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保留了之前的 PC 法规中合格目的的定义,但之前的“DIFC 控股结构”(即用于持有其他 DIFC 注册实体股份的 PC)和“创新控股结构”(即用于持有某些实体股份的 PC,这些实体的商业模式是使用、开发或测试新技术或创新技术)类别已被删除。由于新的“GCC 可注册资产”合格要求(包括持有 DIFC 注册实体的股份),“DIFC 控股结构”作为合格目的已变得多余,DIFCA 认为扩大合格目的范围
先前的DIFC系统已重点是在单个主机上执行DIFC策略,而在操作系统(OS)(例如[30,40,74]),应用程序运行时(例如,[19,52])或中间件[53]中进行了DIFC策略执法(例如[30,40,74])。在分布式设置中,必须对跨机器集合运行的应用程序执行DIFC策略。这需要跨这些计算机的策略执法基础架构,以及一种将DIFC标签安全绑定到机器之间交换的数据对象的方法。诸如Fabric [43、44]之类的系统在分布式设置中地址为DIFC,但要用自定义语言编写的重新查询应用程序,而语言运行时负责执行DIFC策略。dstar [75]通过在每台计算机上运行具有DIFC的OS(Histar [74]),在分布式设置中在UNIX过程上实施了DIFC策略。dstar在每台计算机上使用专用的数据出口商进程,这对网络访问负有唯一责任(即,它是唯一通过网络发送数据对象的实体)以及将DIFC标签绑定到导出和接收的数据对象。使用每台机器的集中数据出口商为ROS2设计DIFC系统,这对于该机器上运行的所有应用程序都是共同的,它将直接违反ROS2的设计理念。
摘要 - 现代的目标攻击,例如高级持久威胁,将多个主机用作踩踏的石头,并横向移动它们,以更深入地访问网络。但是,现有的防御能力缺乏跨主机的端到端信息流的可见性,并且无法实时阻止交叉主机攻击流量。在本文中,我们提出了P4C ONTROL,这是一种网络防御系统,该系统精确地限制了网络中的端到端信息流,并以线速率防止交叉主机攻击。p4c ontrol引入了一种新型的网络内分散的信息流控制(DIFC)机制,并且是第一项以网络线路速率在网络级别上执行DIFC的工作。这是通过:(1)基于可编程开关的网络内原始性,用于跟踪宿主间信息流和执行线路率difc策略; (2)部署在主机上的基于EBPF的轻质原始原始性,用于跟踪主托内信息流。p4c ontrol还提供了一种表达性的政策框架,用于针对不同的攻击方案指定DIFC策略。我们进行了广泛的评估,以表明P4C ONTROL可以有效防止实时跨主机攻击,同时保持线路率网络性能并在网络和主机机器上施加最小的开销。也值得注意的是,P4C ONTROL可以通过其精细的最小私人网络访问控制来促进零信任体系结构的实现。
迪拜国际金融中心的增长和发展,特别是过去一年,是在现代全球化经济背景下前所未有的全球疫情背景下实现的。在这样的背景下,我想重点讨论以下主题:不确定性、福祉、韧性和愿景。在制定这份商业计划时,由于新冠肺炎的蔓延和影响,世界仍面临一段极度不确定的时期。即使疫苗已获批并投入使用,全球经济仍然受到 2019 年底以来事件的巨大影响。在金融服务领域,不确定性是一个始终存在的特征,但当前的环境让我们很难看清未来的道路。这对我们个人、我们的家人、朋友和同事,也对迪拜国际金融中心、迪拜和阿联酋构成了巨大挑战。
“在阿联酋国民银行,创新是我们努力的基础。国家数字人才孵化器 (NDTI) 计划在推动经济增长和促进金融服务业乃至整个阿联酋经济的创新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我们对此感到非常高兴。我们与长期战略合作伙伴迪拜国际金融中心的合作,以及 Visa、微软和戴尔科技等领先行业合作伙伴的宝贵支持,对我们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该计划在培养阿联酋国民金融科技领域的创业技能方面取得了开创性的进展,我们对此感到非常自豪。”
阿联酋迪拜,2024 年 5 月 10 日:迪拜金融服务管理局 (DFSA) 今天发布了 2023 年度报告,展示了迪拜经济格局的非凡增长、创新和重要贡献。2023 年,这家领先的监管机构的许可数量较上一年显著增加了 25%,使持牌公司总数达到 791 家。许可活动的激增凸显了人们对 DFSA 监管框架的信心日益增强,以及该地区对金融服务公司的吸引力。值得注意的是,所有业务模式的申请数量同比增长了 50%,反映了迪拜国际金融中心 (DIFC) 金融服务业的强劲增长和多样性。财富管理行业经历了显着增长,来自私人银行、资产管理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的许可申请有所增加。今年收到了 40 多份国内基金注册申请,表明该中心的投资前景一片光明。 DFSA 还见证了环境、社会和治理 (ESG) 证券上市的强劲增长,新上市的 ESG 债券和伊斯兰债券总价值达 117.2 亿美元,截至年底,ESG 证券的未偿还总额达到 270 亿美元。打击金融犯罪仍然是 DFSA 的首要任务,这一点从与阿联酋金融情报部门签署的谅解备忘录 (MoU) 可以看出,该备忘录加强了反洗钱 (AML) 和打击恐怖主义融资 (CTF) 的力度。对 DFSA 的 AML、CTF 和制裁模块的修订使 DFSA 的规则与阿联酋联邦一级的新法规和准则保持一致。为了维护和加强 DIFC 内的网络安全环境,DFSA 继续将技术和数字化转型作为效率、透明度和安全性的关键驱动力。他们的威胁情报平台 (TIP) 自 2020 年推出以来,已向用户发布了超过 600 万个入侵指标,取得了重要的里程碑。
重要信息:本文件仅供一般参考之用,仅旨在提供所涵盖主题的摘要。它并不声称全面或提供建议。所表达的观点是作者在发布时的观点,可能会随时间而变化。这不是要约文件,也不构成分发或购买证券、股份、单位或其他权益或签订投资协议的要约或邀请或投资建议。任何人都不应依赖本文件的内容和/或根据本文件所含的任何材料采取行动。本文件是保密的,未经我们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或任何方式全部或部分复制、复制、传播或传播。本文件所含信息来自我们认为在发布时可靠和准确的来源,但我们不对信息的公平性、准确性或完整性作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陈述或保证。对于因使用本文件而直接或间接产生的任何损失,我们不承担任何责任。 “我们”或“我们的”是指 First Sentier Investors,它是全球金融集团 MUFG 的成员。First Sentier Investors 包括不同司法管辖区的多家实体。香港和新加坡:在香港,本文件由 First Sentier Investors (Hong Kong) Limited 发布,尚未经过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的审核。在新加坡,本文件由 First Sentier Investors (Singapore) 发布,其公司注册编号为 196900420D。本广告或出版物尚未经过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的审核。First Sentier Investors 和 FSSA Investment Managers 是 First Sentier Investors (Hong Kong) Limited 的商业名称。First Sentier Investors(注册号 53236800B)和 FSSA Investment Managers(注册号 53314080C)是 First Sentier Investors (Singapore) 的业务部门。 First Sentier Investors (Hong Kong) Limited 和 First Sentier Investors (Singapore) 是 First Sentier Investors 投资管理业务的一部分,后者最终由全球金融集团三菱日联金融集团 (MUFG) 所有。澳大利亚:在澳大利亚,本文件由 First Sentier Investors (Australia) IM Limited AFSL 289017 ABN 89 114 194311 发行。英国:在英国,本文件由 First Sentier Investors (UK) Funds Limited 发行,该公司在英国由金融市场行为监管局授权和监管(注册号 143359)。注册办事处:Finsbury Circus House, 15 Finsbury Circus, London, EC2M 7EB,编号 2294743。欧洲经济区 (EEA):在欧洲经济区,由 First Sentier Investors (Ireland) Limited 签发,该公司在爱尔兰获得爱尔兰中央银行授权并受其监管(注册号 C182306),从事接收和传输订单的活动。注册办事处:70 Sir John Rogerson's Quay, Dublin 2, Ireland 编号 629188。中东:在某些司法管辖区,本材料的分发可能受到限制。收件人需要自行了解并遵守任何此类限制。通过索取本文件并且不删除此电子邮件和附件,您保证并声明您有资格根据可能适用于您的任何适用金融促销规则接收和考虑本文件,否则您应退回并删除本电子邮件以及所有相关附件。在中东,本材料由 First Sentier Investors (Singapore) 传达。科威特:如有疑问,建议您咨询根据第 7/2010 号法律和执行条例获得资本市场管理局 (CMA) 许可的一方,他们会为您提供适当的建议。本文件或其中包含的任何信息均不旨在且不会导致在科威特境内签订任何合同。阿联酋 - 迪拜国际金融中心 (DIFC):在 DIFC 内,本材料仅针对 DFSA 的 COB 规则手册定义的专业客户。阿联酋(前 DIFC):通过请求本文件和/或不删除本电子邮件和附件,您保证并声明您符合阿联酋证券和商品管理局董事会 2012 年第 37 号决议第 2 条中规定的豁免条件,该决议经 2012 年第 13 号决定修订(“共同基金条例”)。通过收到本材料,您承认并确认您属于《共同基金条例》第 2 条所载的一项或多项豁免。其他司法管辖区:在可以合法发布本文件的其他司法管辖区,本文件由 First Sentier Investors International IM Limited 发布,该公司在英国由金融行为监管局授权和监管(注册号 122512)。注册办事处 23 St. Andrew Square, Edinburgh, EH2 1BB 编号 SC079063。版权所有 © (2021) First Sentier Investors 保留所有权利。否则,您应返回并删除此电子邮件及其所有附件。在中东,本材料由 First Sentier Investors (Singapore) 传达。科威特:如有疑问,建议您咨询根据第 7/2010 号法律和执行条例获得资本市场管理局 (CMA) 许可的一方,以向您提供适当的建议。本文件或其中包含的任何信息均不旨在且不会导致在科威特境内签订任何合同。阿联酋 - 迪拜国际金融中心 (DIFC):在 DIFC 内,本材料仅针对 DFSA 的 COB 规则手册定义的专业客户。阿联酋(前迪拜国际金融中心):通过请求本文件和/或不删除本电子邮件和附件,您保证并声明您符合阿联酋证券和商品管理局董事会 2012 年第 37 号决议第 2 条所规定的豁免条件,该决议经 2012 年第 13 号决定修订(“共同基金条例”)。通过收到本材料,您承认并确认您符合共同基金条例第 2 条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豁免条件。其他司法管辖区:在可以合法签发本文件的其他司法管辖区,本文件由 First Sentier Investors International IM Limited 签发,该公司在英国由金融行为监管局授权和监管(注册号 122512)。注册办事处 23 St. Andrew Square, Edinburgh, EH2 1BB 编号 SC079063。版权所有 © (2021) First Sentier Investors 保留所有权利。否则,您应返回并删除此电子邮件及其所有附件。在中东,本材料由 First Sentier Investors (Singapore) 传达。科威特:如有疑问,建议您咨询根据第 7/2010 号法律和执行条例获得资本市场管理局 (CMA) 许可的一方,以向您提供适当的建议。本文件或其中包含的任何信息均不旨在且不会导致在科威特境内签订任何合同。阿联酋 - 迪拜国际金融中心 (DIFC):在 DIFC 内,本材料仅针对 DFSA 的 COB 规则手册定义的专业客户。阿联酋(前迪拜国际金融中心):通过请求本文件和/或不删除本电子邮件和附件,您保证并声明您符合阿联酋证券和商品管理局董事会 2012 年第 37 号决议第 2 条所规定的豁免条件,该决议经 2012 年第 13 号决定修订(“共同基金条例”)。通过收到本材料,您承认并确认您符合共同基金条例第 2 条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豁免条件。其他司法管辖区:在可以合法签发本文件的其他司法管辖区,本文件由 First Sentier Investors International IM Limited 签发,该公司在英国由金融行为监管局授权和监管(注册号 122512)。注册办事处 23 St. Andrew Square, Edinburgh, EH2 1BB 编号 SC079063。版权所有 © (2021) First Sentier Investors 保留所有权利。本文件由 First Sentier Investors International IM Limited 发布,该公司在英国由金融行为监管局授权和监管(注册号 122512)。注册办事处位于 23 St. Andrew Square, Edinburgh, EH2 1BB 编号 SC079063。版权所有 © (2021) First Sentier Investors 保留所有权利。本文件由 First Sentier Investors International IM Limited 发布,该公司在英国由金融行为监管局授权和监管(注册号 122512)。注册办事处位于 23 St. Andrew Square, Edinburgh, EH2 1BB 编号 SC079063。版权所有 © (2021) First Sentier Investors 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