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出版物实施了空军部政策指令 (DAFPD) 36-29《军事标准》。人力、人事和服务副参谋长 (AF/A1) 与太空行动人力资本副参谋长 (SF/S1)、空军预备役参谋长 (AF/RE) 和空军国民警卫队主任 (NGB/CF) 合作,制定了个人财务责任人事政策。本指令提供了管理和处理拖欠财务义务指控的指导和程序,并提供了对家庭成员财务支持的指导。根据第 10 条命令,本指令适用于正规空军、美国太空军、空军预备役和空军国民警卫队的制服成员。本指令不适用于空军部文职成员。本指令要求收集和/或维护受《美国法典》第 5 章第 552a 条《个人记录(1974 年隐私法)》保护的信息,这些信息由《美国法典》第 10 章第 9013 节《空军部长》授权;《美国法典》第 5 章第 301 条《部门规章》;《美国法典》第 37 章《制服部队的工资和津贴》;以及《行政命令 9397《个人联邦账户编号系统》保护。本出版物中放弃联队/部队级别要求的权限在合规声明后以层级(“T-0、T-1、T-2、T-3”)编号标识。有关与层级编号相关的权限的描述,请参阅空军部手册 90-161《发布流程和程序》。通过指挥链向相应的层级豁免审批机构提交豁免请求,或者,对于非层级合规项目,向请求者的指挥官提交豁免请求。确保根据本出版物中规定的流程生成的所有记录均符合空军指令 33-322《记录管理和信息治理计划》,并根据空军记录处置规定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