闭合材料循环。它还包括产品设计,以延长产品寿命、提高可修复性和资源效率的生产过程等。我们不能忽视其他产品特定的方面,例如产品的安全性和创新潜力。因此,德国政府将以循环经济的愿景为导向,这是欧盟循环经济行动计划的基础。1,2 在这一环境和气候政策基础上,我们希望研究整个生命周期的生产和消费,并强调如何在所有阶段通过资源效率和循环充分利用节约资源的机会。为此,整个价值创造必须设计得尽可能循环。由于许多价值链始于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体,德国的发展合作也发挥着关键作用。德国政府将审查适当的市场工具和法律框架,以便让耐用且资源高效的产品在市场上获得最佳机会。1 在欧盟行动计划中,循环经济涵盖了价值链的所有阶段——从产品设计和生产到消费、维修、废物管理和二次材料返回经济。在德国,《循环经济法》(KrWG)提供了法律定义,具体规定了“循环经济”一词在法律框架中的使用方式:“本法所称的循环经济是指废物的预防和回收”(KrWG 第 3(19) 条)。2 请参阅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CELEX%3A52020DC0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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