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军营运资金基金 (AWCF),也称为国防营运资金基金,陆军 (DWCF, A),运营着众多商业和工业设施,为作战部队的战备和可持续性提供基本服务和支持。AWCF 包括两个活动组:供应管理和工业运营。与所有 DWCF 一样,AWCF 也采用循环基金概念运作,即 AWCF 依靠销售收入来资助运营,而不是提交预算提案以获得国会的直接拨款。AWCF 以类似企业的方式运营,实时管理现金并随时间管理费用。AWCF 保留现金以支持当前运营;并随着时间的推移产生足够的收入以在收支平衡的基础上支付全部运营成本,既不盈利也不亏损。由于 AWCF 的运作并不直接接受拨款,因此该基金的运作不受财政年度资金限制。
AWCF 分为四个活动组:陆军供应管理、仓库维护、军械和信息服务。这些活动组由陆军物资司令部 (AMC) 指挥和控制,并由其六个主要下属司令部中的一个或多个管理(图 6)。陆军物资司令部则向后勤部副参谋长 (DCSLOG) 和陆军助理部长(财务管理和主计长) (ASA(FM&C)) 报告活动。此外,国防部一级的公司董事会负责监督 DWCF 职能。陆军一级的仓库维护公司董事会负责审查陆军内部的仓库维护政策和程序。陆军有一个监督小组,即 AWCF 需求审查小组 (ARRG),负责审查、评估和提出建议,涉及影响 AWCF 活动和/或其客户的政策、程序、工作量或相关陆军资源问题。
1.0 一般规定 (0101) 1.1 概述 (010101) 国防部报销权力由国防部副部长办公室(审计长) (OUSD(C)) 按照美国法典第 10 篇第 2205 节 ( 10 U.S.C. § 2205 ) 通过预算制定和法定授权预算授予。 1.2 目的 (010102) 本章提供在国防部各部门在部门内工作或出售财产时、向其他联邦机构和不涉及国防营运基金 (DWCF) 或其他国防部周转基金的私人出售财产时必须收回的金额指导。它不授权向私人出售,因为必须确定特定的合法权力才能进行此类销售。它补充了第 4 卷第 3 章中政府间应收账款的财务会计标准、第 4 卷第 9 章中政府间应付账款的财务会计标准以及第 3 卷第 8 章和第 15 章中报销的预算会计标准。1.3 权威指导 (010103) 1.3.1. 根据 31 U.S.C. § 1535 和 31 U.S.C. § 1536,美国财政部 (Treasury) 授权账户应记入国防部拨款报销款项。有关进一步指导,请参阅 10 U.S.C. § 2205。1.3.2. 对于与国防部单独管理的机构签订的已获批准项目的工作或材料或材料制造的项目订单协议,法定权力见 41 U.S.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