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材料。在 EMEA 地区仅供专业客户(MiFID 指令 2014/65/EU 附件 II);不得分发给私人/零售客户。在瑞士,仅供合格投资者使用(《瑞士联邦集体投资计划法》(CISA)第 10 条第 3 款)。在 APAC 地区仅供机构投资者使用。在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仅供批发投资者使用。在 MENA 地区:供专业客户使用。严禁进一步分发本材料。仅供商业客户使用。在美洲,仅供机构客户和注册代表使用,不得公开查看或分发。在以色列,仅供合格客户使用(以色列投资咨询、投资营销和投资组合管理法 5755-1995 条例)。对于百慕大投资者:这不是任何产品的证券或权益的发售。此类证券只能在遵守百慕大 2003 年《投资业务法》的规定的情况下在百慕大发售或出售,该法规范了百慕大证券的出售。
3。如果正确执行,将以这种形式的代理(“股份”)代表的公司发行的股票将以成员对此代理形式的方式进行投票。代理人持有人还应有权酌情投票给在年度股东大会或其任何后期或其休会中正式提出的任何修正案的股份。如果未给出任何指示,则在董事会的建议(包括董事会批准的修正案)中,将对股票进行投票,以有利于决议,如果在年度股东大会或任何推迟期间或其休会中予以适当提出。代理人持有人应有权酌情投票通过任何其他事项,否则可能会在年度股东大会或任何推迟或休会之前正确地投票。
Brookfield Property Split Corp.(“BOP Split”)成立的目的是发行优先股,并持有 Brookfield Office Properties Inc. 部分普通股。该公司不开展任何活跃业务。Brookfield Property Preferred LP(“New LP”)是一家百慕大豁免有限合伙企业,根据百慕大法律成立,其目的包括发行在多伦多证券交易所交易的优先股,股票代码为 (BPYP.PR.A)。New LP 自成立以来没有开展任何活跃业务。
意见的基础,我们根据加拿大公认的审计标准(“ CAS”)进行了审核。在审核员对我们报告的财务报表部分的审核责任中进一步描述了我们的责任。,我们根据与我们对百慕大财务报表的审计有关的百慕大专业行为规则(“ CPA百慕大规则”)的特许专业会计师的道德要求独立。我们根据这些要求履行了我们的道德责任。我们认为,我们获得的审计证据足以供我们意见提供基础。
涉及百慕大和开曼群岛等司法管辖区的交易可能为美国保险公司提供税收效率和更有效的风险和资本管理,但也带来更高的复杂性和合规风险。替代性工具(如侧边车安排)越来越受欢迎,因为它们提供了一种有效的筹集资金机制。目前,百慕大被全国保险监督官协会 (NAIC) 认定为互惠管辖区,开曼群岛正在加强与美国保险法规的接轨。1 在其他司法管辖区执行再保险交易涉及监管、税收、运营和技术专业知识等要素。低估这些领域的影响会给直接承保人带来巨大风险。
营销材料。专业客户的EMEA(MIFID指令2014/65/EU附件II);没有向私人/零售定制者分发。 在瑞士的合格投资者(Art. ) 10 para。 第3条《瑞士联邦集体投资计划法》(CISA)。 在Apac和Latam中,仅适用于机构投资者。 在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仅用于批发投资者。 在北美,仅供机构使用和注册代表性使用。 不是用于公众观看或分发。 在以色列的合格客户(以色列对投资建议,投资营销和投资组合管理法5755-1995的规定)。 对于Ber-Muda的投资者而言:这不是任何产品中证券或利息的产品。 此类证券只能在百慕大的《 2003年《投资商业法》规定的规定,该规定规范百慕大的证券销售。专业客户的EMEA(MIFID指令2014/65/EU附件II);没有向私人/零售定制者分发。在瑞士的合格投资者(Art.10 para。第3条《瑞士联邦集体投资计划法》(CISA)。 在Apac和Latam中,仅适用于机构投资者。 在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仅用于批发投资者。 在北美,仅供机构使用和注册代表性使用。 不是用于公众观看或分发。 在以色列的合格客户(以色列对投资建议,投资营销和投资组合管理法5755-1995的规定)。 对于Ber-Muda的投资者而言:这不是任何产品中证券或利息的产品。 此类证券只能在百慕大的《 2003年《投资商业法》规定的规定,该规定规范百慕大的证券销售。第3条《瑞士联邦集体投资计划法》(CISA)。在Apac和Latam中,仅适用于机构投资者。在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仅用于批发投资者。在北美,仅供机构使用和注册代表性使用。不是用于公众观看或分发。在以色列的合格客户(以色列对投资建议,投资营销和投资组合管理法5755-1995的规定)。对于Ber-Muda的投资者而言:这不是任何产品中证券或利息的产品。此类证券只能在百慕大的《 2003年《投资商业法》规定的规定,该规定规范百慕大的证券销售。
Australia 68 Jamaica 1 Austria 38 Japan 1,135 Belgium 47 Liechtenstein 5 Bermuda 77 Luxembourg 80 Brazil 5 Macedonia 1 Canada 585 Malaysia 2 China 43 Mexico 45 China – Taiwan 16 Netherlands 71 Curacao 1 New Zealand 10 Czechia 1 Norway 4 Denmark 18 Singapore 9 Estonia 1 Slovenia 1 Finland 17南非2法国357韩国23德国753西班牙27希腊2瑞典97冰岛1瑞士147印度29泰国3泰国3爱尔兰134 U.A.E.1以色列6英国405意大利93委内瑞拉4
2022 年前 10 个月,居民通过快递、邮局、海运以及通过机场返回百慕大时申报的海外购物金额从去年同期的 2.446 亿美元增至 2.69 亿美元,增长 2440 万美元,增幅为 10%。由于全球范围内的 COVID-19 限制措施持续放宽,以及 2022 年全年边境重新开放,百慕大人的出行次数增加。在出行次数增加的背景下,2022 年通过机场返回百慕大的居民的海外申报金额增加了 1070 万美元,增幅为 40.8%,而通过快递返回的海外申报金额增加了 1610 万美元,增幅为 12.1%。然而,另一方面,与 2021 年相比,通过海运返回的百慕大人的海外申报金额下降了 3.4%,即 280 万美元。
《2018 年经济实质法》和《2018 年经济实质规例》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生效(随后于 2019 年 3 月 4 日、2019 年 6 月 28 日、2019 年 12 月 24 日和 2021 年 12 月 23 日修订),以响应欧盟行为准则小组(商业税收)于 2018 年 6 月发布的一份范围界定文件。该范围界定文件列出了欧盟以外的某些司法管辖区必须就位于这些司法管辖区的实体的经济实质采取的要求,以避免被列入税收不合作司法管辖区名单。除百慕大外,所有主要离岸司法管辖区,包括开曼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和海峡群岛,都通过了大致相同的立法。为了协助百慕大应用和实施该立法,财政部长于 2019 年 12 月 24 日发布了指导说明(随后于 2020 年 7 月 7 日、2020 年 9 月 18 日、2021 年 7 月 1 日和 2022 年 1 月 1 日进行了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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