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机构显然未能执行有关组织利益冲突的法律法规,导致麦肯锡可以无视这些法律法规而不承担任何后果。去年,众议院监督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一份报告,揭露麦肯锡与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 (FDA) 签订合同的同时,还为阿片类药物制造商提供咨询服务。麦肯锡未能披露这种利益冲突——这是一种公然不道德的行为,可能违反联邦法律。此外,报告显示,麦肯锡顾问被发现利用他们在两个实体中的职位来增加阿片类药物制造商的业务并影响联邦官员。同样,退伍军人事务部授予麦肯锡至少四份咨询合同,涉及该部门的广泛业务。退伍军人事务部的采购官员向众议院退伍军人事务委员会作证说,他们只评估了其中两份合同中存在组织利益冲突的可能性,并相信麦肯锡的说法,即不存在任何冲突。
本案涉及向一名美国退伍军人颁发的伤残补偿金的生效日期。阿道夫·阿雷拉诺光荣退役约 30 年后,阿雷拉诺以他的精神疾病为由向退伍军人事务部 (VA) 申请伤残补偿。VA 的一个地区办事处发现阿雷拉诺的疾病是他在航空母舰上服役时遭受的创伤所致,随后授予他与服役有关的伤残福利。VA 应用 38 U. S. C. §5110(a)(1) 中的默认规则,为阿雷拉诺的伤残补偿金指定生效日期为 2011 年 6 月 3 日,即该机构收到他的索赔之日。阿雷拉诺提起上诉,认为他的补偿金的生效日期应受 §5110(b)(1) 中的一项例外的管辖,该例外规定“伤残补偿金的生效日期...退伍军人退伍或释放之日的次日,如果在退伍或释放之日起一年内收到申请。”阿雷拉诺声称自己病得太重,不知道可以申请残疾福利,他坚持认为这一例外的一年宽限期应该公平地中止,以使他的奖励在他 1981 年退伍后的第二天或左右生效。退伍军人事务部的退伍军人上诉委员会驳回了阿雷拉诺的请求,退伍军人索赔上诉法院维持了原判。联邦巡回法院维持了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