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发现国土安全部已采取措施制定指导方针并建立对人工智能 (AI) 使用的监督,但还需要采取更多行动来确保国土安全部适当地治理和管理 AI 的使用。国土安全部发布了针对 AI 的指导方针,任命了首席 AI 官,并成立了多个工作组和 AI 任务组来帮助指导该部的 AI 工作。但是,还需要采取更多行动来确保国土安全部对 AI 的负责任和安全使用进行适当的治理。此外,国土安全部制定了一项 AI 战略来指导整个企业的 AI 目标和目的,但由于没有制定实施计划,因此未能有效执行该战略。此外,由于资源挑战,国土安全部没有足够的治理流程来监控 AI 是否遵守隐私和公民权利以及公民自由要求。最后,国土安全部根据要求制定了跟踪和向公众报告其 AI 使用情况的流程,但这些流程并未识别和跟踪报告该部 AI 使用案例所需的一些数据。国土安全部也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其认为其人工智能的使用符合联邦要求,因为国土安全部及其部门没有正式的流程来识别、审查和验证部门强制人工智能报告中的数据。如果没有对人工智能进行适当、持续的管理,国土安全部将面临人工智能工作侵犯美国人民安全和权利的风险。国土安全部的回应国土安全部同意所有 20 项建议。
尽管卫生与公众服务部和国防部官员表示,他们已实现过渡里程碑,表明卫生与公众服务部已准备好承担以前由国防部领导的职责,但目前尚不清楚卫生与公众服务部在审计长解散后将如何满足其劳动力需求。具体而言,GAO 发现,卫生与公众服务部已评估其劳动力能力,但缺乏满足这些劳动力需求的策略。通过在卫生与公众服务部制定和实施这些策略之前正式提供支持,国防部可以帮助确保卫生与公众服务部能够不间断地继续履行这些职责,包括满足加强剂或任何新出现的 COVID-19 变种的持续疫苗需求的职责。此外,卫生与公众服务部没有符合最佳实践的时间表来帮助其管理剩余的疫苗相关活动。这样的时间表可以帮助卫生与公众服务部更好地规划行动和减少延误,并成为为任何未来的流行病汲取经验教训的来源。
选定的国防部部件的 ACPV 相关合同行动通常符合确保 ACPV 安全和质量的指导、政策和程序,并包括符合最低装甲标准的合同语言。但是,陆军有机会改进其进行中检查(在车辆装甲时进行的检查)的流程,因为陆军主要依赖供应商的质量控制流程。GAO 对 2011 年至 2015 年期间用于为选定的国防部部件采购 ACPV 的合同行动的审查表明,除了陆军只对单个合同行动进行了此类检查外,都进行了进行中检查。如果没有进行中检查,陆军就承担了其车辆安全的风险。此外,除陆军外,所有国防部部件都有一个中央办公室和报告 ACPV 信息的机制。这种分散的方法使陆军对各种 ACPV 相关事项(包括采购和检查方法)的了解不完整。联邦内部控制标准要求建立允许监督的机制,以帮助陆军等组织确保遵守装甲和检查标准。如果没有指定的中央联络点,陆军可能会面临向负责监督全部门装甲和检查标准实施的国防部官员报告 ACPV 信息的挑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