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跨部门委员会,负责审查外国人对美国企业或美国房地产的交易和投资(即涵盖交易),以确定此类交易或投资对美国国家安全的影响。
这一扩大的制度强调了对特定交易中涉及的所有投资者进行初步分析的必要性,包括有限合伙人。CFIUS 开始重点关注外国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及其对美国企业决策、运营和战略的可能影响。但是,如果基金不向有限合伙人提供对美国企业的重大权利,从而充当“沉默”合伙人,则可以避免 CFIUS 扩大的管辖权。此外,对外国企业投资者的结构性了解和对美国企业在美国活动的全面了解将使交易方能够评估美国国家安全的“弱点”和“威胁”,而这正是 CFIUS 分析的基石。
情况说明书:实施 FIRRMA 的 CFIUS 最终法规背景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 (CFIUS) 是一个由财政部长担任主席的跨部门委员会,有权审查某些涉及外国在美国投资的交易,以确定此类交易对美国国家安全的影响。2018 年 8 月 13 日,《2018 年外国投资风险审查现代化法案》 (FIRRMA) 在获得国会两党广泛支持后颁布。FIRRMA 加强并现代化了 CFIUS,以更有效地解决国家安全问题,包括扩大总统和 CFIUS 在处理某些以前不属于 CFIUS 管辖范围的外国非控股投资和房地产交易引起的国家安全问题方面的权力。今天,财政部发布了最终法规,该法规将于 2020 年 2 月 13 日生效,以全面实施 FIRRMA。具体而言,这些法规扩大了 CFIUS 审查的交易范围,并做出某些修改以使审查流程更加有效和高效。美国财政部此前公布了这些法规的拟议版本,并收到了公众的意见。最终法规解决了许多公众意见。本情况说明书总结了今天发布的法规的主要方面。此外,为回应公众意见,这些法规作为一项临时规定,对“主要营业地点”一词进行了新的定义。美国财政部为公众提供了 30 天的时间对该定义发表评论。CFIUS 法规和相关资源(包括更新的常见问题解答)可在财政部网站上找到:http://www.treasury.gov/cfi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