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委员会反洗钱措施和恐怖主义融资评估专家委员会 (MONEYVAL) 是一个包括 35 个成员国和地区的监督机构。MONEYVAL 监督的国际反洗钱和反恐怖主义融资 (AML/CFT) 标准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 (FATF) 制定。MONEYVAL 是一个类似 FATF 的区域机构 (FSRB),也是 FATF 的准会员。MONEYVAL 是欧洲委员会的一部分,欧洲委员会是一个拥有 46 个成员国的政府间组织,致力于促进民主、人权和法治。MONEYVAL 作为欧洲委员会委员会和类似 FATF 的区域机构的双重定位确保了其在参与 AML/CFT 工作的国际组织中拥有稳固的机构和国际地位。
•鉴于战略审查将重点介绍泽西岛金融和专业服务法规的方法,JFSC将需要在审查中发挥积极作用。审查将支持一种解决MoneyVal调查结果的整体方法。•审核的驱动程序是四倍:i。创造最佳的监管环境,以实现金融服务的可持续增长并确保在国际市场上保持竞争力。审查将允许研究JFSC的结构和问责制,以及有关监管环境如何支持泽西岛金融服务制定战略的更广泛问题,并认识到立法框架已经建立了多年,并且可能已经过时并且过于复杂。
通货膨胀,我们不仅要确保面对行业完成,还可以对法规的国际发展做出反应,这不仅是确保我们已经接受了适当的培训员工。我们继续面临这些压力,并提议2025年的通货膨胀费用增加,使我们能够继续保留和招募熟练的员工,并为加入该委员会的任何经验不足的人提供相关的培训。。我们确实希望,一旦Bailiwick的最终MoneyVal报告在2025年初发布,我们将需要评估有关我们的监督程序和方法的任何相关建议,并在2025年期间对这些建议进行解决,这可能会对我们的2026年费用咨询产生影响。
(1)欧洲警察组织,《疫情暴利:犯罪分子如何利用新冠疫情危机》,2020 年 3 月。欧洲银行管理局还提醒信贷和金融机构有效的系统和控制的重要性,并要求主管当局在这方面为他们提供支持。参见“欧洲银行管理局关于在新冠疫情期间减轻金融犯罪风险的行动声明”。 (2)法院承认,打击洗钱的目标与维护公共秩序相关,可以证明限制《条约》所保障的基本自由是合理的,包括资本自由流动。限制必须是适度的(见日德兰银行直布罗陀案,C 212/11 和 Lhu Zeng 案,C-190/17)。 (3)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是一个政府间机构,负责制定标准并促进有效实施打击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的措施。委员会、14 个欧盟成员国和 2 个欧洲自由贸易联盟-欧洲经济区国家都是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的成员,而 13 个成员国是区域组织 Moneyval 的成员。(4)欧洲议会和理事会 2018 年 5 月 30 日第 2018/843 号指令,修订了关于防止利用金融系统进行洗钱或恐怖主义融资以及修订 2009/138/EC 号指令和 2013/36/EU 号指令(OJ L 156,2018 年 6 月 19 日,第 43 页)。 (5)2019 年 12 月 18 日欧洲议会和理事会第 2019/2175 号条例,修订了第 1093/2010 号条例(设立欧洲银行管理局)、第 1094/2010 号条例(设立欧洲监管局(欧洲保险和职业养老金管理局))、第 1095/2010 号条例(设立欧洲监管局(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第 600/2014 号条例(金融工具市场)、第 2016/1011 号条例(用作金融工具和金融合同基准或衡量投资基金业绩的指数)以及第 2015/847 号条例(资金转移信息)(OJ L 334,2019 年 12 月 27 日,第 1 页)。 (6)2018 年 10 月 23 日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管制进出欧盟的现金以及废除第 1889/2005 号条例 (EC) 的 (EU) 2018/1672 号条例(OJ L 284,2018 年 11 月 12 日,第 6 页)。 (7)2019 年 5 月 20 日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修订第 2013/36/EU 号指令(关于豁免实体、金融控股公司、混合金融控股公司、薪酬、监管措施和权力以及资本保护措施)的 (EU) 2019/878 号指令(OJ L 150,2019 年 6 月 7 日,第 253 页)。 (8)欧洲议会和欧洲理事会 2019 年 6 月 20 日第 2019/1153 号指令(EU),制定了促进使用财务和其他信息预防、侦查、调查或起诉某些刑事犯罪的规则,并废除了欧洲理事会第 2000/642/JHA 号决定,OJ L 186,2019 年 7 月 11 日,第 122 页)。(9)2018 年 10 月 23 日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通过刑法打击洗钱的指令 (EU) 2018/1673(OJ L 284,2018 年 11 月 12 日,第 22 页)。(10)2019 年 10 月 23 日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保护举报违反联盟法律行为的人员的指令 (EU) 2019/1937(OJ L 305,2019 年 11 月 26 日,第 17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