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冻食物必须在41F或以下的温度下制冷下完成。也可以在70F或以下烹饪的温度下浸入流水中。最大程度地减少时间食物不超出温度,并始终保护食物免受污染。在2小时内,必须将重新加热为热养食物至少15秒。冷藏必须保持在41F或以下。冷却TCS食物应在2小时或更短时间内从135F到70F,在4小时或更小的时间内从70F到41F(可能需要冷却日志)。在烹饪或再加热设备中,必须将热饲养保持在135F或更高。不要试图在锅,蒸汽桌,斯特诺或其他温暖/热固定装置中重新加热或烹饪。
IMH 计划。MH ARPA-D 资金用于 MH 的计划描述了 IMH 计划及其一些优先事项。但是,除了 RSA 135F 中立法要求的内容之外,没有任何 IMH 计划。没有或没有提供任何计划来描述如何为 6 岁以下儿童创建途径、联系和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