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联邦法规》第 42 条 (42 CFR) §438.340(a) 和 42 CFR §457.1240(e) 以及医疗补助和儿童健康保险计划 (CHIP) 管理式医疗质量策略工具包 1-1(质量策略工具包),医疗保险和医疗补助服务中心 (CMS) 要求与管理式医疗组织 (MCO)、预付住院医疗计划 (PIHP)、预付门诊医疗计划 (PAHP) 和某些初级保健病例管理 (PCCM) 实体签约的州医疗补助和 CHIP 机构制定并维护 Medicaid 和 CHIP 质量策略,以评估和提高管理式医疗实体 (MCE) 提供的医疗保健和服务的质量。内华达州卫生与公众服务部 (DHHS) 医疗保健融资和政策司 (DHCFP) 负责管理和监督内华达州医疗补助管理式医疗计划,该计划为居住在克拉克县和瓦肖县的会员提供医疗补助和儿童健康保险计划 (CHIP)(称为内华达州体检)福利。1-2 与 DHCFP 的使命一致,书面质量策略是基础性管理式医疗工具,它阐明了管理式医疗的优先事项,包括改善医疗服务质量的目标和目的。
背景和项目描述 根据 2023 年 6 月通过的内华达州议会法案 (AB) 389 的要求,内华达州卫生和公共服务部 (DHHS) 下的医疗补助部门 DHCFP 正在寻求 CMS 进行为期五年的第 1115 条示范,以改善从惩教设施过渡到社区的成年人和青少年的护理。拟议的重返社会示范旨在加强医疗补助、监狱环境、卫生和社会服务机构、社区服务提供者和其他实体之间的联系,以促进涉及司法的个人的健康和福祉,并支持他们成功重返社会。内华达州的请求与 CMS 的州医疗补助主任 (SMD) 信函 #23-003 相一致,信函“测试过渡相关策略的机会,以支持重返社会并改善被监禁人员的护理过渡”,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发布。具体而言,内华达州正在寻求授权,在符合条件的司法相关人群预计获释前的 90 天内为他们提供一套有针对性的医疗补助服务。这些服务将包括病例管理、临床上适当的药物辅助治疗 (MAT)、获释时手头 30 天的所有处方药供应,以及其他特定的释放前服务,以帮助改善被监禁人员的护理过渡。从 2025 年 10 月开始,该州打算分阶段在全州范围内实施示范,第一阶段从州监狱开始,所有州运营的青少年惩教设施、县运营的少年拘留中心或青少年营州监狱开始,第二阶段选择加入的县运营的监狱开始。为了支持该计划的实施,内华达州请求总计 1950 万美元的可计算能力建设资金。目标和目的如上所述,DHCFP 寻求通过在符合条件的个人获释前提供一套有针对性的医疗补助服务,支持从监禁过渡到社区的成年人和青少年成功重返社会并改善他们的护理过渡。通过在获释前建立社区医疗补助提供者与司法相关人群之间的关系,内华达州打算通过增加获得稳定和持续护理的机会来改善有药物使用史、精神疾病和/或慢性病史的个人的健康状况。与 CMS SMD 中概述的 CMS 目标一致,内华达州重返社会示范的具体目标是:1. 通过评估囚犯在获释前在监狱环境中获得有针对性的一系列福利的资格和覆盖范围的可用性,提高覆盖范围、覆盖范围的连续性和适当的服务吸收率;
1. 鼓励公众以书面形式提交意见。您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之一提交意见(请仅选择以下一种方式): 电子方式:您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 DocumentControl@dhcfp.nv.gov。在主题行中写上“质量战略 2025-27 评论”。 邮寄:您可以将书面意见邮寄至以下地址:卫生保健融资和政策司收件人:“MCQA-Jaimie Evins”,1100 E. William Street, Suite 101, Carson City, Nevada 89701。 2. 本公告旨在告知公众以下公众意见征求:DHCFP 的书面质量战略是基础性的管理式医疗工具,可确定管理式医疗的优先事项,包括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的目标和目的。除了确保遵守联邦和州关于质量的法定和监管要求外,质量战略还旨在通过实施多种持续质量改进方法来提高内华达州医疗补助计划和内华达州体检计划接受者所获得和提供的护理质量,从而超越这些最低要求。除了征求卫生和公众服务部、医疗补助计划咨询委员会 (MAC) 和部落协商的意见外,DHCFP 还会在最终确定质量战略之前,公布质量战略草案,进行为期 30 天的公众意见征询期。公众意见征询期结束后,所有利益相关者(包括 MAC 成员和部落国家)达成共识,质量战略就会最终确定,与所有相关利益相关者共享,发送给 CMS,并发布在 DHCFP 网站上供公众查看。
变更、澄清和更新 102.2(E) 添加了新的小节 E,以定义“被定罪”。 102.2(F) 添加了新的小节 F,以列出犯罪和/或违法行为的示例,这些犯罪和/或违法行为会导致申请人或提供商没有资格注册或继续注册。在小节 F 的列表中添加了新的 #10,以包括拥有或曾经拥有 5% 或更多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所有权并被定罪的人。 102.2(G) 添加了新的小节 G,以列出申请人或提供商没有资格进行新的或持续参与的事件和/或情况的示例。添加了对现有多付款、排除、撤销/暂停项目的澄清。增加了新的项目符号(第 6 至第 14 条),涉及不配合 DHCFP 请求、许可或证书限制、暂停付款或故意无视政策、退回邮件、虚假信息、未登记的个人提供服务、帮助根据 Medicare、Medicaid、CHIP 或 Title XX 或任何其他州或联邦资助的援助计划被定罪的实体的所有权或权益的实体或个人。更新了第 15 条要求,以披露定罪以供评估。102.2(I) 增加了新的小节 I,规定财务代理人何时不得登记未按照许可证结构构建的团体提供商,以及申请人和提供商有责任了解其商业模式的要求以及开展业务所需的认证和许可证。102.2(K) 增加了新的小节 K,涉及州外/集水区外提供商的登记,并澄清了完全登记与临时/交叉登记。 102.2(L) 增加了新的小节 L,要求提供商向 DHCFP 报告需要 DHCFP 额外监督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