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水法》第 401 条要求,申请联邦执照或许可证的人,在申请任何“可能导致向通航水域排放”的活动时,必须向州或部落当局寻求符合其水质标准的认证。具体而言,第 401(a) (1) 条规定,项目所在的州或部落环境机构有一年的时间审查项目并认证合规性(或施加条件),此后必须将权力移交给联邦机构,如联邦能源管理委员会,以颁发项目许可证。最近围绕审查时间界限的冲突凸显了雪佛龙公司在解决第 401 条冲突时有系统地偏向于环境保护署作为该法规的管理者,从而抑制了司法部门在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审查之间取得适当平衡的能力。以《财政责任法》第 321(b) 条提出的《国家环境政策法》补充内容为范本,本说明提出了一种分配尊重的替代模型:在项目层面应用的超法定“包装”。如果这种包装成为分配尊重的基础,现有判例法将表明,EPA 对第 401 条的解释应享有 Skidmore 而非 Chevron 的尊重。
Synaffix 是一家快速发展的荷兰生物技术公司,提供临床阶段抗体药物偶联物 (ADC) 和靶向递送平台,广泛适用于整个治疗领域。通过整合必要的专有 ADC 技术,Synaffix 使任何拥有抗体的公司都能够在单一技术许可下开发自己的差异化 ADC。该公司的方法得到了科学界的认可,并在 2020 年世界 ADC 大奖中被同行评选为“最佳 ADC 平台技术”,并且取得了商业成功,迄今为止已达成超过 30 亿美元的 ADC 技术对外许可交易。 Synaffix 的九家生物技术和制药合作伙伴(包括 Genmab、Innovent Biologics 和 Kyowa Kirin)总共拥有大约 20 种基于 Synaffix 技术的 ADC,其中三种处于临床开发阶段。此外,Synaffix 正在将其临床阶段的抗体偶联技术扩展到靶向基因治疗和免疫刺激抗体偶联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