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图 22.1 区域图 22.1 参见 AD 2 LFBH ARC 01。无线电通信故障 22.2 无线电通信故障板 22.2 在 VMC 起飞时:半转弯降落在 AD 上或继续飞行到适当的 AD。在 VMC 中起飞时:掉头降落在机场或继续飞往合适的机场。在 IMC 出发时:继续飞行直到最后指定 FL 的 TMA 限制,然后开始爬升至飞行计划中指示的巡航 FL。在仪表气象条件 (IMC) 下出发:继续飞行至最后指定的飞行高度层的终端飞行区域 (TMA) 限制,然后开始爬升至飞行计划中指示的巡航飞行高度层。到达时若错过 APCH:执行新的 APCH。如果不成功,则爬升至 2500 英尺并按照 RDL 345° BMC(MAG 165°)清除 TMA,以寻求 VMC 条件。
对于小型系统(定义见 3RCNY 608-01 第 15 页):作为批准证书 (COA) 流程的一部分,电池制造商需要将产品特定(而非场地特定)的 EMP 作为其 COA 申请包的一部分(例如,包含在产品安全数据表中)。今后,对于小型系统安装,EMP 将成为产品 COA 的组成部分。在紧急情况下,场地的适用性证书 (CoF) 持有人需要迅速将此 EMP 提供给 FDNY。除作为产品 COA 的一部分外,FDNY 不会保留此 EMP 的副本。 对于中型和大型系统(定义见 3RCNY 608-01 第 15 页):开发商必须提交产品和场地特定的 EMP 作为其 FDNY 许可申请包的一部分。必须根据本文档下面概述的格式和内容开发 EMP。适用时可使用批准证书 (COA) EMP/安全数据表中的内容。适航证书 (CoF) 持有人必须保留 EMP 副本,并且必须在现场锁箱中随时可用,以备紧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