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 7 月,《绿色转型法》 1 生效。秘书处在评估说明 8/2024 2 中评估了该法是否符合能源共同体法律。连同关于活跃客户、自用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支持计划的其他新规定,《绿色转型法》为实施可再生能源电力(以下简称 GO)的原产地保证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根据《绿色转型法》修订的《替代能源法》 3 第 9 条 7 款,在乌克兰境内签发、流通和取消 GO 的授权机构是国家能源和公用事业监管委员会(以下简称 NEURC)。签发、流通和偿还 GO 的程序由乌克兰内阁规定。 2024 年 2 月 27 日,乌克兰内阁通过了第 227 号决议“关于引入可再生能源电力来源担保”,4 批准了可再生能源电力来源担保的签发、流通和偿还程序(以下简称“GO 程序”)和确定可再生能源电力环境价值的程序。本评估对 GO 程序是否符合能源共同体法律进行了评估。5 背景
本文探讨了以下问题:智能能源管理系统 (SEMS) 如何影响单个家庭和国家层面的住宅用电?首先,我们为单个家庭开发了一个每小时优化模型。在给定的室外温度、辐射、(动态)电价和上网电价假设下,单个家庭的能源成本最小化。通过将优化与参考情景进行比较,我们展示了 SEMS 对单个家庭层面的电网用电和光伏 (PV) 自用的影响。其次,为了将结果汇总到国家层面,我们以奥地利为例构建了一个详细的建筑存量。通过汇总 2112 个代表性家庭的结果,我们研究了住宅建筑存量中 SEMS 对国家电力系统的影响。结果发现,对于采用 PV(无电池)和热泵的单个单户住宅 (SFH),SEMS 可以显著降低电网用电,对于隔热良好的建筑,最高可降低 40.7%。在国家层面,我们发现,对于配备 5 kWp PV 但没有热水箱或电池储存的建筑,SEMS 仍可以通过使用建筑质量作为热储存来减少 7.4% 的电网电力消耗。
摘要:考虑改进配备电池的混合太阳能-风能系统的实施原理,该系统用于本地对象的自用,并控制从电网消耗的电力。目的是增加可再生能源的能源使用程度,同时限制电池的放电程度,同时考虑到负载计划和能源发电相对于计算(预测)值的偏差。当电力消耗减少且能源使用程度增加时,可以补偿负载计划和可再生能源发电相对于计算(预测)值的偏差。通过根据给定时间离散性的充电状态偏差校正有功功率消耗,可实现电池充电状态计划与计算计划的一致性。通过考虑随着能源使用程度的增加而测量的负载功率值,改进了控制算法。此外,使用校正可以将电池的放电深度限制在可接受的值。开发了 24 小时能源过程数学模型,其中考虑了估算充电状态的误差。使用可再生能源发电档案数据进行建模的结果证实了所提出的解决方案是有效的。对于 2 月份平均月发电量的应用,修正可将电力消耗减少 16-21%,并将三种电价的支付成本减少 24-27%。
摘要:本文讨论了用于直流微电网的统一功率转换器的开发和实验验证,考虑纳入太阳能光伏 (PV) 板和储能系统 (ESS),即电池。考虑到当前电网结构所带来的局限性,主要体现在新兴技术(ESS、可再生能源、电动汽车和原生直流运行的电器)的强调整合,采用新的拓扑、架构和范例极为重要。特别是,分散式电力系统、统一拓扑和相应的控制算法代表了减少功率转换器数量的新趋势。因此,开发的解决方案旨在以 3.6 kW 的标称功率、100 kHz 的开关频率和四种与功率流有关的运行模式运行 SAVE-15te:(i) 太阳能光伏板到电池 (PV2B);(ii) 太阳能光伏板到直流电网 (PV2G); (iii) 电池到直流电网 (B2G);(iv) 直流电网到电池 (G2B)。此外,双有源桥式转换器保证了电流隔离,而两个后端直流-直流转换器负责连接太阳能光伏板和电池。提出的统一功率转换器的实验验证证明了其对自用生产单位的应用价值。
一项针对 39 个国家的研究发现,在一个仅由使用太阳能电池板 (PV) 的家庭组成且不受管制收费的社区中,能源共享可使一个家庭一年的每月电费节省约 62.32%。然而,当考虑到所有管制收费时,每年节省的金额会降至每月电费的 18.65%。7 该研究进一步发现,引入灵活资产或将消费者与产消者纳入社区可显著增强能源共享的效益。如果共享能源来自一个中央装置,由于能源共享范围更广,社区成本节省将比上述情景高出约五倍,相当于每月近三个月的电费。该研究表明,此类社区在多公寓楼或郊区/农村地区是可行的,集体拥有的发电装置可以方便地位于社区成员附近。值得注意的是,在这种安排下,虽然社区成员可能从能源共享中获得比共享能源的生产消费者更大的好处,但他们的总体节省额较低(因为没有本地自用)。此外,社区成员的节省额更多地取决于对共享能源征收的费用、税费和征税。8 有关不同成员国如何评估共享能源的更多信息,请参阅本指南附件(表 1)。
摘要:能源社区的出现代表着一种有希望的选择,即通过赋予消费者更积极的作用来实现能源系统的民主化。这可以帮助实现能源和环境目标,并鼓励能源系统各方更公平地分配成本和收入。尽管具有这种潜力,但能源社区仍是一种新兴的解决方案,其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法规的影响。因此,目前能源社区的组织结构多种多样。本文回顾了西班牙与能源社区相关的政策格局。这项工作还提出了一种形式化的方法来描述不同的能源社区结构,并对鼓励能源社区组织结构的不同措施的影响进行了定性评估。研究结果表明,许多以市场为中心的措施,包括批发、本地灵活性、容量和多部门市场措施,有利于规模更大、更一体化的社区,而监管、法律和组织措施,包括点对点交易、聚合和自用,则有利于规模更小、更分散的社区。此外,在制定鼓励能源社区发展的政策时,政策制定者应该认识到,在特定地区或国家能源社区发展的预期结果及其目标的背景下,政策的进展情况。
摘要:电价补贴有利于微电网市场的进一步发展,为应对微电网发电成本的降低,对微电网的储能补贴成为影响其进一步发展的关键因素,因此探索建立政府对微电网储能价格的补贴机制十分必要。本文分别考虑政府补贴和微电网储能补贴的激励相容约束和参与约束,分别研究了隐藏信息和无隐藏信息的情况,建立了激励相容约束的微电网储能补贴模型,分析了“自发电+储能”模式下政府补贴与微电网储能的效率。结果表明:对于微电网用户而言,政府补贴与储能补贴之间存在逆向选择问题,在无隐藏信息的情况下,政府可以根据微电网用户不同的储能效率水平与其签订不同的合同。在信息隐匿的情况下,政府最好为不同储能效率的微网用户设计不同的激励合同菜单,这样可以保证储能效率低的微网用户继续参与微网建设,而储能效率高的微网用户可以更好地控制自发、自用和剩余电量上网的成本,更好地选择高监管的二氧化碳减排量和发电容量。
本文介绍了与光伏装置相结合的生产型消费者电池在瑞典满足全国频率平衡需求方面的潜力。如果允许进入平衡市场,光伏耦合家用电池在当今价格下是有利可图的。模拟基于 2040 年太阳能光伏生产的国家目标(5-10 TWh,占电力消耗的 5-10%)和当前住宅光伏在总安装光伏容量中的份额。研究中,电池连接率为 50%,15% 的单户住宅配备了 10 kW 光伏装置,电池容量为 6 kW/7.68 kWh。总体而言,到 2040 年,电池光伏系统占光伏总安装容量的 25%。结果表明,20% 的总电池容量足以分别提供每个频率储备的约 70-100%。当聚合电池提供主要频率储备 FCR-N 和 FCR-D 并增加光伏自用、调峰和能源套利时,家庭可获得最高节省。当提供频率支持时,配备电池的光伏系统投资回收期从 14 年缩短至 11 年,而仅安装光伏系统则不然。1 简介
分散式锂离子电池储能系统 (BESS) 可以通过增加住宅光伏系统自用份额来解决低碳电力行业的一些电力存储挑战。通过生命周期评估 (LCA) 了解与 BESS 相关的温室气体排放 (GHG) 非常重要。本次评论是首次研究住宅 BESS 的生命周期评估。我们的分析表明,BESS 中存储的 1 kWh 终生电力 (kWh d ) 相关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在 9 至 135 g CO 2 eq/kWh d 之间。令人惊讶的是,据报道,使用 NMC 的 BESS 的 1 kWh d 排放量始终低于使用 LFP 的 BESS。将系统边界扩大到包括用于为 BESS 充电的光伏系统,光伏系统对总温室气体排放的贡献率为 40-70%。13 项 LCA 研究中只有两项为 BESS 提供了自己的原始数据。因此,我们确定了额外的原始数据来源。根据数据来源的不同,与 LFP 和 NMC 锂离子电池生产相关的温室气体排放结果不一。使用最新的原始数据,我们发现 LFP 的 CO 2 eq/kWh d 为 8 g,NMC 的 CO 2 eq/kWh d 为 12 – 14 g,这对一些已审查研究的结果提出了挑战。
摘要 — 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日益普及需要新的工具来实现建筑和社区层面需求与可再生能源发电之间的高度匹配。大型商业和公共建筑设有停车场,通过控制电动汽车 (EV) 的充电并将部分存储的能量注入建筑物,使用建筑物到车辆 (B2V) 和车辆到建筑物 (V2B) 系统,具有提供能源灵活性的巨大潜力。然而,电动汽车和建筑物通常不属于同一实体,在葡萄牙,现有法规不允许建筑物和电动汽车作为独立实体进行金融交易。解决这一监管障碍需要创新的优化方法来实施 B2V/V2B 系统。此外,葡萄牙关于可再生能源发电自用的新立法允许建筑物之间交易可再生能源发电盈余,并建立可再生能源社区。本文旨在解决这个问题,并提出了一种方案来汇总和管理建筑物之间发电盈余的共享,使用电动汽车作为灵活性资源。模拟结果显示,建筑和社区层面的可再生能源自用量有所增加,电力成本也有所降低。索引词 — 电动汽车、建筑到汽车到建筑、充电管理、可再生能源社区、分布式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