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项目旨在提供清洁、可再生的太阳能电力来源,帮助满足该地区日益增长的电力需求,并实现国家和州的可再生能源和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该项目可为内华达州和/或加利福尼亚州的电力用户提供服务。内华达州最近更新了其可再生能源组合标准 (RPS),要求到 2025 年,内华达州发电量中 25% 来自可再生能源,到 2030 年,这一比例达到 50%。加利福尼亚州已更新其 RPS,要求加州电力公司到 2030 年,其零售额的 50% 由可再生能源提供。2018 年 9 月,参议院法案 (SB) 100 进一步将总体 RPS 要求从 50% 提高到 2030 年的 60%。该立法还通过了到 2045 年实现 100% 来自可再生能源和零碳资源的目标。
2012 年,美国土地管理局和美国能源部批准了《太阳能 PEIS 决策记录》,该记录促进了以更高效、标准化和环保的方式批准联邦公共土地上的太阳能开发项目。太阳能 PEIS 指定了适合公用事业规模太阳能生产的太阳能区,并在 BLM 管理的土地上指定了差异区,这些差异区位于太阳能区之外,但未被太阳能 PEIS 排除在外。太阳能 PEIR 还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了可用于公用事业规模太阳能开发的差异区,并通过 BLM 既定的差异流程进行评估,如太阳能 PEIR ROD 附录 B 第 B.5 节所述(https://blmsolar.anl.gov/variance/proc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