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电源、相关变压设备(如有)和主配电板的位置应确保主电源、相关变压设备(如有)和主配电板所在处所或任何 A 类机器处所内发生的火灾或其他事故不会干扰应急电源的供应、控制和分配。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应急电源、相关变压设备(如有)、过渡应急电源和应急配电板所在处所不得与 A 类机器处所或主电源、相关变压设备(如有)或主配电板所在处所的边界相邻。
8/2015 适用对象:船东、船舶管理人员、船舶经营人、船长、船舶驾驶员、船级社、旗国检查员 主题:图瓦卢船舶住宿、娱乐设施、食品/餐饮和水的标准 定义:以下缩写代表: � “cm” – 厘米 � “GT” – 总吨位 � “ILO” – 国际劳工组织 � “IMO” – 国际海事组织 � “L” – 升 � “MLC 2006” – 2006 年海事劳工公约 � “sqm” – 平方米 � “SOLAS” – 1974 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修正案 � “SPS 规则” – 特殊用途船舶安全规则, 1983 年,经修订 � “SPS 2008” – 2008 年特殊用途船舶安全规则 � “SPS” – 特殊用途船舶 � “WHO” – 世界卫生组织 “建造”一词应指:� 安放龙骨;或 � 开始建造可识别为特定船舶的船舶;并且已开始组装该船舶,且该船舶至少包含 50 吨或所有结构材料估计质量的 1%,以较小者为准(参考 SOLAS 第 II-1 章 A 部分第 1.2 条)。 目的:本海事通函规定了图瓦卢船舶上生活条件和安排的最低标准。这些标准须接受本主管机关或经授权代表图瓦卢行事的认可组织的检查。 适用范围:本海事通函适用于所有图瓦卢船舶。但是,要求
3.2 非连续扶强材的肘板端部连接 3.2.5修改如下。3.2.5 非连续扶强材端部的肘板 非连续扶强材端部应设肘板,肘板臂长bkt ,mm ,取值为:(略) 对于类似图3中(c)和(d)项的连接当较小的扶强材与主要支撑构件或舱壁连接时,肘板臂长应不小于h stf 的2倍。图8(e)修改如下。图8 对称和非对称切口
1.2 散货船适用范围 1.2.1 本规范适用于船长L CSR 为90 m 及以上的单舷侧和双舷侧散货船的船体结构。散货船是指通常建造为单甲板、双底、底边舱和顶边舱,货舱区域为单舷侧或双舷侧结构,主要用于载运散装干货的船舶。散货船的典型布置如图1 所示。混合型散货船应满足本规范定义的强度标准,其中至少一个货舱设有底边舱和顶边舱,参见图1 的典型布置,其他货舱不设有底边舱和/或顶边舱,参见图2 的横剖面示例。本规范不适用于下列船舶类型:
马耳他海事局发布了技术通告 SLS.6 Rev.3“消防系统、设备和压缩气体钢瓶定期维护、检查和测试”,如附件所示。本技术通告旨在将 IMO MSC.1/Circ.1516 纳入技术通告 SLS.6 Rev.2 的先前版本。MSC.1/Circ.1516 于 2015 年 6 月在 IMO 获得批准,部分修订了 IMO MSC.1/Circ.1432,加强了有关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维护、检查和测试的指导方针。本 ClassNK 技术信息取代了之前的 ClassNK 技术信息 No.TEC-0980。[技术通告的应用] 1. 本通告适用于所有悬挂马耳他国旗的船只。 2. 我们的检验员将在每次安全设备检验时确认马耳他注册船只上有消防系统和设备的维护和测试记录。 3.本通知摘要请参阅附件1“技术通知SLS.6 Rev.3:消防系统、设备和压缩气体气瓶的定期维护、检查和测试”,可在马耳他政府网站(http://www.transport.gov.mt/)查阅。
马耳他海事局根据附件发布了技术通告 SLS.6 Rev.3“消防系统、设备和压缩气体气瓶定期维护、检查和测试”。本技术通告旨在将 IMO MSC.1/Circ.1516 纳入技术通告的先前版本,即技术通告 SLS.6 Rev.2。MSC.1/Circ.1516 于 2015 年 6 月在 IMO 获得批准,部分修订了 IMO MSC.1/Circ.1432,加强了有关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维护、检查和测试的指导方针。本 ClassNK 技术信息取代了之前的 ClassNK 技术信息 No.TEC-0980。[技术通告的应用] 1.本通告适用于所有悬挂马耳他国旗的船只。2.我们的检验员将在每次安全设备检验时确认马耳他注册船只上有消防系统和设备的维护和测试记录。3.本通告的摘要请参阅附件 1。“技术通告 SLS.6 Rev.3:消防系统、设备和压缩气体气瓶定期维护、检查和测试”,可在马耳他政府网站 (http://www.transport.gov.mt/) 上查阅。
新加坡政府已发布 2013 年第 19 号《致船东的航运通函》,内容涉及新加坡旗船舶的防火和灭火系统的维护、测试和检查。我们想向您通报该通函的要点。 因此,ClassNK 技术信息编号 TEC-0697 将停止使用。 [通函摘要] 1.本通函要求应用以下IMO指南作为SOLAS II-2/14.2.2.2和II-2/14.2.2.3要求的船上维护计划中包含的防火和灭火系统的维护、试验和检查的最低建议标准。 [IMO 指南] (1)A.951(23) 决议《船用便携式灭火器改进指南》 (2)MSC.1/Circ.1318《固定式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维护和检查指南》 (3)MSC.1/Circ.1432《消防系统和设备维护和检查指南修订》 2. 当制造商或 RO(认可组织)的维护、测试和检查要求超出上述指南时,必须遵守其要求。 3.船上维护计划应标明由谁来维护、测试和检查各防火和灭火系统。任何经管理公司评估为难以由船员维护、测试和检查的设备均须由维护承包商进行。 4. 上述维护检查的实施记录将由ClassNK检查员在SE定期检查时进行检查。
新加坡海事及港务管理局 (MPA) 已通知 ClassNK,2013 年第 19 号船东通函已修订,该通函涉及新加坡注册船舶上的防火系统和灭火系统及设备的维护、测试和检查。通函的要点如下所示。之前的 ClassNK 技术信息编号TEC-0697 现已被取代。[通函要点] 1.本航运通函要求船舶所有人、船长、高级船员和所有其他有关方应适用下列指南中提到的检查和维护要求,作为 SOLAS II-2/14.2.2.2 和 II-2/14.2.2.3 所要求的船上消防系统和设备维护计划最低限度检查和维护的基础。[IMO 指南] (1) 决议 A.951(23) 关于改进船用便携式灭火器指南 (2) MSC.1/Circ.1318 关于固定式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维护和检查指南 (3) MSC.1/Circ.1432 关于修订的消防系统和设备维护和检查指南 2.但是,如果制造商或认可组织有规定,这些要求不得凌驾于更严格的维护计划之上。3.船上维护计划还应表明哪些部分的检查和维护可由胜任的船员完成,哪些部分应由受过此类系统维护专门培训的人员完成。如果公司评估认为任何超出船舶人员能力范围的系统检查和维护工作,则应由有能力的维护专家进行。4.每次定期进行安全设备检验时,我们的检验员都会确认新加坡旗船上有符合上述要求的消防系统和设备的维护和测试记录。
现将2016年10月24日至28日召开的国际海事组织第70届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MEPC 70)会议的情况和审议结果通知如下。 1.与压载水管理公约相关 压载水管理公约于2004年通过,旨在防止船舶压载水转移对海洋生态系统造成的负面影响。该公约要求船舶在近海交换压载水,或使用符合压载水排放标准的压载水处理系统交换压载水。 该公约经芬兰批准,已于2016年9月8日满足生效要求,并将于2017年9月8日生效。 (一)公约批准情况继芬兰批准后,巴拿马和新西兰也批准了公约,使批准国总数达到54个,占商业航运总吨位的比例为53.30%。 (2)审查安装压载水处理系统的时机 2013年召开的第28届IMO大会将现有船舶安装压载水处理系统的期限延长至公约生效后进行的第一次IOPP换证检验。大会决议 A.1088(28) 获得通过,认识到在上届MEPC 69上,批准了《压载水管理公约》B-3规则修正案草案以反映这一内容,并计划在公约生效后于2018年春季举行的MEPC 72上通过。 在这次会议上,鉴于修理码头能力不足,印度和利比里亚提议将现有船舶装备的强制期限延长至上述修正案之外。经审议,意见分歧,有的意见认为应按照上述修改方案维持强制装货期限,有的意见认为应进一步延长至IOPP换证检查后的适当时间。 为此,建议下届海保会第七十一届会议进一步审议,在保留上届会议结论的上述修正案内容的同时,还纳入有关国家在各国提案基础上提出的替代方案。印度和利比里亚同意。
3.2 散货船附加标志 3.2.1 修改如下。 3.2.1 附加营运特征 BC-A 、BC-B 和 BC-C 下列要求适用于 1.2.1 定义的长度 L CSR 为 150 m 或以上的船舶。散货船应被授予下列附加营运特征之一: (a) BC-A :适用于设计用于运载货物密度为 1.0 t/m 3 及以上的干散货的散货船,除 BC-B 条件外,最大吃水时指定货舱为空。 (b) BC-B :适用于设计用于运载货物密度为 1.0 t/m 3 及以上的干散货的散货船,除 BC-C 条件外,所有货舱均满载。 (c) BC-C :适用于设计用于运载货物密度低于 1.0 t/m 3 的干散货的散货船。应提供以下附加服务特征,进一步详细说明在以下情况下设计时应用的设计装载条件在操作过程中应遵守的限制: ・ 如果最大货物密度小于 3.0 t/m 3 ,则附加服务特征 BC-A 和 BC-B 的 { 最大货物密度(t/m 3)},另见第 4 章第 8 节 4.1 。 ・ 如果船舶未根据第 4 章第 8 节 4.2.2 中规定的条件设计用于在多个港口装卸,则所有附加服务特征的 { 无 MP }。 ・ 对于附加服务特征 BC-A ,{ 货舱 a、b、… 可能为空 },另见第 4 章第 8 节 4.1 。 ・ 添加的 { 块装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