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标准 - 本节概述了2023年6月发布的新ISSB披露标准,即国际财务报告标准(IFRS)S1,以了解与可持续性相关财务信息披露的一般要求,以及与气候相关披露的IFRS S2。它主要讨论ISSB标准的目标,范围,要求和原则,以及基于行业的保险披露要求。本节还研究了其他主要的可持续性和气候标准,其核心原则和要求以及它们与ISSB标准的相似性和差异。本节的结尾是一个插图表,比较了所有标准的关键维度。在应用ISSB标准时,建议用户交叉引用其他标准,以确保可持续性信息的有用性。各种可持续性标准正在发展,以与ISSB标准保持一致。采用现有可持续性框架的公司应意识到具有ISSB标准的更新和差距。
基于 CDSB 和 VRF(包含综合报告框架和 SASB 标准)的现有技术标准和框架,以及 TCFD 建议和 WEF IBC 的利益相关者资本主义指标
本文是为 IFRS S1 和 IFRS S2 过渡实施小组公开会议讨论而编写的。本文并不代表国际可持续发展准则委员会或员工的任何个人观点。对 IFRS 准则应用的评论并不旨在阐明 IFRS 准则的可接受或不可接受的应用。
企业在编制可持续性相关财务披露时所适用的要求。重要性用于评估特定企业是否需要披露 ISSB 标准所要求的信息。换句话说,“重要信息”的定义用作过滤器,以评估企业是否需要提供有关可持续性相关风险或机遇的信息以满足 ISSB 标准中规定的要求。ISSB 标准中并未将重要性一词用于与可持续性相关风险或机遇的重要性或意义相关。相反,ISSB 标准要求披露有关可持续相关风险和机遇的(重要)信息,这些信息可能合理地预期会影响企业的前景。
报告符合ISB标准IFRS的报告认为,如果符合IFRS S1和IFRS S2的所有要求,公司只能声明符合ISSB标准。不同企业之间的信息披露数据和流程存在差异,因此可能有必要在阶段符合ISSB标准。企业可以解释其在可持续信息披露中应用ISSB标准的程度,以提高报告的透明度。ISSB标准提供了一些过渡救济,以减少报告。这些救济包括:气候首次报告:IFRS S1仅在第一个年度报告期间才能披露与气候相关的风险和机会。报告的时间:IFRS S1允许公司在第一个年度报告期发布财务报表后披露与可持续性相关的财务报表,随后需要同时披露。
注意:与 ISSB 发布的标准草案同时,欧洲财务报告咨询小组 (EFRAG 可持续发展报告委员会 (SBR)) 的一个项目工作组正在制定全面的欧洲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 (EU 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ESRS),作为欧盟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 (CSRD) 制定的一部分。除非建立将 ISSB 标准过渡到欧盟法律的认可程序(符合 IFRS)或以其他方式建立欧盟可持续发展标准与 ISSB 标准之间的同步,否则这可能会导致国际活跃的公司必须按照两种不同的可持续发展标准进行报告。因此,在 2022 年 3 月 25 日致联邦司法部长 Buschmann 和联邦财政部长 Lindner 的一封信中,40 多家知名德国公司呼吁建立这样的认可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