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全球航空遇险和安全系统 - 自主遇险追踪器(GADSS-ADT)参考出版物:ICAO附件6,第一部分自主求救跟踪设备要求的适用性适用性适用性适用性适用于所有外国注册飞机的运营商,最大程度地获得了27000 kg的最高认证质量(MCTOM),该千千克(MCTOM)最高估价为1000 kg,该kg均为1.000 kg,或者是Syrove 3 Onsornive inorth inorty of Suernysive inorty syorts inorty syorts inorty syorts inorty inorty 4 insornession inorth syorts syorts syorts均可享受。目的:此安全决定建立了临时指导,以确保在经过认证的遇险跟踪设备无法使用时持续的安全合规性,直到修改了IV Part IV外国运营商监管(CAR FOR)。它概述了外国注册飞机运营商必须遵循的程序,以要求豁免,只要符合所需的条件。背景:ICAO附件6的标准6.18.1,第I部分,第6章(以下标准“标准6.18.1”)要求所有最高认证的起飞质量(MCTOM)的飞机在2024年1月1日1月1日以后,在每一个分钟后首次签发了一度在2024年1月1日或之后,该分机在该分段中均可以一度自主性地确定,以超过27 000 kg的范围,该飞机在该范围内均可签发。详细要求在ICAO附件6的附录9中概述了I。受影响的飞机必须在2025年1月1日之前安装GADSS-ADT系统。还应注意,标准的目的是,一旦安装,ADT系统应运行并在使用中。
飞行数据监控 (FDM) 诞生于 20 世纪 70 年代,用于支持安全评估任务。当时,几家大型欧洲航空公司发现了 FDM 的潜在优势,并率先进入该领域。随着 20 世纪 80 年代和 90 年代信息技术的进步,记录和处理数字数据的能力不断增强,FDM 也逐渐获得发展势头和认可,国际民用航空组织 (ICAO) 在附件 6 中引入了适用于 MCTOM 超过 27 000 公斤的飞机的标准。联合航空当局 (JAA) 在 JAR-OPS 1 中引入了类似的要求,使 FDM 成为运营商事故预防和飞行安全计划的必要组成部分 1。与此同时,除大型航空公司外,其他类型的运营商(公务机运营商、直升机运营商)决定自愿建立 FDM 计划,并将 FDM 概念应用于其特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