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物品种类 家用物品 (HHG):通过船舶运输,可能需要三到四个月才能到达。运输家用物品时,E-1 至 E-4 可携带其全重限额的 10%。E-5 及以上级别的军人以及所有军官可携带 2,500 磅或全 HHG 重量限额的 25%,以较大者为准。文职雇员的 HHG 限额为 4,500 磅。摩托车可以作为 HHG 运输。 非临时存储 (NTS):您放入 NTS 的所有物品都将在您海外旅行期间送往各州的仓库。考虑将任何大型电器、大型电动工具、微波炉等放入仓库。在政府付费存储期间,将无法取用这些物品。根据需要存放物品。 无人随身行李 (UB):您希望在 HHG 货件到达之前拿到的较小的家庭用品货件。它将在您的 HHG 货件之前到达。如果运送 UB,所有士兵的重量限制为 500 磅。O-1 至 O-5 军官的重量限制为 600 磅,O-6 至 O-10 军官的重量限制为 700 磅。文职雇员的重量限制为 500 磅。 每批货件将由不同的公司提货。建议您在打包时将货件分开并清楚标记哪批货件是哪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