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 C: GOVERNANCE.............................................................................................................................................. 50
a) 如果物品包含软件和/或机载电子硬件,则物品零件编号方案必须识别软件和机载电子硬件配置。零件编号方案可以为软件和机载电子硬件使用单独的唯一零件编号。这两种方法都必须包括一种方法来显示软件和/或机载电子硬件的验证和确认级别以及修改状态。b) 根据此 ITSO 制造的设备的每个单独组件(天线、接收器、传感器、显示面板等)必须永久且清晰地标记至少制造商名称和 ITSO 编号。c) 可以使用电子零件标记来识别软件或机载电子硬件组件,方法是将标识嵌入硬件组件本身(使用软件),而不是将其标记在设备铭牌上。如果使用电子标记,则必须无需使用特殊工具或设备即可轻松访问。
支持强大的自动配置管理功能的硬件元素。此功能在实际安装之前可能无法完全运行。制造商必须能够证明,通过机械方式或对集成组件的自动电子监控,更高级别的组件将仅按照预期设计进行组装,或者可以在通电时检测到不正确的组装。此外,对于需要通过机械或电气连接器与其他系统设备接口的单个硬件元素,制造商必须能够证明,通过机械方式或对更高级别组件的自动电子监控,每个元素都将防止不正确的连接,或者在任何调度之前都会检测到不正确的连接。制造商必须在对每个独特的飞机配置中安装的 IMA 系统进行安全评估时考虑配置管理设计特征的故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