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多黎各公共服务监管委员会能源局 (“能源局”) 采纳并颁布本条例,以监督可再生能源组合的遵守情况并制定适用于可再生能源证书 (REC) 的监管规定。通过本条例,能源局颁布了稳定且可预测的监管框架,能够促进和实现可再生能源发电活动,并使零售能源供应商遵守第 82-2010 号法案规定的可再生能源组合。本条例还包括有关波多黎各电力局 (“PREPA”) 和其他零售能源供应商如何在每个适用日历年证明遵守可再生能源组合的规定。它还描述了零售能源供应商将用于提交年度合规报告以供能源局评估的流程。此外,本条例规定了能源局必须评估年度合规报告的条款,以及能源局在这方面发布的决议和命令所需的最低内容。最后,本法规规定了能源局通知零售能源供应商任何不遵守可再生能源组合情况的方式,以及能源局对零售能源供应商不合规行为处以罚款和处罚的程序机制。
3. 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军事部门和 DLA(此称为“国防部各部门”)。它适用于由国防部各部门管理并储存在 DC 的各类供应,但第 V 类、第 VI 类和第 IIIB 类除外。 4. 定义:请参阅词汇表。 5. 政策:根据 DoDM 4140.01 第 5 卷《国防部供应链物资管理程序:物资交付》(参考 (b)),国防部的政策是建立 COSIS 计划,确保储存的物资保持在随时可用的状态或防止无法使用的物资变质。 6. 职责:请参阅附件 2。 7. 程序:请参阅附件 3。 8. 信息要求:a.本法规附件 3 中提到的国防部 (DD) 表格 1225 存储质量控制报告 (SQCR)。 b. 本法规附件 3 中提到的标准表格 (SF) 364,供应差异报告 (SDR)。 注意:上述每种表格的电子版均可在国防部表格管理计划网站 http://www.dtic.mil/whs/directives/ 上找到。国防部各部门必须开发并保持 SDR、SQCR 和相关回复的电子通信能力,以实现完全 DLMS 合规性。请参阅 https://www.dla.mil/HQ/InformationOperations/DLMS/ 上的 DLM 4000.25 第 2 卷第 17 章和第 21 章。 9. 可发布性:无限制。本联合法规已获准公开发布。可在 DLA 发行互联网网站 (https:/
摘要:神经反馈训练 (NFT) 是一种经常被提出来训练大脑活动 SR 的技术,效果颇佳。然而,由于缺乏对其学习效果的评估、可靠性和验证,因此也受到了一些批评。本研究评估了以下假设:在 NFT 之前用引导式正念冥想 (MM) 为受试者提供启动可能可以改善 SR 学习。在一个简单的严肃游戏设计中,通过单次 alpha NFT 会话的双向平行组随机对照干预测试了所提出的框架。62 名健康的幼稚受试者,年龄在 18 至 43 岁之间,被分为 MM 启动组和无启动组。尽管 EG 和 CG 都成功实现了 alpha 节律的上调(F(1,59) = 20.67,p < 0.001,ηp2 = 0.26),但与 CG(t(29) = 1.18,p > 0.1)相比,EG 表现出显著增强的(t(29) = 4.38,p < 0.001)控制大脑活动的能力。此外,EG 在 NFT 上的优异表现似乎可以通过受试者在干预前缺乏意识、干预后活力较低、任务参与度增加以及对 NFT 任务的轻松不加评判的态度来解释。这项研究是对所提出的辅助启动框架的初步验证,提出了一些关于其对 NFT 表现功效的隐性和显性指标,并且是一种提高天真“用户”自我调节能力的有前途的工具。
3. 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军事部门和 DLA(此称为“国防部各部门”)。它适用于由国防部各部门管理并储存在 DC 的各类供应,但第 V 类、第 VI 类和第 IIIB 类除外。 4. 定义:请参阅词汇表。 5. 政策:根据 DoDM 4140.01 第 5 卷《国防部供应链物资管理程序:物资交付》(参考 (b)),国防部的政策是建立 COSIS 计划,确保储存的物资保持在随时可用的状态或防止无法使用的物资变质。 6. 职责:请参阅附件 2。 7. 程序:请参阅附件 3。 8. 信息要求:a.本法规附件 3 中提到的国防部 (DD) 表格 1225 存储质量控制报告 (SQCR)。 b. 本法规附件 3 中提到的标准表格 (SF) 364,供应差异报告 (SDR)。 注意:上述每种表格的电子版均可在国防部表格管理计划网站 http://www.dtic.mil/whs/directives/ 上找到。国防部各部门必须开发并保持 SDR、SQCR 和相关回复的电子通信能力,以实现完全 DLMS 合规性。请参阅 https://www.dla.mil/HQ/InformationOperations/DLMS/ 上的 DLM 4000.25 第 2 卷第 17 章和第 21 章。 9. 可发布性:无限制。本联合法规已获准公开发布。可在 DLA 发行互联网网站 (https:/
(*)我们非常感谢一位评估本文工作文件版本的匿名审稿人的评论。我们感谢AndrésAlonso-Rabisco,MartaSuárez-Varela,CristinaPeñasco,Laura Hospid和Alejandro Labanda(与)AndrésAlonso-Rabisco,MartaSuárez-Varela和Alejandro Labanda的续文。我们还感谢BancodeEspaña研究研讨会的参与者的建议,巴黎Nanterre大学的留置权研讨会和法律与经济学讲座(汉堡大学)。所表达的观点是作者的观点,不应吸引法国Banque deEspaña或欧洲系统的观点。(**)Juan S. Mora-Sanguinetti。Banque de France -Eurosystème(方向généraledesstatistiques,desétudes等人。39 rue croix -des -decits -decits -champs -75001巴黎 - 法国)和BancodeEspaña-欧洲系统(Dirección-declección-decome cancementic y esconya yestodística。c/alcalá,48-28014马德里 - 西班牙)。电子邮件:胡安。morasanguinetti.exterioal@banque-france.fr。电话:( +34)913385197。(***)AndrésAtienza-Maeso:Carlos III De Madrid大学和Banco deEspaña-欧洲系统。c/alcalá,48-28014马德里(西班牙)。电子邮件:a.itienzamaeso@gmail.com。 电话:(+34)649334906。电子邮件:a.itienzamaeso@gmail.com。电话:(+34)649334906。