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令实施空军政策指令 (AFPD) 20-1《采购和维持生命周期管理》,并与 AFPD 13-5《空军核企业》一致。本指令适用于所有拥有核武器相关物资 (NWRM) 的空军部队以及负责储存、维护、处理、运输、装载和核算 NWRM 的空军人员。本 AFI 还适用于分配或隶属于拥有 NWRM 的空军部队的其他服务人员。本 AFI 适用于拥有 NWRM 的空军国民警卫队和空军预备役部队。除非特定段落另有说明,否则必须立即实施本出版物的要求。部队将联系适用的 MAJCOM 以解释本 AFI 中包含的指导。本 AFI 的豁免权是 AF/A4L。确保根据本出版物中规定的流程创建的所有记录均按照 AFMAN 33-363《记录管理》进行维护,并按照位于 https://www.my.af.mil/afrims/afrims/afrims/rims.cfm 的空军记录处置计划 (RDS) 进行处置。本出版物可以在任何级别进行补充,但 MAJCOM 补充必须在认证和批准之前发送给 AF/A4L 进行协调。使用 AF 表格 847《出版物变更建议》将建议的变更和有关本出版物的问题提交给主要责任办公室 (OPR);将 AF 表格 847 从现场发送到适当的职能指挥链。
本指令制定了空军物资司令部 (AFMC) 的政策,贯彻了 AFI 21-101《航空航天设备维护管理》、AFPD 62-6《美国空军飞机适航认证》和 AFPD 63-1《采购系统》的宗旨。武器系统项目经理 (SPM) 是其控制下的所有航空航天飞行器的修改审批机构。本指令专门规定了管理、控制、记录和处理航空航天飞行器的临时 2 (T-2) 修改的程序。本指令不适用于空军国民警卫队或美国空军预备役部队和成员。本 AFMCI 可以在任何级别进行补充。使用 AF 表格 847《出版物变更建议》将建议的变更和对本出版物的问题提交给主要责任办公室 (OPR);将 AF 表格 847 从现场传送到适当的职能指挥链。本出版物中豁免联队/部队级别要求的权限以合规声明后的层级编号(“T-0、T-1、T-2、T-3”)标识。有关与层级编号相关的权限的描述,请参阅 AFI 33-360《出版物和表格管理》,表 1.1。通过指挥系统向相应的层级豁免审批机构提交豁免请求,或者,向非层级合规项目的出版物 OPR 提交豁免请求。确保根据本出版物中规定的流程创建的所有记录
本指令实施空军政策指令 (AFPD) 90-2《监察长——检查系统》并补充国防部指令 (DODD) 3150.02《国防部核武器保证计划》和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指令 (CJCSI) 3263.05《核武器技术检查》。它为空军检查(包括核保证检查)提供指导和程序。本指令与 AFPD 13-5《空军核企业》一致。只有本指令可以建立全军监察长 (IG) 检查要求。本指令适用于所有空军 (AF)、空军预备役司令部 (AFRC) 和空军国民警卫队 (ANG) 单位。主要司令部 (MAJCOM) 对本指令的补充将在发布前与空军部长、检查总局 (SAF/IGI) 协调,并在发布后将一份副本转发给 SAF/IGI。使用 AF 表格 847《出版物变更建议》对本出版物提出任何修改建议,并发送电子邮件至 safigi.workflow@pentagon.af.mil。除非另有说明,监察长 (TIG) 是本指令中所含政策的豁免机构。通过 SAF/IGI 提交豁免请求,供 TIG 审议/批准。确保根据本出版物中规定的流程创建的所有记录均按照空军手册 (AFMAN) 33-363《记录管理》进行维护,并按照空军记录信息管理系统 (AFRIMS) 记录处置计划 (RDS) 进行处置。
本指令实施空军政策指令 (AFPD) 11-2《机组人员作业》和 AFPD 10-21《空中机动领导指挥部的角色和职责》。本指令为机组人员、支援职能以及空中机动司令部 (AMC) 空运、空中加油 (A/R)、航空医疗后送 (AE) 和空中机动支援服务的用户规定了具体的指导和信息。武器系统特定信息的源文件是适用的空军指令 (AFI) 11-2 任务设计系列 (MDS) 特定的第 3 卷(例如,AFI 11 2 KC-10,第 3 卷)。如果本指令与管理的 MDS 特定指令相冲突,则以 MDS 特定指令为准,除非本指令更具限制性。通知相应的主要责任办公室 (OPR) 采取纠正措施。飞行单位应向所有飞机指挥官发布本指令,并将副本放在其机组人员/任务旅行工具包中。联系总部 (HQ) AMC/A3O 解决冲突。隐私法系统编号 F011 AF A3OM,航空资源管理系统 (ARMS) 涵盖所需信息。它适用于 AMC 现役部队和 AMC 获得的空军预备役司令部 (AFRC) 和空军国民警卫队 (ANG) 机组人员,他们执行由第 618 空中作战中心(加油机空运控制中心)(618 AOC [TACC])指派的任务、由空军助理副参谋长办公室指派的任务、特别空中任务 (CVAM) 和联合行动
本手册实施 AFI 91-202《美国空军事故预防计划》,并与 DoDD 3100.10《空间政策》、DoDD 3200.11《主要靶场和试验设施基地(MRTFB)》、DoDD 3230.3《国防部对商业航天发射活动的支持》、DoDI 3200.18《主要靶场和试验设施基地的管理和运营》、AFPD 91-1《核武器与系统保证》、AFPD 91-2《安全计划》以及美国空军部与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关于空军部靶场和设施发射和再入活动的协议备忘录相一致。本卷建立了从空间系统司令部(SSC)靶场发射和操作的飞行器的飞行安全要求,包括东部靶场(ER)和西部靶场(WR)。本卷包括以下项目的要求:弹道导弹和航天器;巡航导弹和遥控飞行器;小型非制导火箭或探测器;浮空器或气球系统;射弹、鱼雷和非推进式空投物体;空射飞行器;飞机和舰船的预期支援计划;定向能系统;以及将大型核系统发射到太空。飞行安全要求批准是开展本卷所涵盖的行动的必要先决条件。飞行安全要求批准本身并不构成开展行动的许可。除非本卷另有规定,术语“射程安全/发射安全”是指 ER 和 WR 的太空发射三角洲安全办公室 (SLD/SE)。
本指令执行国防部指令 (DoDD) 5410.18、公共事务社区关系政策、DoDI 5410.19、公共事务社区关系政策实施、空军政策指令 (AFPD) 36-35、美国空军学院、空军指令 (AFI) 11-209、空中事件政策和程序以及所有 MAJCOM 补充、AFI 35-101、公共事务政策和程序以及 AFPD 11-2、机组人员操作。本指令适用于位于 USAFA 的所有美国空军学院 (USAFA) 人员和组织,包括任何租户单位。本出版物不适用于空军预备役司令部 (AFRC) 单位或空军国民警卫队 (ANG)。使用 AF 表格 847《出版物变更建议》将建议的变更和有关本出版物的问题提交给主要责任办公室 (OPR)。本出版物中豁免要求的机构在合规声明后以第 3 级 (T-3) 编号标识。有关与等级编号相关的权限的描述,请参阅 AFI 33-360《出版物和表格管理》。通过指挥链向相应的等级豁免审批机构提交豁免请求。本出版物中非等级要求的豁免机构是 USAFA/PA。确保根据本出版物中规定的流程创建的所有记录均按照 (IAW) 空军手册 (AFMAN) 33-363《记录管理》进行维护,并按照 IAW 空军记录信息管理系统 (AFRIMS) 记录处置时间表 (RDS) 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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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美国空军学院 (USAFA) 指令实施空军政策指令 (AFPD) 10-4《作战规划:空中和太空远征军 (AEF)》和 AFPD 36-35《美国空军学院》。它制定了程序并概述了 USAFA 计划管理计划的职责。本出版物适用于所有准备、管理、审查、认证、批准或使用出版物和表格的空军 (AF)、太空部队、文职和承包商人员。本出版物不适用于空军预备役司令部 (AFRC) 单位或空军国民警卫队 (ANG)。使用空军部 (DAF) 表格 847《出版物变更建议》将建议的变更和有关本出版物的问题提交给主要责任办公室 (OPR)。本出版物不得补充或进一步实施/扩展。遵守本出版物中的附件是/不是强制性的。本出版物中豁免要求的权限在合规声明后以层级(“T-0、T-1、T-2、T-3”)编号标识。有关与层级编号相关的权限的描述,请参阅 DAFMAN 90-161《发布流程和程序》。通过指挥链向相应的层级豁免审批机构提交豁免请求。本出版物中非层级要求的豁免权限为 HQ USAFA/CC、HQ USAFA/CV 或 HQ USAFA/A5/8 主任。确保根据本出版物中规定的流程创建的所有记录均按照 (IAW) 空军指令 33-322《记录管理和信息治理计划》进行维护,并按照 IAW 空军记录信息管理系统 (AFRIMS) 记录处置时间表 (RDS) 进行处置。
本指令实施空军政策指令 (AFPD) 91-1《核武器和系统保证》,并与 AFPD 13-5《空军核任务》一致。本指令适用于正规空军、空军预备役、空军国民警卫队以及核认证设备、涉及核武器、核武器系统和放射性物质相关计划的设施的所有文职雇员和制服成员。本出版物不适用于美国太空部队。确保根据出版物中规定的流程生成的所有记录均遵守空军指令 (AFI) 33-322《记录管理和信息治理计划》,并按照空军记录处置时间表进行处置,该时间表位于空军记录信息管理系统中。使用 DAF 表格 847《出版物变更建议》将建议的变更和有关本出版物的问题提交给主要责任办公室 (OPR);将 DAF 表格 847 从现场通过适当的职能指挥链进行路由。本出版物不得补充或进一步实施/扩展。本出版物中放弃联队/单位级别要求的权限在合规声明后以层级(“T-0、T-1、T-2、T-3”)编号标识。有关与层级编号相关的权限的描述,请参阅空军部手册 (DAFMAN) 90-161《出版流程和程序》。必须遵守本出版物中的附件参考。通过指挥系统向相应的等级豁免审批机构提交豁免请求,或者,对于非等级合规项目,向申请人的指挥官提交豁免请求。
本手册实施了空军政策指令 (AFPD) 11-4《航空服务》;AFPD 11- 2《机组人员操作》;空军互操作委员会 (AFIC) 航空标准航空医学 (ASM) 3003 第 1 版第 4 版《机组人员的航空医学/生理训练》;AFIC 航空标准 ASM 3010《高空跳伞员的航空医学/生理训练》以及 AFIC 信息出版物 ASM 3009 第 1 版第 3 版《空间定向障碍》;空军部政策指令 (DAFPD) 10-9《美国空军武器系统、非武器系统和活动的牵头指挥/牵头代理指定和职责》;DoD 7000.14-R《国防部财务管理条例》。本手册符合北大西洋公约组织 (NATO) 标准化协议 (STANAG) 3114《飞行人员航空医学培训》;NATO STANAG 3474《由于影响机组人员效率的外部因素而导致的临时飞行限制》 (https://nso.nato.int/nso/nsdd/ListPromulg.html)。本出版物适用于作为官方空军辅助部队执行任务的正规空军、空军预备役、空军国民警卫队、民航巡逻队的所有文职雇员和制服成员,以及那些根据合同有义务遵守空军部 (DAF) 出版物的人员。本手册不适用于美国太空部队。本手册要求收集和/或维护受 1974 年隐私法保护的信息,该信息由记录系统通知 DoD 0005 授权,国防培训记录可在以下网址获取:http://dpclo.defense.gov/Privacy/SORNs.aspx 。确保本出版物中规定的流程生成的所有记录均遵守 AFI 33-322《记录管理和信息治理计划》,并根据空军记录处置时间表进行处置,该时间表位于空军记录信息管理系统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