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 年 6 月 21 日,规划和地方政府部长根据《1993 年发展法》第 46 (1) 条作出声明(以下简称“声明”),涉及拟议开发一条容量高达 330 千伏的高压输电线路,该线路将在南澳大利亚罗伯茨敦和新南威尔士州 (NSW) 边境(190 公里)之间建设。该声明于 2019 年 6 月 27 日刊登在《政府公报》第 2272 页。▪ 2020 年 3 月 19 日,该声明进行了修改,删除了土地分割作为主要开发评估流程所涵盖的要素之一的提及,以使 ElectraNet 能够在作出任何决定之前着手购买拟议的 Bundey 变电站的土地。▪ 根据《1993 年发展法》第 46 和 46C 条,该主要开发提案是环境影响声明 (EIS) 和评估报告的主题。 ▪ 2021 年 12 月 23 日,规划和地方政府部长根据《1993 年发展法》第 48 条授予了临时开发授权。该授权于 2022 年 1 月 6 日在《宪报》第 2 页公布。 ▪ 与 Bundey 变电站有关的临时开发授权保留事项 20 至 28(B 部分)所要求的所有相关文件均已提供,并令相关州机构和地方议会满意。 ▪ 与输电线路、临时设施和辅助基础设施有关的临时开发授权保留事项 20 至 28(B 部分)已结转到本开发授权的保留事项 1 至 10。 ▪ 保留事项 4(范围运营环境管理计划)和 8(原生植被管理、修复和监测计划)已被修改,以反映这些文件与输电线路的建设阶段有关。新的条件 15 和 16 要求准备与输电线路运营阶段有关的完整 OEMP 和 NVMR&MP。▪ 2022 年 4 月 4 日,Trento Fuller(建筑认证师和顾问)根据《2016 年规划、发展和基础设施法》第 118(8)(b) 条,为 Bundey 变电站开发第 1 阶段和第 2 阶段(动员、场地建立、大量土方工程和排水)颁发了符合建筑规则的证书。▪ 2022 年 4 月 29 日,规划部长代表授予了 Bundey 变电站第 1 阶段和第 2 阶段工程的开发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