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维度是企业的商业价值,以及通过价格、赞助红利和/或再投资向成员提供的回报。关于第二个维度,即塑造市场,合作社以其对市场结构的“竞争标尺”效应而闻名,它们可以平衡买方垄断或垄断市场(Novkovic 2008 6)。然而,合作社也将必需品和虚拟商品去商品化(见 Novkovic 2021 7)。例如,在工人合作社中,劳动力不被视为商品;或者住房合作社将住房去商品化,其目的是确保负担得起的住房并保护其成员免受市场波动的影响。企业本身的目的在于其“使用权”价值(用于工作、购买、销售或其他集体目的),而不是像许多传统初创企业那样建立和出售。
合作社的特点是社会经济组织,遵循一系列社会和环境原则和价值观,如民主治理、与其他合作社的合作以及社区意识(ACI,1995 年)。最后一种特质体现在这些组织内部批准的政策所产生的行动中,这些政策旨在促进其社区的可持续发展。其中一个重要部分是各种举措,如社会再融合或促进社会和集体创业(Novkovic,2008 年)。这样,合作社在响应本地社会和环境需求并将利润再投资于开展工作的同一地理区域时,加强并巩固了其在周边环境中的存在,防止活动迁移(Pérez de Uralde,1999 年,Da Silva 和 Ratzmann,2008 年),并帮助将人口扎根于该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