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同时使用 2 条跨度 > 15 m 的 ACFT 作为 E1 和 E4 运行线、通往等待点 E 的运行线及其旁路运行线、通往等待点 W 的运行线及其旁路运行线。停机坪和滑行道 E2 仅限于翼展小于或等于 15 米的 ACFT。交通区域和滑行道E2仅限于翼展小于或等于15米的飞机。 TWY E3 专为 Farman 家庭 ACFT 或 Goujon Aero 用户保留,其翼展低于 18 米。滑行道 E3 专供基于 Farman 的飞机或使用 Goujon Aéro 公司且翼展小于 18 米的飞机使用。滑行道 S2 仅限于翼展小于或等于 15 米的 ACFT。滑行道 S2 仅限翼展小于或等于 15 米的飞机通行。机坪管理 20.1.2 机坪管理 20.1.2 机位10至25、30、31:供翼展小于12米的通用航空ACFT使用。位置10至25、30和31:为翼展小于12米的通用航空飞机保留。机位 32 至 34 :预留给翼展小于 18 米的商用或通用航空 ACFT。 32至34号位置:为翼展小于18米的商用或通用航空飞机保留。机位40至43:预留给翼展小于18.50米的商用或通用航空ACFT。 40至43号位置:为翼展小于18.50米的商用或通用航空飞机保留。
停机位的使用 20.2 停机位的使用 20.2 商业航空停机坪 20.2.1 PRKG 商业航空 20.2.1 D1:ACFT 最大翼展为 29 米。 D1:MAX翼展为29米的飞机。 D2、D3、D31、D4:ACFT,最大翼展 36 米。 D2、D3、D31、D4:最大翼展为36米的飞机。当 D31 和 D4 空闲时,D3 可用。当 D31 和 D4 空闲时,D3 可用。 D3 空闲时 D31 可用。 D3 空闲时 D31 可用。通用航空停机坪 20.2.2 PRKG 通用航空 20.2.2 从 SS 到 SR,除救护车和 MEDEVAC 外,通用航空停机坪上禁止飞机起降。从 SS 到 SR,除 SAMU 和 EVASAN 外,通用航空交通区域禁止飞机起降。 C1、E2:ACFT,最大翼展31米。 C1、E2:MAX翼展为31米的飞机。 C2:ACFT,最大翼展43米。 PRKG 代表 A 400 M、C 130 的强制性要求,在 C1 和 C3 空闲时可用。 C2:最大翼展为43米的飞机。 A 400 M、C 130 的强制停车位,在 C1 和 C3 空闲时可用。 C3:直升机停机坪。 C3:直升机停机位。 C3、E5:MAX 翼展为 24 米的 ACFT C3、E5:MAX 翼展为 24 米的飞机。 E1、E3、E4、G1、G4、G5、G6、G7、G8:ACFT,最大翼展 14 米。 E1、E3、E4、G1、G4、G5、G6、G7、G8:最大翼展为 14 米的飞机。 E6、G2、G3:ACFT,最大翼展12米。 E6、G2、G3:最大翼展为12米的飞机。
使用宽度 TWY 指示宽度 在没有 ATS 机构的情况下,夜间和能见度低于 800 米时禁止通行。夜间和能见度低时,翼展小于或等于 24 米的飞机受到限制。 15 米 B1 夜间及能见度低于 800 米且未配备 ATS 时禁止通行。仅限于翼展不超过 24 米的飞机,在夜间和能见度低的情况下使用。在没有 ATS 组织的情况下,夜间和能见度低于 800 米时禁止飞行。夜间和能见度低时,翼展小于或等于 24 米的飞机受到限制。 15 米 B2 夜间及能见度低于 800 米且未配备 ATS 时禁止通行。仅限于翼展不超过 24 米的飞机,在夜间和能见度低的情况下使用。 15 米 B3 夜间及能见度小于 800 米时禁飞。仅可用于进入草地带。 7.5 米 B4 夜间及能见度低于800米时禁飞。仅可用于到达草地。在没有 ATS 组织的情况下,夜间和能见度低于 800 米时禁止飞行。夜间和能见度低时,翼展小于或等于 24 米的飞机受到限制。 23 米 P1 夜间及能见度低于 800 米且未配备 ATS 时禁止通行。仅限于翼展不超过 24 米的飞机,在夜间和能见度低的情况下使用。在没有 ATS 组织的情况下,夜间和能见度低于 800 米时禁止飞行。夜间和能见度低时,翼展小于或等于 24 米的飞机受到限制。 23 米 P2 P3 夜间及能见度低于 800 米且未配备 ATS 时禁止通行。仅限于翼展不超过 24 米的飞机,在夜间和能见度低的情况下使用。 23 米 P4 P5 P6 夜间及能见度小于 800 米时禁飞。 7.5 米 P7 P8 夜间及能见度低于 800 米时禁行。夜间及能见度低于800米时禁止通行。 20 米 T5 T6 夜间及能见度低于 800 米时禁飞。在没有 ATS 组织的情况下,夜间和能见度低于 800 米时禁止飞行。
目前部署的无人机范围从翼展只有几厘米的微型无人机一直到翼展宽度为 80 米的无人战斗机和研究无人机。它们用于执行的军事任务多种多样。无人机主要在情报、侦察、监视、火控、作战任务、信息传输、电子战或目标捕获支援方面部署,非常有效。下页图 1 显示了德国陆军未来的 TAIFUN 作战无人机 (CUAV),由 STN ATLAS Elektronik 制造。
观察:在代码高于 B 的飞机机组人员的加强监视下小心滑行。VDC B:仅限于使用翼展 ≤ 14.40 米的 ACFT。 VDC C:驾驶跨度≥36米或轴距≥18米或总宽度≥9米的ACFT时需小心。应司机要求,停车人员在滑行期间提供引导。如果 RVR < 550 米,则在 DEP 或 ARR,从或到 PRKG C 的 ACFT 循环仅在 VDC C 上进行。VDC D:仅限于使用翼展 ≤ 14.40 米的 ACFT。 VDC E 和 F:夜间或 RVR < 800 米(无侧向照明)时禁止飞行。使用仅限于翼展≤14.40米的ACFT。 VDC E轴与SRE围栏之间的距离:11.60米。所有 VDC:在停车点标志附近驾驶时要小心(高度超过标准,在 113 至 148 厘米之间 - 位置:距离 VDC 边缘 5 至 11 米之间)。
摘要:推导出三个简单方程来定义“翼尖小翼的固有气动效率”,该效率与翼尖小翼的水平延伸和翼尖小翼的(相对)高度无关。该固有气动效率允许快速比较翼尖小翼的纯气动形状,而与为特定飞机安装选择的尺寸无关。固有气动效率分 3 个步骤计算:步骤 1:将翼尖小翼造成的相对总阻力减少量转换为翼尖小翼仅对翼展效率因子的假定贡献。步骤 2:如果翼尖小翼也增加了翼展,则其性能将转换为不受翼展增加影响的性能。步骤 3:将翼尖小翼的诱导阻力减少量与水平机翼延伸进行比较。如果翼尖小翼需要例如比水平延伸长三倍才能实现相同的诱导阻力减少,其固有气动效率是倒数或 1/3。定义的翼尖小翼指标是根据文献输入计算得出的。为了进一步评估翼尖小翼,除了减少飞机水平阻力和燃油消耗外,还估计了翼尖小翼引起的质量增加。
图 18 部分翼展襟翼对升力分布和涡量的影响,改编自[5050]................................................................................................................................... 54
图 18,部分翼展襟翼对升力分布和涡量的影响,改编自[5050]......................................................................................................................................... 54
摘要:推导出三个简单方程来定义“翼尖小翼的固有气动效率”,该效率与翼尖小翼的水平延伸和(相对)高度无关。通过此固有气动效率,可以快速比较翼尖小翼的纯气动形状,而与为某一飞机安装而选择的翼尖小翼尺寸无关。固有气动效率分 3 个步骤计算:步骤 1:将翼尖小翼带来的相对总阻力减少量转化为翼尖小翼仅对翼展效率因子的假定贡献。步骤 2:如果翼尖小翼也增加了翼展,则其性能将转化为不受翼展增加影响的性能。步骤 3:将翼尖小翼的诱导阻力减少量与水平机翼延伸进行比较。如果翼尖小翼需要比水平延伸长三倍才能实现相同的诱导阻力减少量,则其固有气动效率为倒数或 1/3。翼尖小翼指标的定义是根据文献输入计算得出的。为了进一步评估翼尖小翼,除了飞机阻力和燃油消耗的减少外,还估算了翼尖小翼引起的质量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