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互联网淫秽或不雅内容的监管方面,鉴于网上资讯庞大,更新速度快,政府一直与业界采取共同监管的方式,处理有关在互联网上发布淫秽或不雅文章的投诉。政府与香港互联网供应商协会合作,推行一套自律的《实务守则 - 淫秽及不雅内容监管实务声明》(《实务守则》)。虽然《实务守则》只要求在互联网上出现第二级(淫秽)内容时,须在屏幕上显示警告通知,才允许18岁或以上的互联网用户观看该内容,但我们注意到个别平台(例如YouTube)已采取额外措施,例如要求用户先登录已登记年龄为18岁或以上的帐户,才可观看相关内容,以进一步保障儿童及青少年。
提交立法会 目的 本报告述明资讯科技及广播事务委员会(下称“事务委员会”) 在 2024 年立法会会期的工作。本报告将按照立法会《议事规则》第 77(14)条的规定,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的立法会会议上提交。 事务委员会 2. 事务委员会由立法会于 1998 年 7 月 8 日通过决议成立,并于 2000 年 12 月 20 日、2002 年 10 月 9 日、2007 年 7 月 11 日、2008 年 7 月 2 日及 2022 年 10 月 26 日作出修订,负责监察和审查与资讯科技、电讯、广播、电影服务及创意产业有关的政府政策及公众关注的事宜。事务委员会的职权范围载于附录 1。 3. 2024年会期,事务委员会由20名成员组成,其中葛佩帆议员及容海恩议员分别获选为主席及副主席。事务委员会成员名单载于附录2。 主要工作 统筹创新及科技发展 4. 创新及科技能为香港催生新兴产业,促进传统产业升级转型,推动经济多元化,创造优质就业
(c) 专业培训及公众意识。 政府资讯安全 加强政府及公营机构的资讯及网络安全 4. 政府当局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发表《促进数据流动及保障数据安全的政策声明》,阐述政府在数据流动和数据安全的管理原则和策略,包括制订有关使用和安全的规则,保障政府资讯科技系统和数据安全,以及研究修订《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第486章)和探讨进一步优化《版权条例》(第528章),目的是加强对个人资料和人工智能技术发展的保障。 5. 为确保政府资讯科技系统顺利推行及运作,政府资讯科技总监办公室 1 于2024年2月推出一系列新措施,包括要求各局/部门在大型及高风险的资讯科技项目上线前额外安排独立网络安全测试,及早发现及修补相关系统的漏洞,以及评估系统对网络攻击的检测和应变能力。政府当局将于2024年下半年牵头组织网络安全攻防演习,借力内地专门从事攻防演习的机构的能力和经验,测试及加强政府部门及公营机构的资讯系统安全。
1. 确保有效的 IT 战略规划流程; 2. 指导 IT 战略的准备工作,确保 IT 战略与总体战略保持一致,以实现业务目标; 3. IT 治理和信息安全治理结构应促进问责制,有效且高效,拥有充足的技术资源、明确的目标以及组织内每个层级的明确职责; 4. 已建立评估和管理 IT 和网络安全风险的流程; 5. IT 职能(包括 IT 安全)、网络安全的预算分配与 IT 成熟度、数字深度、威胁环境和行业标准相称,并以旨在实现既定目标的方式使用; 6. 至少每年审查一次业务连续性规划和灾难恢复管理的充分性和有效性; 7. 审查对 IT 能力需求的评估以及为解决问题而采取的措施; 8. 批准访问信息资产的书面标准和程序; 9. 决定信息安全委员会 (ISC) 的组成,包括首席信息安全官 (CISO) 和其他来自业务和 IT 职能部门的代表等;10. 董事会指派的其他事项,或印度储备银行不时发布的任何指示、通告或指南规定的其他事项,或由其以其他方式指示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