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FN 协调了对各种正在进行的欧盟自由贸易协定 (FTA) 谈判的回应,包括:• 澳大利亚 - 欧盟 FTA:2022 年 3 月,CCFN 联系了外交和贸易部 (DFAT),讨论正在进行的欧盟-澳大利亚 FTA 谈判,以强调 CCFN 在这些贸易谈判中对通用名称的关注领域。• 智利 - 欧盟 FTA:2022 年 1 月 28 日,CCFN 与智利全国乳制品生产商联合会 (FEDELECHE) 总经理举行了视频会议,分享了 CCFN 对作为欧盟-智利 FTA 现代化一部分的 GI 讨论可能结果的评论和担忧。2022 年第二季度和第三季度,CCFN 会见了智利当地律师,讨论了考虑到欧盟-智利 FTA 达成僵局的战略以及考虑到智利政府变化的新途径。 • 墨西哥 - 欧盟自由贸易协定:2022 年 6 月,在 USDEC 总裁兼首席执行官和 CCFN 执行董事访问墨西哥城期间,双方与经济部当局举行了一次会议,会上双方分享了对墨西哥-欧盟自由贸易协定注册多个地理标志将对该市场通用名称使用产生的负面影响以及如何最好地缓解这种影响的担忧。 • 越南 - 欧盟自由贸易协定:CCFN 向越南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业和贸易部以及科技部提交了一封信,敦促越南进一步澄清和采取行动,说明越南如何实施欧盟-越南自由贸易协定的某些规定,重点关注通用名称用户如何在该协议下获得豁免。2022 年 1 月,CCFN 发送了一封后续信,敦促当局尽快分享他们的回应。在 2022 年第一季度和第三季度,CCFN 多次联系越南当局,以获得对该请求的答复。 CCFN 继续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WIPO) 新任总干事及其即将上任的领导团队建立牢固的关系: • 2022 年 1 月,继 2021 年 12 月亲自访问 WIPO 日内瓦办事处之后,CCFN 致函 WIPO 品牌和外观设计部门副总干事,重申其要求所有 WIPO 工作人员共同承担责任,确保将与通用名称相关的问题(包括适当的正当程序和通用使用保障措施)纳入所有相关领域(例如:能力建设、与地理标志有关的活动和指南以及其他涉及知识产权和通用名称问题的 WIPO 工作流)。 • 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CCFN 与 WIPO 官员进行了多次互动,以强化这些政策和计划。例如,2022 年 3 月,CCFN 的当地法律顾问在访问墨西哥城期间会见了 WIPO 总干事。这次会议是一次机会,以强化 CCFN 的讯息,即在 WIPO 的准备过程中需要更多地考虑“通用名称”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